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奕鸿的官司我从未想过赢不了这件事,毕竟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就算他再能辩驳也改不了白纸黑字的协议。
这场官司以我全面胜诉结束。
庄奕鸿要赔偿我十二万块的课题损失费以及六千块的精神损失费。
肖菲菲和她的金教授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获利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对被害人赔以精神损失费两万元。
肖菲菲和庄奕鸿都低头认罚,可轮到金教授时,却出了变故。
在旁听席的陈教授站了出来,拿出一份学术报告慷慨陈词,说。
“我们的研究课题虽然之前有韩雯同学所做的贡献,但后续的成果却与韩雯同学无关了,绝对没有构成侵犯他人知产产权的程度。”
陈教授将早已打印好的多份实验报告分发给旁听席上的众人。
时间有限,学术圈的众人翻阅完,议论一会后,都觉得报告是可行的。
于是在面对法官的询问时,纷纷站起身表示陈教授所言无误。
只有梁老师对着报告不断的皱着眉头。
我也同样觉得不对劲。
学校后续并没有再给金教授批过经费,没有科研经费支持,他即使有那个实力,也不可能做出成功。
更何况他根本就没那个能力。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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