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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医生凌霄穿书了!成了大反派的渣女初恋。大反派恨死了她,即便凌霄废柴了,都消解不了他折磨她的冲动……别墅里,看着堆积如山的账单和各种男士衣物,凌霄喟然长叹:穷鬼,钱都花这儿了吧!尴尬的是,原主渣过的男人们一个接一个登门求复合,反派大佬的怒意三番四次压住,却一次又一次重新燃起。终于有一天,大佬爆发了,把凌霄挤到墙角:“不忍了!这情绪太忒吗难控制了……”
主角:凌霄,沈南钊 更新:2023-02-21 1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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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凌霄,沈南钊的其他类型小说《穿书!原主渣了全世界后我穿了》,由网络作家“火焰兮兮”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天才医生凌霄穿书了!成了大反派的渣女初恋。大反派恨死了她,即便凌霄废柴了,都消解不了他折磨她的冲动……别墅里,看着堆积如山的账单和各种男士衣物,凌霄喟然长叹:穷鬼,钱都花这儿了吧!尴尬的是,原主渣过的男人们一个接一个登门求复合,反派大佬的怒意三番四次压住,却一次又一次重新燃起。终于有一天,大佬爆发了,把凌霄挤到墙角:“不忍了!这情绪太忒吗难控制了……”
【卑贱的虫子,你快死了……再过四章就死……】
凌霄醒过来的时候,是在一个夜店的包厢里。
身上挂着一男人。
吊带裙的前后全部开叉,接近一丝不挂。
窗外是寂寞的夜,而她竟比夜还寂寞。
她不是死了吗?
怎么一醒过来就遇到这么香艳的事儿?!
忽然,砰的一声,包厢的门被猛地踹开。
一群人突兀地闯了进来。
领头的男人,气场强大,大步走向她,并抬起腿。
凌霄反应极快地捂脸:“哥,别踹我脸……”
沈南钊果然没踹她,而是一脚踹向她身上的男人。
沈若虞被一脚踹倒在地,手竟然还不忘扒拉凌霄的脚踝。
沈南钊把手抄在裤中,朝沈若虞抓女人脚踝的手又踹了一脚.
沈若虞立刻被踹醒了,待看清来人,懊悔地扇了自己一耳光:“大哥,我忒吗喝多了……”
包厢内,所有人脸上写满了鄙夷。
“若愚,婊子你也要……都不挑不捡的吗?”
更有人骂凌霄:“这女人出了名的水性杨花,她接近你,不过是为了睡你。”
凌霄蜷缩在沙发上,肺都快气炸了……
姐,不——是——婊——子!
好吗?!
梁诚问沈南钊:“钊哥,这女人怎么处置?毕竟是名义上的妹妹……我的意思是,手下留点情……?”
沈南钊冷冷瞥了一眼沈若虞:“把这蠢货叉走。”
沈若虞临走前,多看了一眼凌霄。
凌霄立刻回避他的眼神:“你们别误会!我跟他……不熟!”
沈若虞大骂:“你可真贱啊!忘了怎么勾引我的,是吗?我手机里可都录着像呢……”
管不到他录了什么,凌霄只想解脱眼前的困境,对男人看也不看:“我压根儿就没看上他。”
她穿越前,作为一个天才地下医生,可是为人类作出过卓越贡献的!
不是什么男人都配得上她!!!
沈若虞都快被拉出门了,听见凌霄的屁话,又冲过来要揍她,被梁诚和一个保镖拉了出去。
门也被关上。
这下,房里只剩那个踹人踹的特带劲儿的男人了。
这个男人,浑身上下,冷彻如水。
他好像名叫沈南钊。
男人的气息强势,不声不响,却仿佛洪水猛兽,让她望而却步。
凌霄很紧张,却也很冷静:“哥!我不是故意勾搭你弟弟的。我,我是被下了药……”她胡乱地诹了一个借口。
男人唇角一边下沉,声调很平静:“那么这十年你勾搭的其他男人呢?也是被下了药?”
凌霄:“……”还有这茬?
男人嗓音单寒:“如果每一次都是被下了药,都过去十年了,你怎么还没被毒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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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贱的虫子,你快死了……我主仁慈,让你再过三章就死……】
凌霄被关进地下室,睡了很久。直到耳边传来二逼的声音,不断地提醒她快死了,她这才睁开眼。
醒过来眼前依旧很黑。
身体酸痛的很,好像血液里钻入了无数条虫,悄无声息地在她体内游荡。
她终于确定。
她真的穿了!
昨天夜里昏睡的时候,一部小说的情节冲进脑海。
原来,她竟然穿到一本书里面了。
这本书叫《蛊王的残忍与哀愁》,讲的是正反派两个男主如何通过蛊术称霸世界的事情。
各大异能派别和玄幻团体粉墨登场,甚至还有仙佛魔怪、吸血鬼僵尸四处溜达,男主最后因为女主黑化而毁灭世界,与神抗衡……
总之画面感十足,男女关系更是重口味十足,简直是女人马甲线,男人人鱼线,还有三千小吊带……
这具身体的原主和她一样也叫凌霄。
小时候,母亲带凌霄嫁入豪门沈家,遇到了沈家大少沈南钊。
为了能在沈家立足,她一面跟沈南钊虚与委蛇,一边劈腿,喜欢上别人。
被骗后,沈南钊一怒之下闯入原主房间。
结果发现这是一个圈套。
原主不在房间,而他阴毒的继母正等在那儿,试图杀死他这个独子,谋夺家产。
争执之下,继母死在了那个房间,尸体爬满了蛊虫。而沈南钊被警察带走。
后来查出那云南虫蛊是继母所养,界定不清是继母的虫蛊杀了继母,还是沈南钊杀了继母。
再加上有权有势的沈家暗地操作,沈南钊获得保释。
后来,沈南钊被沈父秘密送出国。
再回来就是十年后了。
这一次回来,大反派沈南钊带回了他的新欢。
而作为大反派年少时候的噩梦和初恋,凌霄则像是一块破布,被爱憎分明的沈南钊丢弃到了记忆的下水道里。
然后奇葩的来了。
原主怎甘心当一块破布呢?!
在沈南钊不在的十年,凌霄想着法地作死,沾染不同的男子。
更奇葩的是,她一直以沈家小姐的身份住在沈家,安然享受着杀母仇家带给她的荣华富贵。
然而,这个月一切将有所不同。
因为沈父——这个唯一罩着凌霄的养父,去世了。
沈南钊作为继承人,不想看到她,想让她滚出沈家。
于是,为了气沈南钊,凌霄组织了一场香艳轰趴,勾引了沈南钊的族弟沈若虞。
书中,凌霄的结局非常凄惨。
沈南钊盛怒之下,给她中了虫蛊,并拿她试药,让她受尽折磨而死。
原主真真儿是个炮灰,活不过五章。
而她好巧不巧,正穿到本书第三章——沈南钊从国外回来抓到她祸害他堂弟,气的给她注入虫蛊。
——
门外传来沈南钊一贯冷淡的声音:“注射过了么?”
“是。”
“有何异常?”
“已经成功寄生……”
凌霄永远都忘不了书中被虫蛊反噬而死的人的那些恐怖描述。
口鼻冒血,形如干尸,无数条黑色虫子从五孔爬出来,如附骨之蛆,把尸体穿梭出无数个虫洞……
凌霄呕的一声,吐了。
她虽然活过了三章,却有可能活不过五章!
两个女保镖打开地下室,把凌霄拉出来。
凌霄问:“请问……有吃的吗?”
自从被注入虫蛊,她很容易饥饿,而且还会幻听。
总感觉耳边有什么东西在跟她说话……唧唧歪歪听不清楚。
凌晨时候,那唧唧歪歪的声音更猛烈了,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她耳边打架……
女保镖冷哼:“放心,这就带你去餐厅。有你好吃的。撑不死你。”
“真不知道大少爷见她做什么!丢出去就是了……”
凌霄无语。
连女保镖都敢这么对她说话,可见她在这个家地位有多低。
真不知道原主为什么还能在这里赖着不走!
难道是为了荣华富贵?
——
两个女保镖将凌霄从黑暗的地下室拉出来,带去餐厅。
明亮宽阔的巴洛克风格餐厅里,沈南钊身穿白色衬衫,慵懒地坐在餐桌一端,冷彻如水的脸颊上,一双深邃凌冽的长眸给人空前的压迫,似乎只要任何人对上他那漆黑的凤眸,就会堕入他深邃的眸底,尸骨无存……
男人正用餐刀优雅地切牛肉。
一只德国牧羊犬趴在男人修长的小腿旁边。
男人并不看凌霄,也不理她,只是认真地切好牛肉,就喂给他的狗……
凌霄觉得自己还不如他脚下的一只狗。
还有一个人坐在餐桌旁边。
是沈家另外一个养女沈芙蓉。
看到沈芙蓉,凌霄的眼神瞬间变得磨刀霍霍,犀利无比。
十年前那一夜,沈南钊之所以失去理智闯入原主房间,就是因为沈芙蓉。
沈芙蓉给沈南钊下了药……
那一晚,沈芙蓉本想自己上,结果沈南钊不要她,反而闯入凌霄房间,这才会发生后来的事。
而且,原主当年劈腿渣了沈南钊后,给沈南钊告密的人,也是沈芙蓉。
小说中,沈南钊一直认为是原主给他下的药,下药的目的是为了引他去她房间,好让她妈用虫蛊杀他,所以恨死了继母和原主。
即便继母死了,凌霄废柴了,都消解不了他的恨意,甚至让凌霄试药而死。
原主被试药而死一年后,沈南钊才无意中得知真相,原来原主并没给她下药,而是受了冤屈,却被他整死了,他还曾后悔过,书中没写他怎么后悔的,只是轻描淡写了一句,有一天晚上,沈南钊去原主坟头坐了一夜……
可是当时原主已经被他弄死了,即便他后悔也挽回不了什么。
再加上他已经有了女主姜禾,原主便就这么依旧当了炮灰,书里从此再也没提过。
当时凌霄看到这里,被那沈芙蓉气的够呛,恨不得钻进书里爆扁这个搅屎棍一顿。
没想到,今天,她竟然就见到了这搅屎棍!
沈芙蓉,等着挨揍吧你!
凌霄一直认为是原主怨气太重,才会把她的灵魂引过来。
大概,原主也想有人替她改变命盘,替她完成未了心愿,解决掉所有的遗憾吧。
凌霄走进餐厅,在沈芙蓉旁边大落落地坐下来,一边拿起食物毫不客气地吃,一边眼角打量着沈芙蓉。
见凌霄还有心情吃饭,沈芙蓉眼底都是嫌弃。
十年前,凌霄水性杨花,朝三暮四,几乎毁了南钊哥。
这些年,交往了不下100个男人,更是丢尽了沈家的脸面。
现在南钊哥没收拾她,肯定因为她有别的用处。
沈芙蓉心里盘算着如何让沈南钊弄死凌霄,可是,忽然发现自己竟然一直被凌霄盯视着。
凌霄的眼神,那么透彻,犀利,好像看透了一切……
她不会已经知道十年前是她在背后……
沈芙蓉莫名的有点心虚:“凌霄,你有病吧,干什么这么看我?!”
凌霄悠然出声:“我想打你,你难道看不出吗!”
沈芙蓉怒了:“你凭什么……”
“就凭你太欠揍。”凌霄拉开椅子,作势要打沈芙蓉。
沈芙蓉被激怒了:“凌霄,你十年前祸害南钊哥还不够,昨天竟然还勾引若虞哥,你怎么有脸住在这里呢。”
沈芙蓉是故意的。
这句话像是一把梭子,一记一记打在沈南钊的心上。
沈南钊一直默不作声的喂狗,这时候忍不住剑眉拧了拧。
不过,仍不打算搭理她们。
凌霄怎么看不出,沈芙蓉的话,一句一句都是在拔沈南钊的逆鳞,一字一字都是在挑拨沈南钊对她的怒意?
因为,沈南钊最讨厌的便是有人提及十年前的事。
凌霄再也等不及了,揉了揉手指关节,对着沈芙蓉便是一记左勾拳。
沈芙蓉被打得直接从椅子上翻倒在地上,本想哀嚎,却碍着沈南钊在场,不敢发作,只捂着通红的脸颊,狠狠骂道:“凌霄你这个贱人!!!”
忽然一声声犬吠随着她的咒骂声响起,一浪高过一浪……
原来,德牧犬被两个女人打架惊扰了,不断地发出吠叫。
沈南钊冷漠的眼底终于多了一抹冰冷的警告:“要打架就出去打。别吓坏我的狗。”
沈芙蓉:“南钊哥……我,我不是故意的……”
沈南钊解开德国牧羊犬的项圈,德牧便跑出餐厅,去花园撒欢去了,沈南钊对沈芙蓉冷冷道:“你也出去。”
“可是南钊哥……”沈芙蓉不想像狗一样被赶出去。
“去!”
沈芙蓉看着沈南钊那不容反驳的神情,只好不甘心地咬着唇,捂着脸,离开餐厅。
等沈芙蓉出去了,凌霄问沈南钊:“为什么给我注射虫蛊?你在报复我吗?”
她试图撕开他无坚不摧的外表,看到他的弱点,这样才好求生存!
可是,她竟然从他的侧脸看出一种悲怆的感觉。
书中说,被放逐国外的这十年,他过的很痛苦,甚至因为和蛊虫磨合的不好,自灭过好几次。
可是这才刚开始,蛊虫真正威胁他生命是在他和女主结婚睡在一起之后。
蛊虫一次又一次反噬,会让他一步一步黑化。
而现在,他还没被反噬过。
应该还没和女主姜禾结婚吧。
如果不是看过小说,预知了情节,凌霄哪里能想到这么一个活在画里的、无坚不摧的大反派,其实也是随时会死的。
就在这时,沈南钊倏然抬眸看她,眼底浮起一抹讥讽:“十年了,你做过关于我的噩梦吗?”
凌霄老实回答:“昨天,做了一晚。”
昨晚上她看了小说,被他黑化的样子吓得做了一夜噩梦。
男人轻嗤:“那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他给她种蛊虫,自然是在报复她。
“可是我不欠你什么。”
男人瞬间冷了脸,一把拽住凌霄的头发,将她拉了过去:“你和你妈差点害死我!这叫不欠我什么?!”
凌霄跌坐在男人腿上,几乎弹起来,可是头发被扯,她又重新跌坐回去。
凌霄忽然就想到他以后黑化后的可怕样子:“放,放手。”
男人却不放手,又在她耳边低沉地问:“说清楚,十年前,我有强过你吗?”
凌霄顿时心底一凉。
然后恍然大悟。
十年前的事故发生后,突然就传出原主被沈南钊强的传闻。
这其实是原主故意放出来的假消息。
故意诋毁他的。
或许是因为原主不甘心,最后一次在他眼前刷存在感。
原主真是太笨了,还求什么存在感啊!
因为凌霄看过整部书,知道大反派性格爱憎分明,坑过他的人一概毫不留情。
当大反派发现自己被渣后,就已经不再喜欢原主这个初恋了。
或许,大反派从来就没喜欢过这个渣初恋。
*
沈南钊低垂眼帘,深深睇着凌霄那张比一般女孩都要绝艳的脸。
十年前,他被她渣,又被下药,却惹出她妈的命案。
后来,他中了继母养的蛊,过得生不如死!
而父亲却眼睁睁看他被虫蛊折磨,勒令他即便如此,也不能回国……
心爱的女人因为儿子而死,所以父亲这一辈子都要折磨他这个儿子。
亲生的儿子,远不如那对母女重要。
其实,他这次回来,挺想报复凌霄。
至少,见不得她活蹦乱跳。
她母亲的虫蛊,不能只祸害他,也得祸害祸害她。
他还要拿她试药,让她生不如死!
凌霄头皮痛死了,按住男人拽她头发的手,还算镇定:“你别乱来!就算原主……额,我,我十年前对不起你,死的也是我妈啊!”
现在的凌霄已经换了个魂儿,心底无仇无恨的,并不想报复他。
更不想做原主的替身被这个男人报复。
让她当个小透明,安安稳稳地挨到大结局不好吗?
想到书中原主被弄死的惨烈,她决定还是想办法逃命去。
“十年前的事你就当我断片了!这样吧!我收拾一下,立刻马上离开沈家,不招您烦了,成不成?”
“你舍得离开?”沈南钊一副不相信的样子:“不要荣华富贵了吗?”
父亲像是养寄生虫一样养了她二十几年。
她做了沈家二十多年大小姐,离不开的。
凌霄用力点头:“本就想离开的。我不是寄生虫,都发生那么尴尬的事情了,亲妈都死在你家了,还能安然享受你家带来的荣华富贵……”
男人长久地审视着她。
然后,缓缓松开了抓她头发的手。
凌霄捂着头发,脱力一般,跌坐在椅子上。
头皮痛得要死,捋了一下头发,竟然被揪掉了一撮。
她总算见识这个男人的厉害了。
几分钟后,凌霄被保镖丢出沈家的庄园:“大少爷说了,再靠近他身边儿亲朋好友,特别是若愚少爷,有你好看!”
她冲上去,不断地拍门:“沈南钊,你个狗男人,干抢劫的吗?!”
他竟然把身上的银行卡包括现金都收走了。
虽然他反派之路还没正式开始,不过,就那阴险的性格,早晚都得彻底黑化。
可是雕花的铁门锁的死死的,没人给她开门。
沈南钊这个狗东西!
本以为原主再不济,也算是他的白月光,谁知道不是白月光,而是恨不得丢弃到下水道的破抹布。
凌霄决定不拍门了,还是省省力气吧。
她得赶紧看看身上被种下的蛊虫。
沈南钊的身体是蛊虫的容器,有被虫蛊反噬的凶险。
沈南钊被反噬过几次,却因为女主姜禾带来的金手指,化险为夷。
具体姜禾有什么金手指,书中没交代。
因为每次使用金手指,男女主都被关小黑屋,拉灯。
读者只能自己瞎猜。
现在她也有了虫蛊,也变成了虫蛊的容器,也有被虫蛊反噬的凶险。
姜禾的金手指也可以救她一命吗?
凌霄从没有这么一刻,这么想见到女主姜禾,让女主的金手指拯救她。
凌霄转身便离开了沈家别墅。
沈南钊站在窗口,当门口的身影消失,他眼底说不出的解恨,也多了一丝不解。
她好像变了一个人……
拍了拍手,一道黑影出现在他身后。
“跟着这个女人……”
——
凌霄靠这两条腿,走到了一个环境不错的小区。
原主骗着沈父买了一栋别墅给她。
她被赶出沈家后,只能回到这栋别墅了。
凌霄进了门,发现别墅还挺干净,被褥都洗过的。
还有一只萨摩耶,见她回来,直接扑到她怀里。
她上辈子也养过一只萨摩耶,一直都对狗狗有好感。
不由蹲下来,摸了摸狗狗的绒毛。
她记得这狗叫心心。
“心心……”她伸出手。
心心伸出右前掌,放在她手心。
真是好乖巧的一只狗狗。
看来原主应该一直这里居住,不然心心早就饿死了。
凌霄给心心喂了狗粮,洗了澡,换了睡衣,便舒服地躺在沙发上,给自己叫了一份外卖。
等外卖的功夫,她翻看起原主的手机。
手机里存着大量电话号码。
翻开一个号码,里面有原主的备注:花十万。
第二个号码,备注是:只为我花2万,小气鬼。
凌霄嘴角抽了抽,这大概都是渣女交往过的那些男人……
而且原主按照他们为她花多少钱备注名字。
凌霄粗略数了数,足足超过了一百个电话号码,也就是说有一百个冤大头。
这么多金主给过原主钱,原主应该很有钱才对。
可是打开微信和支付宝,里面竟然一毛都没有,反而有300多万的信用卡欠款。
想起刚才翻衣柜时,衣柜里大量的蕾丝睡衣,性感内衣,还有多得数不清的男士时装、包、首饰、化妆品。
凌霄仰天长啸:蠢女人,钱都花在这儿了吧!
其实,沈父每个月都会给原主还信用卡。
可是自从沈父去世,便没人替原主还债了。
而沈南钊不可能替她还债。
凌霄拨打了二手房中介,准备把房子挂出去抵债。
结果却得知一个晴天霹雳。
这栋房子是沈父赠予她的,或许是怕她挥霍无度,赠予书明确说明,该房产只能居住,不许买卖。
凌霄觉得自己是冤大头,不仅替原主受到沈南钊的报复,被中了虫蛊,还被迫还债。
信用卡还有一周就到期了,一下子就要还300万,这对凌霄来说,并不是个小数目。
凌霄把名牌包、衣服、首饰都拿到网上挂上。
原价几万的东西,最后都只能挂到几千。
满打满算一周内卖出去,也只不过凑到一百万。
更别说一周内压根卖不出去呢?
凌霄愁死了。
忽然叮的一声,门铃响了。
“谁?”凌霄有些烦躁地问。
“外卖。”
“心心,帮我去拿外卖。”
心心乖乖跑到门口,嘴巴咬开门锁。
忽然,爆发出一阵阵高亢的吠叫。
凌霄不得不跟到门口。
一个穿的很体面的男人提着一个外卖盒,一边仓皇躲避着心心的撕咬,一边高声喊:“凌霄……你有多久没接我电话了?……啊!把你的狗牵走……”
凌霄认得这个男人——原主前男友之一。
一个小老板。
名字,忘记了。
凌霄本想拿了外卖,把人赶走,但是忽然想到三百万的债务。
“能借我点钱吗?等我凑够钱就还你。”凌霄笑的眉目如画,像极了女海王。
男人心里哼道,见钱颜开。
不过都追了她那么久,花了那么多钱,每次来都被狗咬,总得追到手才不吃亏。
“行啊。”费少商道:“走,先带你买包。”
这女人不就好这口?
凌霄想直接问他要钱,可是直接要,吃相太难看了,便同意了:“好。”
她已经无奈穿成渣女,为了替原主还债只能先演一次渣女了。
她得挑几个在二手市场受欢迎的好包。
——
三个小时后,凌霄提上了崭新的包。
凌霄恨不得立刻把包挂到二手市场,可是又怕吃相太难看,只好再陪费少商一会儿。
费少商带她去了饭局。
饭局的包厢里坐满了人,都是费少商生意上的伙伴。
所有人目光都凝在凌霄身上,眼底划过一抹惊讶。
不过也没多说什么。
吃饭到了中途,凌霄起身去卫生间。
还没走远,便听到包厢里有人议论:“费总,这不是凌霄吗?传说中的……这渣女你也敢碰?”
费少商道:“我要什么面子?!就想睡她而已。”
“睡过了吗?”有人吃吃地笑:“讲讲。”
费少商仿佛自己真的睡过凌霄一样:“这女人白,个子又瘦又高,腰很细,腿也直……就是都二十几了,还没胸……”
门外,凌霄吐了。
终于明白原主过的是什么日子,名声又是怎么坏掉的了。
原主的确渣,不过她遇到的男人更渣。
忽然,一道愤怒的视线从不远处射来。
凌霄猛抬头,竟看到了沈若虞,一脸鄙夷地看着她。
如果不是那天那晚上太劲爆,她压根记不住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堂哥”。
沈若愚肯定听到包间里面的话了。
估计认为她跟费少商睡过了吧。
想到沈南钊爱护弟弟的狠劲儿,凌霄很识趣地想要远离沈若虞。
凌霄转身想要走进包厢,而沈若愚也目不斜视地走向他自己的包厢。
擦肩而过时,忽然,沈若虞拉住她的手腕,将她拉进了隔壁的包厢。
这个包厢里都是熟人。
还都是上次抓奸的那些。
凌霄吓死了,打开门要走。
沈若虞指着沙发:“坐那儿去。敢动一下试试。”
凌霄满脸哀求:“沈若虞,我并不想参加你们的聚会。”
梁诚劝道:“若虞,好好的聚会,怎么拉上她?让她走吧!等会儿你哥来了,场面不好看!”
沈若虞眼眶有些通红,有些委屈地问凌霄:“告诉他们,那天你怎么勾搭上我的,有人下药还是你主动?”
凌霄觉得难堪。
还用说吗?肯定是原主主动。
沈若虞和原主就是普普通通的亲戚关系。
谁想原主竟然心血来潮,祸害起了名义上的二哥。
不过大家都见怪不怪了,凌霄这个女海王死渣女祸害的自己人还少吗?
十年前把做哥哥的沈南钊都祸害了,怎么就不能在十年后,再祸害一次他堂弟?
“我……”凌霄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沈若愚一脸失望。
下一刻,唇角勾勒着嘲讽,打开手机,并且按了投屏。
包厢里的大屏幕很快就播放起他手机里的录像。
“好哥哥……”凌霄那因为醉酒而软软嚅嚅的嗓音,魅惑撩人地传遍了整个包厢。
大屏幕里的女人,正衣不蔽体地躺在沈若愚的怀里,纤长雪白的手勾住沈若虞的衣领,一边亲他的脸,一边撒着娇:“你英俊,温柔,从小对我好,是沈家对我最好的人了,我喜欢你……”
屏幕里的沈若虞似乎也喝了酒,含糊不清地问:“更喜欢我呢,还是沈南钊……”
“好哥哥,亲亲我,疼疼我……”
傻子都听得出来,她一直都谄媚地讨好沈若虞,一声一句好哥哥地叫,骗他跟她上床……
这下,实锤了!
那晚根本没人下药,是这女人主动勾搭沈若虞,又怕被沈南钊修理,便推脱是被下药了。
梁诚道:“若虞……何必那么较真,以后离她远点就是了……”
忽然他声音戛然而止,从沙发上站起来,严肃地对门口喊了一声:“钊哥。”
凌霄打了个激灵,回头看向门口。
头皮莫名地发疼。
唐臣先走进来,推开包厢门后,让出一条道,紧接着沈南钊走了进来。
男人将手机放到耳边似乎正在打电话。
忽然,他步伐停下,瞥了一眼包厢里的人,倏然看到了凌霄。
眼底立刻沉淀起阴沉的雾气。
耳边又响起女人的娇喘,他眯起凤眸,深沉的视线便落在了墙壁的大屏幕上。
这一看,竟然足足看了一分钟。
屏幕里的凌霄,躺男人怀里,正在撒娇。
光看这副皮相,是个男人都会动心。
可是搂着她的男人,是他弟!
沈南钊脸上终于浮起淡淡的嘲讽:“看来大家都闲的很,尽看我家笑话了!”
其他人立刻尴尬地转过头去,不敢和沈南钊对视。
梁诚赶紧把大屏幕关了。
凌霄脸色已经难堪到变形。
沈若虞知道凌霄怕沈南钊,对凌霄喝道:“杵在这儿做什么?滚吧你。”
凌霄如蒙大赦,低着头像是过街老鼠,要走出包厢。
谁知沈南钊就这么一动不动地站着,高大挺拔地正好挡住了她的路。
虽然,他一直蹙着眉,看他的手机。
虽然,他似乎并没生气,甚至看都不看她一下。
可是,凌霄能感觉到他那双狭长的凤眸,一开一阖之间,散发的冰冷戾气。
他不让开,她就只能站在那儿。
冷汗都快流成了河。
凌霄试图解释一下,缓解他冰冷的怒意。
“其实我……”
忽然,啪的一声!
脸上挨了一个耳光。
沈南钊并没出手打她,因为他这样的地位,不会当人面打女人。
抽凌霄一巴掌的是他的跟班或者叫做助理、保镖——唐臣。
其实,唐臣打,跟他打,一个意思。
唐臣甩了凌霄一耳光后,隐到沈南钊身后。
沈南钊解恨了,眉梢眼角堆满了讥诮。
凌霄捂着脸,差点飙了泪。
这一耳光,让所有人都从座位上惊站起,生怕沈南钊刚回国就闹出血案,都聚拢过来。
“钊哥,你刚回国,不值当为这种渣女人生气!”
沈南钊手机这时候叮叮咚咚响个不停,他拿着手机不知道在给谁发短信,并不理会大家地劝说。
“大哥……饶了她!”沈若虞眼底难得露出一丝哀求:“就当我先招惹她……”
沈南钊并不搭理沈若虞,依旧低头打字。
脸色依旧很平静很平静,只是眼底的光,比深冬的夜色还要凉薄。
凌霄太希望他发短信的时间能长一点,否则等他办完事,很可能就要办她了!
自己有可能活不过四章。
凌霄握紧了手机,真的想叫警察叔叔。
忽然,就在这时,包厢门再次打开。
忽然,就在这时,包厢门再次打开。
一个穿着白裙子、留着漆黑长发的女孩走进来,十七八岁的样子,像是一朵养在温室里的娇花。
看到沈南钊,脸生欢喜:“南钊哥,看来我没走错。”
姜禾跟沈南钊一起来参加聚会,落在了后面,晚到了一会儿。沈南钊刚才发短信给她,她才找到了包厢。
她的出现,让凝滞的气氛瞬间瓦解。
姜禾不是别人,而是这本书的女主!
姜禾是典型的白瘦幼,似乎还是学生。
小说是这样描绘姜禾的——这个女孩的出现像是阳光一样救赎了被放逐而心里越发阴暗的沈南钊。
每一次面对姜禾,大反派沈南钊便会变得不一样。
不再是全然的无坚不摧,而是漏出了一点破绽——那种柔软的可以插进去一把刀的破绽。
女主姜禾是沈南钊的肋骨,是他的温柔,是他的破绽!
最后也是因为女主,他彻底黑化,几乎毁灭全世界。
凌霄审视地打量着这个叫姜禾的女孩。
这丫头真的浑身都散发着圣母的光彩。
姜禾诧异地道:“发生了什么?怎么都聚集在门口?是在欢迎我吗?”
沈南钊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当然在欢迎你。”
他不能当着姜禾的面,杀人放火。
会吓到她这朵娇花。
凌霄明显感觉到气氛缓解了。
看来都是因为女主姜禾。
她解开虫蛊,指望不上沈南钊,只能期待姜禾的金手指了。
凌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姜禾,实在看不出这样一个娇花女学生身上有什么金手指。
那厢,大家都各回各的位子,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只有凌霄脸颊依稀有些红,是被打出来的印记。
沈南钊伸出手:“禾禾,过来。”
姜禾把手递给沈南钊,一瞥眼,被凌霄吓了一跳:“这位姐姐是谁?怎么眼圈红红的。”
还一直盯着她看,目光挺有目的性的。
沈南钊一眼都不瞧凌霄,也不解释,完全把凌霄当空气。
其实,她即便一声不吭站在那儿,都是在给他添堵。
不过眼角无意间,却瞥到凌霄的眼神,那灼灼的眼神,竟然一直盯在姜禾身上,仿佛狮子一样,要把姜禾吃掉。
沈南钊眼底划过一抹厌弃。
如果有人敢在姜禾面前多说什么,甚至说出十年前那黑暗的历史,姜禾准得吓跑。
他怎会允许这种事发生?
沈若虞拽住凌霄的胳膊:“这时候不走,是想死吗?”他准备把凌霄拉走。否则让姜禾知道了什么,就惹恼了大哥,不知道又会出什么事。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凌霄看姜禾不顺眼,才会僵立着不走。
凌霄被沈若虞一拉,这才反应过来,因为姜禾的出现,沈南钊没空办她了,她应该麻溜儿地逃走。
“谢谢你。不过我自己有腿,能自己走。”凌霄甩开沈若虞的手,准备打开门走掉。
忽然,姜禾柔柔的声音传来,透着懵懂:“这个姐姐是若虞的女朋友吗?”
沈若虞刚要澄清,沈南钊淡淡回道:“她不是。”
“那她是?”
沈若虞慌忙道:“内个,就是我家的一个佣人而已。”
佣人?有这么漂亮的女佣?
姜禾才不相信呢。她明显看到了凌霄眼底的不情愿。
沈若虞肯定跟这个姐姐有关系。
既然姐姐不愿意走,那干嘛赶走人家?
坐下来,把事情解决了不就行了吗?
姜禾央求地拉了拉沈南钊的胳膊:“南钊哥,让这个姐姐别走了,好不好?”
沈南钊冷冷睇了一眼凌霄。
本以为凌霄识趣,早该逃了,谁知凌霄情绪平静,视线跟个狗皮膏药似的,竟然粘在姜禾身上不动了。
比看男人还热切!
是情敌相见,分外眼红吗?
倒也不像。
一时间,他竟看不透她在想什么。
“梁诚哥哥,加把椅子。”姜禾温柔地道:“给这个姐姐坐。”
梁诚不由看了一眼沈南钊。
让凌霄留下的话,着实挺尴尬的。
沈南钊却素面无波:“按禾禾说的办。”
梁诚得了吩咐,便到外面喊来服务生,很快搬了一把椅子进来。
凌霄觉得沈南钊自从见了姜禾便有点装。
昨个儿还抓过她头发,刚才还打了她一巴掌。不都是在驱逐她?
没想到,他竟然因为姜禾一句话,就让她留下和姜禾一起吃饭。
大概,他不想当场发飙,吓到他又乖又美的禾禾吧。
忽然,就在这时,“凌霄!!你出来!”门外走廊里传来费少商的喊叫,似乎正在找她。
凌霄想了想,与其撞见恶心的费少商,还不如留在这里。
如果心心在,她早就放狗咬他了。
凌霄索性在姜禾右手边坐下,等外面平静了再出去不迟。
反正有姜禾在,她很安全。
包厢里,所有人都惊异地望着凌霄。
凌霄如果离开的话,大家的情绪还好,谁想凌霄竟然不识趣地大落落坐下,包厢内呈现出一片诡异的寂静。
所有人不禁同情起凌霄来。
这么执拗地在沈南钊跟前刷存在感,何苦呢?岂不知沈南钊根本不在乎她?
都十年了……凌霄之所以变成这样,大概是为了引起沈南钊的注意。
大家又观察着沈南钊的脸色,总觉得他一定会气的不轻。
好不容易追到姜禾这朵小娇花,怎能被凌霄这个渣女前任破坏?
可是沈南钊坐在姜禾左边,和凌霄隔了一个姜禾,情绪异常地平静。
姜禾倒是有些局促,便跟凌霄聊天。
“姐姐,你的指甲好漂亮啊。”
漂亮吗?凌霄不由伸出右手,放在灯下,仔细看了看。
本就纤细的手,在灯光的映衬下,白皙精致,如青葱白玉,的确漂亮。
指甲修剪的圆润极了,涂着一点淡淡的紫色指甲油,越看越显白。
原主和她本身长得简直一模一样,都是那种眉目如画,娇艳、有女人味,又有些欲的类型。
凌霄一直很喜欢指甲油,可惜上辈子的职业是个医生,天天拿手术刀的干活,自然没法涂指甲油。
姜禾有些羡慕:“姐姐长得白,手也白,指节分明,太好看了。”
人长得更是好看,好看得,都让她自卑了。
“呵呵,哪里好看啊,只是这种颜色的指甲油显白而已。”凌霄发现沈若虞的视线竟然也落在她的手上。
那眼神……大约真的对她上心了。
凌霄其实对自己的美挺自信的,尤其是那一双灵巧无比的手,是她吃饭的家伙。
被赶出沈家后,她曾想继续当医生或者搞个实验室发明药品。
可是这具身体的手指并没那么灵活,用的不是很得劲儿。
所以在她恢复手部功能以前……等于是废柴一个。
姜禾道:“姐姐,你指甲油在哪买的?我也去买。”
“网上随便下单的。”
“链接发给我一下吧……”姜禾拿出手机,要加凌霄的微信。
凌霄犹豫了一下,偷偷瞥了一眼沈南钊。
男人眼底更冷了,不过并没阻止。
凌霄索性打开手机,加了姜禾的微信:“我这就把链接推给你。”
加了姜禾的微信,以后联系也方便一些。
她眼底只有姜禾的金手指,挺想接近女主的。
忽然就在这时,包厢门被人推开。
费少商露了一个头:“凌霄,你怎么在这儿呢?让我好找。”
凌霄冷哼:“我怎么不能在这儿?你给我滚!”
凌霄竟然骂他滚,费少商忽然意识到大概他说的那些话,凌霄听到了。
又瞥到了沈南钊,沈若虞,梁诚他们……乖乖,个个都是平时想见见不到的世家子弟,城市脸面人物……
这女人在攀高枝?
费少商立刻怒了:“你可是我女朋友……提着我买的包,却想勾搭其他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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