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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作品时间涡轮:我重生一万次》精彩片段
侯耀宗在看到陈洛的第一眼就知道来的人是“陈少”,他虽然之前没有见过陈洛,但从一个人的气质、眼神、走路的姿态等等,能直观的反映出一个人的阶层来。
陈洛的穿着打扮先不用说,一看就知道那是一身价值不菲的高档西装。
他走过来的步履虽然缓慢,却透着一股一切尽在掌握的气度。
更加让侯耀宗确定的是,陈洛的眼神凌厉仿佛能穿透人心一般,这绝对不是一般人,甚至不是一般豪门子弟能够拥有的。
拥有这样散发着强大压迫气场的人,侯耀宗生平还是第一次见到。
侯耀宗心中一震,屁颠屁颠的就带着人迎了上去,“陈少,您好!”
侯耀宗体重超过两百斤,跑起来简直就跟球一样,当凑到陈洛身前,点头哈腰的行礼的时候,看上去颇为滑稽。
侯耀宗那群手下们神色都有了微妙的变化,因为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自己老大表现的跟个哈巴狗似的,看那样子只差没有跪下来舔陈洛的鞋子了。
他们也不敢怠慢,忙跟着侯耀宗一起躬身弯腰行礼。
陈洛漫不经心的摆了摆手,看了一眼侯耀宗,淡淡的道,“你怎么知道是我?”
侯耀宗原本还不敢百分之百确定,但是听到陈洛的声音和电话里面一模一样的时候,他在瞬间就确定了。
侯耀宗满脸赔笑,笑的脸上的肥肉都在抖动,“能拥有陈少您这样气度的人,这世上能有几个。我就算是瞎子,也能认得出来您。”
陈洛神色淡然,对于侯耀宗的拍马屁全然没有反应,他看向了沙滩边跪着的那些人,径直便走了过去。
侯耀宗忙跟在了后面,当到了青龙飞车党那群人面前的时候,他指着跪在最前面一人说道,“陈少,这个就是他们的老大‘青虫’。”
陈洛对于侯耀宗的戏称也不以为意,他走到青龙身前,伸手摘掉了青龙头上的头套。
“今天下午,谁让你去华龙市场砸的那家菜档。”
青龙此时吓得浑身都在微微颤抖,他一直以为自己得罪了哪个大佬。
可是他左思右想,发现自己最近也没惹任何一个惹不起的人。
青龙虽然是个小流氓,但是也不是傻子,很清楚什么人能惹,什么人惹不起。
当听到陈洛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不止青龙懵了,连侯耀宗都是一脸愕然。
这发生的一切,就因为砸了一个菜档?
不过侯耀宗神色很快就恢复如常了,这些豪门大少脾气古怪的不少。
或许是这些人砸那个菜档的时候,陈洛看到了,单纯的看不顺眼就想要收拾这群人。
侯耀宗见过不少这种事情,甚至比这更奇怪的都见过。
比如他知道的,曾经就有一位大少,在路上的时候一个路人看了他一眼,然后笑了一下,其实那人并没有什么恶意。
但是那大少当时心情正是极为恶劣的时候,当场就命人把那个路人打个半死。
“我不会问第二遍。”
陈洛冷漠的语气,让青龙吓得一个激灵,忙不迭的就说道,“是,是我派人去的。
但但但但是,陈,陈少,是宏威公司的聂志明吩咐我们去做的。
我要是知道他们跟您认识,借我一个胆子也不敢啊,您饶我一条狗命吧!”
青龙一边说着,一边猛地就朝着陈洛连连磕头。
作为道上混的人,青龙自然是认识侯耀宗的,也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侯耀宗处理敌人的时候,都是会带到海边,杀了之后将尸体装在油桶里面,然后通过自己的走私船运到深海里面去沉了。
青龙被解开眼罩的时候,看到海边摆着整整齐齐一排的油桶的时候,他当场就给吓尿了,哪里还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很好,都沉了。”
陈洛确定了心中的推测,没有任何犹豫,丢下这句话转身便走。
侯耀宗闻言似乎一点都不意外,似乎早就料到陈洛会有这个吩咐一般。
侯耀宗这种事情早就做的无比熟练了,他当即冲着手下一挥手,做了一个手势,然后忙不迭的跟在了陈洛后面。
“陈少,饶命啊!陈少,陈少,我还有用,我知道聂志明的把柄,还有一些他见不得人的事情!”
青龙吓得亡魂皆冒,惊惧至极的照着地面就砰砰砰地一顿猛磕。
陈洛脚步忽然一顿,转身又走到了青龙面前,淡淡的道,“说来听听,能不能活命,就看你说的内容有没有意思了。”
青龙此时头都磕破了,血水和沙子混在一起,有的进入了眼里,有的滑入了嘴巴里面,异常的难受。
只是听到陈洛的声音的时候,他顿时如同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忙不迭的开始讲聂志明的事情。
教室里的学生们和王爱华看到陈洛一阵狂笑, 都被吓了一跳。
因为陈洛那个样子,好像真的像疯了一样,让人心中莫名有些发怵。
陈洛笑了许久,笑着笑着,他忽然像是想起什么一样,浑身一个激灵,“如果是我生日那天,那,那么她还活着!?”
陈洛身体骤然僵硬,脑袋像是机器人一样,一点一点朝着自己的同桌看了去。
在那里出现了一个女孩儿,那是一个生着一张完美的瓜子脸,容貌精致而秀美绝伦,漂亮到极点的女孩。
她整个人散发着一股自然流溢的大气,光是这份气质,就不是普通女孩随便能拥有的,而且是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儿。
“顾清欢!”
陈洛心都是一颤,竟然涌现出了一股比打破了时间循环还要巨大的狂喜来!
下一刻,在所有人惊愕的目光中,陈洛俯身一把抱住了这个美丽的女孩儿。
“你还活着,你还活着!”
陈洛激动的眼泪都下来了,他异常恐惧这是一场梦。
在无数的时间轮回中,陈洛想做的,能做的都做了,唯独顾清欢这个女孩子是他心中永远的遗憾。
在陈洛刚刚读高三那一年,班上转来了一个女孩子,也就是陈洛现在抱着的这个女孩子。
顾清欢太漂亮,气场也极强,足以让学校任何女生自卑。
甚至大多数男生看到她都会莫名紧张,而且她几乎对任何人都不假颜色,让众多追求者望而却步。
陈洛自从看到这个女孩子的第一眼就知道自己喜欢上她了,而且她还成为了自己的同桌。
但是他也同样陷入了深深的自卑,同桌了半个多月,他们竟然没有说过几句话。
那个时候的陈洛并不像现在这般肆意张狂,游戏人间,把一切都不放在眼里。
陈洛自卑的其实不是因为顾清欢太优秀,而是因为自己。
陈洛不是鹏城本地人,他出生在鄂省一个农村家庭。
父母在他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就来鹏城打工,将他留在了外公家。
父母都是初中毕业的文化,能做的工作并不多,只能在鹏城华龙区的市场里面开菜档,每天起早贪黑,赚的都是辛苦钱。
而在外公外婆眼中,外孙始终带着一个外字,那就是外人,所以对待陈洛真的就跟一个住客一样。
陈洛从小学五年级待到初三,足足五年时间,没有拿到过一分钱零花钱。
不是父母不给,而是他们把钱给了外公外婆后,从来没有给过他。
外公家如果买了什么水果之类的,都是等陈洛不在的时候,拿出来只给自己的亲孙子吃。
才十岁父母就离开了身边,加上在外公家又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地位,导致原本性格开朗的陈洛一下子陷入了极度的自卑中,他甚至认为父母不要自己了。
这种情绪足足持续了好几年,到了高中的时候,父母有了一定的积蓄将陈洛接到了鹏城读高中。
陈洛到了鹏城,却变得愈发自卑了,甚至一度自闭。
他不会说粤语,讲话还带着浓重的老家口音,顿时成为了全班的取笑的对象,时不时拿他的口音开玩笑。
即便陈洛苦练普通话,将自己的口音去掉了,也没有改变自己在班上被排挤的地位。
陈洛也沦为了被霸凌的对象,跑腿打杂挨揍是常事,动不动就被抢掉所有的零花钱,时不时还要被羞辱一顿。
比如在实验室做化学实验的时候,明明只是烧杯里面的一点小火苗,有人就故意拿起灭火器对着他一阵狂喷,老师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就说陈洛的实验将火烧到了桌面上。
当这样的事情成为常态,持续了足足两年的时候,陈洛已经患上了抑郁症,直到这个叫顾清欢的女孩子出现了。
陈洛还记得那天,他站在天台的边缘。
“七楼跳下去,其实有可能死不掉,如果死了倒还干净。如果死不掉,最大的可能是全身瘫痪,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然后连累你父母照顾你一辈子。”
陈洛当时吓了一跳,看着那个清丽绝伦的女孩子对着自己说出那么一句话,他当时都懵了。
他原本也没想跳下去,被顾清欢这么一说,他反倒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那也是顾清欢在转学过来一个月后,第一次主动开口跟陈洛说话。
而那之后,陈洛每天上课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偷偷瞄旁边的顾清欢,下了晚自习之后,偷偷尾随着顾清欢到家。
高三的晚自习一般都是到晚上九点,陈洛的家和顾清欢的家相隔的又远,他却乐此不疲,每天多花一个小时在路上,只要能看着顾清欢就满足了。
这在旁人看来简直就是十足的变态跟踪狂,自然就引起了那些追求顾清欢的人的不满,尤其还是陈洛这种畏畏缩缩的边缘人物。
而其中有一个叫做聂威的也是平时霸凌陈洛最狠的,在某次陈洛又尾随顾清欢的时候,将他拦了下来,上来就是一番戏弄和抽耳光,还要逼着陈洛跪下磕头喊爷爷。
陈洛当时惶恐无助之际,却惊愕的看到顾清欢从路边的餐馆里面端着一锅热水冲了过来,朝着聂威等人就泼了下去。
趁着他们慌张躲避的时候,顾清欢一把抓住陈洛的手,飞快逃离了现场。
陈洛还记得那晚月亮很圆很亮,一切都被笼罩上一层朦胧的月光,充满了一股浪漫气息。
陈洛呆呆的看着顾清欢拉着他向前狂奔,只恨不得时间永远停留在那一刻。
在摆脱了聂威那些人后,顾清欢只是冷淡的丢下了一句,“以后别跟着我了”,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陈洛知道自己从那个时候就彻底爱上了这个女孩儿,可是在这件事情发生后没多久,他就得知了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顾清欢自杀了!
陈洛当时感觉整个世界都崩塌了,自父母离开身边开始,他的人生就一直是在压抑中度过。
直到遇到顾清欢,宛若太阳一样照亮了他的世界,就在他准备努力,争取能够配得上顾清欢的时候,却突然收到了这个噩耗。
这对他的打击简直就是毁灭性的。
教练眼睛都在放光,他激动的一把凑到陈洛面前,“同学你以前练过?”
陈洛一脸奇怪道,“当然练过,不然怎么丢得进去?”
教练满脸期待地道,“同学,你想加入我们篮球队吗?”
“不想。”
陈洛回答的干脆和果断,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那教练呆了一下,忙不迭的就开口道,“同学,我们学校篮球队实力可是很强的,已经可以参加全国高中联赛,你只要在省级赛上有出色的表现,就有机会获得清华和北大的特招生资格!
如果在总决赛又获得MVP,那都不用参加高考,百分之百可以获得特招资格的!
你虽然瘦了一点,只要稍加训练,将体能提升起来,即便参加CUBA,甚至CBA都不是问题!”
那教练唯恐诱惑力不足,一口气把所有的好处都给抛出来了。
“可是......我闭着眼睛都能考进清华北大,为什么要去打篮球?”
教练目瞪口呆,周围的学生也瞪大了眼睛,陈洛的口气大得快要上天了。
要知道即便是鹏城这种省级重点中学,去年参加高考的就有一千多人,而被清华北大录取的也不过十三个人,这其中还有五个是保送的。
可也没有谁跟陈洛一样,嚣张的说闭着眼睛就能考进去。
“那.....”
看到陈洛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走,教练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拿什么游说陈洛了。
“同学,等等,你等等!”
教练快步追了上去,又挡在了陈洛面前,“同学你这样的天赋如果不打篮球,实在是太浪费了!你想想,你要是进CBA,以你的天赋肯定能大放异彩,成为篮球明星的!”
也不怪这教练这么心急,这种超过二十多米远的距离投篮还能精准命中的,即便是在CBA那些职业运动员中都找不到几个。
这就意味着,陈洛只要进行一些正规的篮球训练,肯定能在全国高中联赛中有出色的表现。
陈洛一副颇为头疼的样子,似乎被这个教练纠缠的有些受不了了,他忽然开口道,“教练,我想问一些事情,如果你能告诉我,我就考虑一下。”
教练闻言不由得大喜,立刻点头道,“你说,关于篮球和特招生的事情,我都非常清楚。”
“那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聊。”
教练连想都没想,直接就冲着篮球场上的队员们叫道,“练习赛结束,都回去休息!”
那些学生和篮球队的队员面面相觑,谁也没想到教练真的因为陈洛一个人,把整个篮球队都丢在了那里。
尤其是篮球队的队员们都感觉到很是不服气,但此时此刻教练屁颠屁颠地跟着陈洛走了,他们也没什么办法。
“你想知道什么事情,尽管问!”
那教练一路带着陈洛进了体育馆的办公室, 笑着就开口问道。
“老师认识顾清欢吗?”
教练愣住了,他以为陈洛想要问关于篮球的事情,没想到竟然是问顾清欢,他脑子都有些转不过弯来了。
陈洛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想问顾清欢的事情,所以才故意在篮球场上出风头,只要引起这些人的注意就可以了。
不管是学生,还是教练都可以,而这个教练显然比学生还要激动,那陈洛很自然的就选定了教练作为打听的对象。
“你不是我们学校的?”
教练神色蓦地变得有些古怪,因为在鹏城一中,不认识老师和校长不奇怪,不认识顾清欢的人太少了。
因为即便是刚入学的高一新生,也听说过顾清欢这个名字。
更何况一中高中部的学生大部分都是从初中部升上来的,他们也几乎都知道顾清欢。
“是,我是龙城高中的,和顾清欢是同班同学,还是同桌。”
陈洛也没有说谎,直接就说出了自己的来历。
“龙城高中?她转校去那里了?”
教练有些愕然,鹏城有将近八十多所高中,和一中比起来,龙城高中根本就不入流。
教练愣了半响,忽然醒悟过来了,他指着陈洛摇头笑着道,“我明白了,你小子是喜欢顾清欢吧,所以才来这里打听她的消息。”
陈洛笑了笑,面色坦然的就直接点头承认,“她因为在一中发生的事情很痛苦,我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也没办法安慰她,所以才想来这里弄清楚。”
教练盯着陈洛看了一眼,刚才心急之下并没有认真去看。
这一看之下,他才发现陈洛目光澄明如水,透着一股从容不迫的意味,完全不像是一个学生能够拥有的气质。
他忽然也笑了起来,“如果我告诉你,你能加入我们篮球队吗?”
陈洛惊讶的道,“我都告诉你了,我是龙城高中的......”
“这有什么关系,我可以跟学校申请特招你进一中,只要你同意就可以了。”
陈洛摇头失笑道,“谢谢老师的好意,但是不必了,我真的对篮球没有兴趣。”
“你知不知道其他高中的学生想要转校来我们一中有多难?”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教练一时间为之语塞,陈洛说的的确有道理,对于一个不想来一中的人,这的确没有什么诱惑力。
“那如果我就不告诉你呢?”
“老师,这一中这么多学生,找一个人问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
陈洛说着起身就要离开办公室。
“回来,回来,我告诉你。”
教练无奈的喊回来了陈洛,“你去找那些学生问,他们也只会添油加醋,告诉你一些加工过的东西,还不如我告诉你。”
“谢谢老师。”
教练叹了口气,又看了一眼陈洛,才缓缓开口道,“顾清欢身上发生的事情,其实并不复杂。
顾清欢和表妹陆叶子在一个家属院长大的,两家就隔了一栋楼,所以从小关系非常亲近。
而且因为出生时间只差了一个月,她们从幼儿园到高中一直都是同班同学。
这两个女孩不止长得漂亮,学习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
她们虽然像连体婴儿一样每天都待在一起,却又暗中竞争,遇到困难又相互支持,让不少人羡慕她们的关系。
那会儿整个一中,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知道她们两个人。
但是在高二那年发生了一件事情,让她们的人生彻底改变了。”
谢流云虽然不认识那是什么狙击枪,但是看陈洛那熟练的动作,根本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练出来的,明显是长期浸淫此道才有的动作。
她看不懂,后面的庄利明神色却陡然一变,作为警方的谈判专家,他自然是认得枪械的。
陈洛手里组装完成的分明是一把L115A3狙击步枪,乃是鹰国军方出品的超级狙击步枪,在市场售价约5万美元,但是这种别国的军方武器,正常人根本买不到。
只能在黑市上去购买,而动辄价格要翻一倍以上,也就是说这杆枪至少要十万美元,将近七十万人民币!
这柄枪价格昂贵,但是一分钱一分货,性能十分卓越,真正的物有所值。
在阿富汗战场上,表现得十分出色,为鹰国军队立下了赫赫战功,而且还创下了2500米的超远程狙杀世界纪录,被誉为世界上射程最远且最精准的狙击步枪。
“谢大小姐这么聪明,不妨猜猜,为什么我的身体明明这么虚弱,却一直站在这里,也不坐下。”
陈洛一边说着,一边笑着俯下身,开始对着窗外校准倍镜。
谢流云神色微微一怔,她先看了看陈洛,又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她似乎明白了什么。
“外面有狙击手?”
陈洛忍不住又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着,一边又咳嗽起来。
只不过这次咳得格外激烈,因为嘴角都开始溢出鲜血来了。
“谢大小姐的洞察力果然敏锐!”
陈洛随意伸手擦掉自己嘴角的鲜血,再次哈哈笑了起来,脸上满是神采飞扬之色。
“这个地方,三面都有墙壁遮挡,狙击手无法进行射击,而正前方视线虽然不受干扰,但是前面有这位夏帆小姐和你作为肉盾,他们也不敢开枪。
在这位谈判专家上来的时候,那个狙击手就开始锁定我了。
只要我离开这个位置超过一米,就会被干掉。”
谢流云看着陈洛,她忽然开口问道,“这不是你第一次绑架我了吧?”
陈洛对谢流云能猜到一点都不意外,他微笑着摊了摊手道,“你看,这就是能够无限重生的好处。我能够不断地试错,知道自己哪里做的出了问题,从而导致自己失败了,让自己不会犯第二次错误。”
陈洛说着,忽然俯身在了那杆狙击步枪前,然后瞄准,扣动扳机。
陈洛的动作快的惊人,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只用了短短几秒钟。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声传来。
陈洛身躯微微一震,整个身体都被狙击枪带来的后坐力给震退出去好几步才重新稳住。
紧接着就听到第二声脆响,餐厅的钢化玻璃上出现了一个清晰的弹孔。
谢流云等人还没什么,因为他们不懂枪械,但是庄利明眼睛都快瞪圆了。
这种超级狙击步枪因为口径比较大,后坐力极为恐怖,一般都是要用支架和螺钉固定在地上,才能保持开枪的稳定的,否则那个后坐力能把人的肩膀打骨折。
正在这个时候,庄利明耳朵里面的耳麦忽然传来了一个声音。
“利明,请小心,我方狙击手的狙击枪被对方击毁,现在狙击手不敢露头,已经退回去了!”
庄利明倒吸一口凉气,要知道现在可是大晚上,陈洛还是在明亮的餐厅里面,竟然击中了黑暗当中狙击手的狙击枪。
若不是亲眼所见,他根本不相信会有这种事情。
而且看陈洛的行为,似乎是早就料到了会有狙击手,竟然提前准备了狙击枪。
陈洛晃动了一下身体,便慢悠悠的走到了谢流云对面的位置上坐了下来,笑着道,“总算能喘口气了。”
他不慌不忙的端起餐桌上的茶水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细细的品了一口,又继续说道,“那么,现在来说第二个故事。
之前说过,我为了让自己不疯掉,不得不给自己设下各种目标,开始扮演不同的身份。
在这一次,我给自己的身份是都市侠盗。
嗯,也就是所谓的现代罗宾汉,为了保护那些受到社会与强权主义压迫、得不到公正待遇的人......”
陈洛说到这里的时候,见到谢流云一脸无语的表情, 他忍不住又哈哈大笑起来,“是不是觉得挺无厘头的?其实我也不想找这么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但是活了这两千多年,我给自己找过各种理由,发现只有给自己这么一个高大上的理由,才会觉得心安理得。
至于达成目标的手段嘛,就无所谓了。”
陈洛在那里说话,后面的庄利明此时非常尴尬,陈洛从始至终都没搭理他,站在那里进退两难。
“利明,我们已经查到绑匪的身份了!”
庄利明愣了一下,却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耳麦里面肯定还会有后话。
“他是被全球七十多个国家通缉要犯夜神!”
庄利明心神剧震,不可思议地看向了陈洛。
因为这个“夜神”并不是普通人,而是全球著名的通缉犯!
在三个月前,夜神就潜入卢浮宫神不知鬼不觉地盗走了举世闻名的《蒙娜丽莎的微笑》。
更加夸张的是,他盗走原画后,临摹了一幅原画换上去,足足过了一个星期才被人发现。
当卢浮宫的工作人员取下那张临摹的画作时,震惊地发现这幅画几乎可以以假乱真。
也正是在那个时候,他们发现画作的背面留下了“黑夜之神”的中文签名字样。
紧接着,这幅绝世名画就在黑市上以高达十亿美金的价格被人卖掉了,法国政府连同国际刑警联手设下天罗地网都没有抓到夜神。
那之后,国际上知名的慈善组织就收到了巨额美金捐赠,并且在捐赠的备注里面留下了“黑夜之神”的中文字样,而这些资金加起来不多不少正好十亿美金。
然后更让人震惊的还在后面,在之后的两个月里面,世界上那些富豪榜上的富豪接连遭窃。
比尔盖茨十几年前购买的达芬奇原版《哈默手稿》,价值一亿多美金,在家中不翼而飞,而在现场同样留下了黑夜之神的名号。
这些事情发生后,“夜神”名号震动全世界,那些遭受损失的富豪们联手起来发布了高达五亿美金的巨额悬赏,想要将他捉拿归案。
然而这些并没能阻止他,夜神所做的事情,一件比 一件匪夷所思。
就在十天前,他潜入米国白宫,盗走了里面的林肯画像,还在米国总统额头上写下了“黑夜之神到此一游”的字眼,竟然没有被任何人觉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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