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吴尽欢冯继中的女频言情小说《权力巅峰:重回商界当大亨结局+番外》,由网络作家“六道”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吴尽欢!”突如其来的一声怒吼,让正在胡思乱想的吴尽欢回神。只见停在小区门口的一辆警车的车门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一名三十左右岁的青年警察。这人身材高大,肩宽背厚,相貌堂堂,只不过此时他脸色阴沉得吓人。他手指着吴尽欢,正对他怒目而视。吴尽欢下意识地抬起手,插进自己的口袋里。以前,他的口袋中总会习惯性的放着一支笔。笔,是用来写字的,但在他的手里,笔却是能置人于死地的利器。但现在,他的口袋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这才恍然想起,这已经不是他自己的身体了。他插进口袋中的手也随之又抽了出来。青年如同见了仇人似的,大步流星地走到他近前,怒声质问道:“昨晚你去哪了?你真是越来越不像话,还学会夜不归宿了?你知不知道,喻姨找你都快找疯了......”吴尽...
《权力巅峰:重回商界当大亨结局+番外》精彩片段
“吴尽欢!”
突如其来的一声怒吼,让正在胡思乱想的吴尽欢回神。
只见停在小区门口的一辆警车的车门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一名三十左右岁的青年警察。
这人身材高大,肩宽背厚,相貌堂堂,只不过此时他脸色阴沉得吓人。他手指着吴尽欢,正对他怒目而视。
吴尽欢下意识地抬起手,插进自己的口袋里。
以前,他的口袋中总会习惯性的放着一支笔。
笔,是用来写字的,但在他的手里,笔却是能置人于死地的利器。
但现在,他的口袋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这才恍然想起,这已经不是他自己的身体了。
他插进口袋中的手也随之又抽了出来。
青年如同见了仇人似的,大步流星地走到他近前,怒声质问道:“昨晚你去哪了?你真是越来越不像话,还学会夜不归宿了?你知不知道,喻姨找你都快找疯了......”
吴尽欢的脑中闪过一连串的记忆片段,很快,他便知道了这名青年究竟是谁。
他叫冯继中,是市警察局刑警大队的,他的父亲冯正雄,则是市局局长。
冯正雄和吴尽欢颇有渊源,他的父亲吴明和冯正雄是战友,十多年前,在一次缉毒行动中,吴明不幸中弹牺牲,作为特战队队长的冯正雄也受了重伤。
伤愈之后,他便专业到了市警察局工作,一步步做到市局局长的位置。
对于战友的不幸牺牲,冯正雄很是自责,对于战友的遗孀,冯正雄也很是照顾,早些年,还时常带着礼物来家中做客。
不过吴尽欢的母亲喻欢,对他始终没有好脸色,认为丈夫的牺牲,就是由于冯正雄的失职造成的。
喻欢的心结,冯正雄能够理解。
渐渐的,他便很少再到吴家,改而让儿子冯继中代自己过来。
喻欢对冯继中的态度还是很不错的,并没有因为冯正雄的关系而迁怒到他身上。
对于吴家的状况,冯继中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也正因为这样,他才会对吴尽欢失望透顶,怒其不强,恨其不争,对他的态度也越加的严厉。
弄明白其中的关系之后,吴尽欢紧绷的神经松缓下来,他迎上前去,说道:“冯哥,你怎么在这?”
冯继中比他大十好几岁,但论辈分,他俩的确是平辈。
“你说我怎么在这?昨晚你到底去哪了?”
“摔了一跤,在条小胡同里迷迷糊糊地睡了一宿。”吴尽欢故意抬起袖子闻了闻,五官都快扭到一起,说道:“冯哥,你闻闻,现在我身上还带着臭味呢!”
冯继中没好气地把他递过来的胳膊打到一边,见他衣领上粘有血迹,他快步走到吴尽欢的背后,看到他后脑勺的伤口,他眉头紧锁,问道:“这是摔的?”
“是啊!”
“从你小子嘴里听不到一句实话!”冯继中瞪了他一眼,懒得追究,甩头说道:“上车!”
吴尽欢扬了扬眉毛,说道:“冯哥,只是摔一跤而已,也不用去警察局吧。”
“谁要带你去市局?去医院!你这个样子回去,你妈还指不定怎么担心呢!”
吴尽欢一笑,说道:“冯哥,先说好了,我身上可没钱。”
“少废话!快上车!”冯继中不耐烦地甩头催促道。
有人肯主动花钱为他治伤,他当然乐于接受,谁会傻到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当然了,这个身体在几个小时之前还不是他的。
见他老老实实地坐进车内,没有像往常那样和自己执拗,冯继中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说道:“你今天倒是变乖了不少。”
以前,吴尽欢总是嫌他管东管西,见了他就躲,而且也很少会叫他冯哥,今天也不知道这小子吃错了什么药。
吴尽欢扭头,对他笑呵呵地说道:“现在的我,不会再像以前的‘我’那样了。”
在市局里有人,这是多好的人脉,有这层关系在,完全能在F市横着膀子晃。
可惜,这吴尽欢明明手握着一把好牌,却是以最烂的方式把牌打了出去。
还跑去当什么小混混?暴殄天物。
这种错误,他不会犯,有价值的人脉,他得牢牢把握住。
冯继中诧异地看着他,问道:“你小子不会又在外面犯了什么事吧?和上回一样......”
话没说完,他猛然顿住。
吴尽欢不解地问道:“上回?上回什么?”
“算了,没事,算我没说。”冯继中显然不愿意就此事多谈。
吴尽欢耸耸肩,也未多问。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事,都与他无关,现在的他,要过自己全新的生活。
想到新的生活,他又想到了重生前的事。
英国有一家老牌的游艇制造公司濒临破产,正在对外出售,价格谈不上便宜,但也不贵,要价二百五十万英镑。
像这种老牌的又经营不善的公司,英国有很多,真正能卖出去的,屈指可数。
他对这家游艇公司倒是很感兴趣,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去做了调查和研究。
这家公司并没有到无药可救的地步,只是发展方向错了,可以说它的实际价值被严重低估。
他原本已经计划好了,把这家游艇公司买下来,从此以后,做个正经八百的生意人。
可人算不如天算,他还没来得及付之行动,就惨死在仇家的手里。
现在,他仍对这桩生意感兴趣,毕竟在他眼中这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机会难得。
只是重生之前,二百五十万英镑对他来说,虽不算是个小数目,但也能负担得起。
而现在的他,一个口袋里只有两块五毛人民币的他,二百五十万英镑当真是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天文数字。
想到这里,他轻轻叹了口气。
世间万事,有一利就有一弊。
他从一个恶贯满盈的中间人,变成了一个平凡的学生,从不惑之年,变成十七岁的少年,何其幸运,但同样的,以前拼死拼活累积数十年的积蓄,全部荡然无存。
正琢磨着,他敏感地察觉到来自于自己身旁的注视。
他扭头一瞧,正看到冯继中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他微微皱眉,说道:“路在前面,不在我脸上,你看我做什么,看路啊!”
“我怎么突然感觉你像是变成了个小老头子。”冯继中这话并不是在开玩笑,在吴尽欢的脸上,尤其是在他的眼中,刚才有那么一瞬间,他当真看到了沧桑。
在重生之前,吴尽欢这大半辈子经历过的事太多太多,在缅甸做过娃娃军,而后到非洲继续做娃娃军,长大之后,又转做佣兵,职业杀手,再后来,他又由杀手转做了中间人,可以说他的心态,比同龄的中年人都要老成,都要沧桑。
“曾经沧海难为水吧。”说着话,他向后依靠,后脑碰到椅背上,他夸张的嘶了一声,疼得直咧嘴。
“该!”冯继中狠狠白了他一眼,收回目光。
路上,冯继中给吴家打了个电话,告诉喻欢,他已经找到吴尽欢,不用再担心。
到了医院,吴尽欢的后脑勺被缝了两针,伤口不大,但却很深,否则的话,也不会血流不止。
头上缠着一圈白纱布,吴尽欢跟着冯继中离开医院。
两人就近去了医院附近的大排档,吴尽欢细嚼慢咽地吃着油条,时不时地喝口豆浆。
看他那副斯文的样子,冯继中差点被逗乐了。
感觉一宿不见,这小子好像变得不太一样了,人还是那个人,却比以前成熟了许多,就连他那张胖得变了形的大肥脸,现在看起来都不再那么令人讨厌了。
喝了一碗豆浆,吃了两根油条,吴尽欢放下碗筷,不再多食。
冯继中好奇地问道:“饱了?”
吴尽欢的饭量他还是知道的,两根油条,一碗豆浆,那只够塞他牙缝的。
“没饱,但也不能再吃了。油炸食品,吃进肚子里,除了能增肥,再有就是能致癌。”他抽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角。
冯继中险些把自己口中的豆浆喷出去,一向贪食的吴尽欢,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自己不会是幻听了吧?
他看了吴尽欢好一会,摇摇头,嘟囔道:“我真怀疑你小子是不是中邪了。”
吴尽欢眼眸一闪,淡笑未语。
饭后,冯继中送吴尽欢回家。
车上。
吴尽欢问道:“冯哥,有没有能赚钱的工作,介绍介绍。”
冯继中瞥了他一眼,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摸进口袋里,说道:“你还未成年,现在没地方招童工,你的任务就是学习。”说这话,他把钱夹掏了出来,问道:“要多少?自己拿。”
吴尽欢看眼他的钱夹,舔了舔嘴唇,老神在在地说道:“两百五十万。”
冯继中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气道:“你小子逗我玩呢?”
“英镑。”吴尽欢又补了一句。
“还英镑?如果我有两百五十万英镑,那我也不用去上班了,天天坐在家里数钱得了。”
冯继中从钱夹中抽出五张百元的钞票,塞进吴尽欢的手里,说道:“就这么多,爱要不要。”
吴尽欢知道冯继中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对自己很照顾。
他只是一名底层警察,为人又正值,没有灰色收入,一个月也赚不了多少钱,对自己一出手就给五百块,也当真称得上是大方了。
他刚抬起手,想把钱递回去,冯继中板着脸说道:“别和我撕吧,给你你就拿着,以后,让你妈少操点心,这些年,你妈不容易。”
喻欢娘家那边有没有亲戚,吴尽欢不清楚,反正从来没见过,吴家这边的亲戚倒是不少,不过有跟没有差不多。
这些年,喻欢一直未改嫁,基本就是她一个人拉扯着孩子,又当娘又当爹,日子过得的确很辛苦。
吴尽欢没有再推辞,抬起的手也放了下去,说道:“冯哥,这钱以后我会加倍还你的。”
从小到大,真正对他好的人不多,也正因为这样,他受人恩惠,哪怕只是一丁点的恩惠,他都会铭记于心。
冯继中笑道:“你小子好好学习,以后考上大学,找份体面的工作,就算是还我钱了。”
冯正雄对冯继中说过很多次,他的命,就是用吴明的命换回来的,冯家永远都欠着吴家一份救命之恩,照顾喻欢和吴尽欢,也是冯家的责任。
吴尽欢耸耸肩,没有接话。
稳定的工作,平凡的人生,普通的生活,那从来都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过得更好。
他就是个凡人,一个贪图享乐的凡人,想用最好的,想吃最好的,想享受最好的。前世,他也一直在为这个目标而拼命奋斗。
只不过他走的路很危险,位于悬崖边缘,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摔个粉身碎骨,那么艰难的路,他眼瞅着要走完了,尽头已近在咫尺,结果脚下一滑,还是摔了下去。
前世,他没得选择,但这一世,他有很多种选择,他不会再重复前一世的老路。
两百五十万英镑!只要能弄到两百五十万英镑,他便可以完成前世的计划,去做一个身世清白的商人。
可是,想弄到这么一大笔钱,又谈何容易?
吴尽欢回到学校,,按照脑中残留的记忆,他轻车熟路地上到三楼,走进自己的教室。
教室里面原本嘈杂的厉害,随着他走进来,诡异地安静了下来,学生们都在大眼瞪小眼地看着他。
吴尽欢不知道自己在学校里这么受人瞩目,他笑了笑,向教室的里面走去。
一名短发的高个女生率先开口问道:“同学,你走错教室了吧?”
“啊?”吴尽欢被她说愣了,他回头瞅瞅教室门,问道:“这不是四班吗?”
“是四班,但你不是我们班的学生啊!”
吴尽欢走到自己的座位,老神在在地坐下来,说道:“我坐这。”
高个女生还要说话,一排有个男生转回头,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你是吴尽欢?”
吴尽欢含笑点点头,说道:“是我。”
随着他的应话,教室里的学生们一片哗然。
谁都没想到,只过了一个假期,自己班中的那个死胖子竟然瘦了这么多,简直像换了个人似的。
高个女生好奇地问道:“你,你真的是吴尽欢?”
“有假包换。”
闻言,高个女生的脸立刻沉了下来,怒声说道:“吴尽欢,你刚才耍我玩呢?”
一个假期没见,他变了这么多,她不认识他很正常,可他还偏偏装作不认识自己样子,不是耍她玩又是什么?
“你叫......刘秀娟。”仔细看着高个女生的脸,刘秀娟这个名字在他脑中一闪而过。
高个女生哼了一声,又狠狠挖了他一眼,扭过头,不再看他。
坐在后面的几个男生互相看了看,纷纷嗤笑出声,一名身材高大的男生说道:“死胖子就是死胖子,变瘦了也还是死胖子。”
听了他的话,教室里的学生哄堂大笑。
吴尽欢则是满脑子的莫名其妙,虽说他刚进教室,但也能感受得出来,同班的同学似乎没人喜欢他,反倒都很排斥他,他也不清楚吴尽欢以前做过什么令人厌恶的事。
见吴尽欢人虽变瘦了,但还和以前一样胆小懦弱,不管别人说他什么,都是闷声不吭,高大男生望了一眼前排的一名女生,晃晃悠悠地站起身形,走到吴尽欢的身旁,弯下腰身,一手摁住他的书桌,问道:“死胖子,这个假期你吃什么了,怎么瘦这么多,是不是没吃猪饲料,改吃屎了?”
教室里的学生们再次大笑。
吴尽欢也乐了,扭头看向高大男生,平心而论,这个男生不仅身材高,模样也生得阳光帅气,只是,说出的话太过恶毒。
他垂下眼帘,回想片刻,记起他的名字,孙黎明。
“同学,你叫我胖子,我没意见,但你叫我胖子的时候,能不能把前面那个‘死’字去掉啊?”
他的话,再次逗乐了全班的学生,就连坐起第一排,高大男生默默关注的那名女生,也转回头来,看向吴尽欢。
这个女生很漂亮,皮肤雪白,小脸肉嘟嘟的,稍微带点婴儿肥,一对明媚的大眼睛,睫毛很长,毛茸茸的,眨眼时,仿佛两把小扇子似的。
见她回头瞅自己,吴尽欢礼貌性地向她笑了笑。
女生脸上的笑意立刻消失,正过头去,不再看他。
唉!吴尽欢暗叹口气,看来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同学们对他的印象,都不是一般的差。
孙黎明身形一晃,用力撞了吴尽欢一下,语气不善地说道:“死胖子,看哪呢?是不是又起贼心了?我他妈警告你,把你那点贼心思趁早收起来......”
他话没说完,一名身穿套装,三十出头的女人夹着教案走进教室。
看到孙黎明站在吴尽欢旁边,她扬头问道:“怎么回事?”
“没事,老师,就是一个假期没见,和同学说说话。”
“赶快回你的座位,一会上课了。”女老师走到讲台上,目光扫过吴尽欢时停住,问道:“这位同学是哪个班的?”
下面的学生们再次乐了,高个女生抢先说道:“老师,你也没认出来他啊,他是吴尽欢。”
女老师的眼睛明显睁大一下,目光在吴尽欢身上好一番打量,最后嘀咕一句:“原来减肥了,还真没认出来。”
第一节课,正是班主任的英语课。
他听得昏昏欲睡,班主任上英语课时,他是真的听不进去。
中式英语,发音怪异,怎么听怎么别扭。
他把课本打开,放在大腿上,头越来越低,时间不长,脑门已经顶在书桌上了。
他旁边的同桌,是个有些胖的女生。
女生转头看了他一眼,突然举起手来,说道:“老师,吴尽欢在睡觉。”
刚刚打瞌睡的吴尽欢一下子挺直腰板,以瞠目结舌地表情看了眼身旁的女生,见她还一脸的得意洋洋,下巴都差点掉下来,心里嘀咕:你他妈是有病吧?我睡不睡觉,关你个屁事?
“是......是,星哥!”现在马原对吴尽欢是怕到了骨子里,听李红星这么说,他如释重负地连忙答应。
“行了,你安排一下,把受伤的兄弟都送医院。”
“好,可......可是......”
“还可是什么?”
“可......可是我这没钱啊......”马原的话音越来越小。
李红星翻了翻白眼,沉声道:“我转给你。”
用手机给马原转了一笔钱过去,李红星这才重新回到包房。叶阳看了他一眼,别有深意地说道:“我不会与有麻烦的人合作,红星,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吧?”
李红星满脸堆笑,忙说道:“阳哥,就是遇到点小麻烦,现在已经解决了,以后不会再有问题,更不会影响我们的合作。”
“那就好。我们合作了这么久,也算是老搭档了,别让我去另找旁人合作。”
“是、是、是,阳哥尽管放心,我这个人,大聪明没有,小聪明还是有一点的,知道一切应以大局为重的道理。”
叶阳呵呵轻笑两声,拿就酒杯,向李红星晃了晃,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和叶阳喝完酒,李红星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
他的家位于市中心的一座高档小区。
今晚他的酒没少喝,连走路都是摇摇晃晃的。
乘坐电梯回到自家门前,他拿着钥匙,开了许久就没能把门锁打开。他吐出口酒气,气急败坏地举起拳头咚咚的砸门,大声嚷嚷道:“我回来了!开门!快点开门!”
这种事,以前也经常发生,他的老婆总会第一时间把房门打开,接他进屋,而今晚,却迟迟没有人给他开门。
敲了好一会,听门内一点动静都没有,李红星气恼地咒骂一声,只好再次拿起钥匙,费了好半天的劲,总算把门锁打开了。
走进屋内,他回手把房门重重关上,发出嘭的一声巨响,以此来表达他的不满。
“你人呢?听不见我在敲门吗?”屋子里面没有点灯,黑咕隆咚的,他正要抬手开灯,突然,客厅里传来男人的说话声:“你说对了,她现在的确听不见你的敲门!”
这突如其来的声音,让李红星激灵灵打个冷颤。
他连忙把电灯的开关打开,随着吸顶灯被点亮,李红星定睛一瞧,只见吴尽欢正端坐在沙发上,而在他的旁边,还躺着一人,脑袋枕在他的大腿上。
这位不是旁人,正是他的老婆,曾卓妍。
此时她双眼紧闭,枕着吴尽欢的大腿,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显然,她不是睡死过去了,而是晕死过去了。
否则的话,她绝不会在他回家的时候,还能这么安静地躺在吴尽欢的腿上。
他做梦也想不到,吴尽欢竟然会出现在自己家里。
他是怎么进来的,又是怎么把曾卓妍制服的,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
一股浓烈的恐惧感由他内心深处生出,让他不寒而栗,后脊梁骨都嗖嗖冒凉风。
他抑制不住紧张又惊恐的心情,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把她怎么了?”
吴尽欢扬了扬眉毛,缓缓低下头,抬起手来,像抚摸一只小宠物似的轻轻抚摸曾卓妍棕色的长发,脸上带着温柔又暖暖的微笑,柔声说道:“放心,你的老婆没事,我只是让她睡得深沉一些。”
说话之间,他的另只手伸向茶几,抓起一把半尺多长的水果刀。
水果刀铮亮,在灯光的映射下,闪现出刺眼的寒光。
他把水果刀拿到曾卓妍的头上把玩。抛起,接住,再抛起,再接住。
随着他的动作,李红星的心也跟着一上一下,眼睛都瞪得如铜铃一般,生怕吴尽欢哪下没接住刀子,插在他老婆的头上。
“当然,她现在没事,不代表接下来也没事,她究竟是有事还是没事,得看星哥你啊!”
吴尽欢看都没看不断被他抛起接住的水果刀,蒙着一层雾纱的双眸,始终都是含笑地看着李红星。
“吴尽欢,你......”
吴尽欢的动作突然停止,他拿着水果刀,慢慢挑起曾卓妍的一缕长发,笑呵呵地问道:“星哥,我们之间的事,了了,以后,谁也不欠谁的,谁也别找谁的麻烦,哪怕是见了面,也装作不认识,你觉得行不?”
看着水果刀的锋芒在自己老婆的头上慢慢的来回划动,李红星的心都揪成了一团。
他紧紧握着双拳,看着吴尽欢良久,终于重重地点下头,说道:“好,我就听你的,从此以后,我们之间再无瓜葛。”
原本他就觉得吴尽欢现在变得太邪门,难以掌控,想与他做个了断,现在吴尽欢主动找上门来,他正好借坡下驴,遂了他的心愿。
“星哥是场面人,应该会说话算话的,当然,就算说话不算话,那也没什么,我总会有办法让你付出高昂的代价。”
吴尽欢放下水果刀,轻轻抬起曾卓妍的头,放到沙发上,他顺势站起身形,黝黑的眸子笑看着李红星,问道:“星哥,我帮你把嫂子抱回房里?”
“不用。”李红星怒视着吴尽欢,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他不知道吴尽欢在自己家里呆了多久,如果不是他的年龄太小,他恐怕真要怀疑他对自己老婆做了什么事。
听闻他的话,吴尽欢无所谓地耸耸肩,他是出于好心,人家不愿意领情,他也没办法。
他旁若无人地走到李红星面前,站定,含笑说道:“看起来,星哥似乎也不太欢迎我,那么,我就先告辞了。”
“等一下。”李红星叫住他,他对上吴尽欢的眼睛,心里打了个突,下意识地垂下眼帘,脸色难看地问道:“你,你是怎么进来的?”
吴尽欢勾了勾嘴角,转头瞥了他一眼,说道:“我说,我起码有几十种进来的方法,你信吗?”
旁人这么说,李红星恐怕会忍不住仰面大笑三声,但吴尽欢这么说,他的直觉告诉他,他没有说谎,他真的能找到几十种不同的方法进到自己家里。
太可怕了!吴尽欢带给人的恐惧,是深入骨髓、烙印在心头的那一种,仿佛噩梦一般,挥之不去。
他这辈子见过很多人,和各种各样身份的人打过交道,但像吴尽欢这么可怕、带给他如此强烈不安恐惧感的人,还绝无仅有。
等吴尽欢走到玄关的时候,李红星猛然转回身,再次叫住他。
“你,真的是吴尽欢吗?”这是他最困惑的问题。
“有假包换。”吴尽欢转回头,对他露出符合他年龄的灿烂的笑容。
“你......你不打算为郭正义报仇?”这是他最担心的问题。
“郭正义的死活,又与我何干?”吴尽欢不解地看着他。
“......”李红星一时间竟然无言以对。但令他感到庆幸和长松口气的是,听吴尽欢的话,他没打算帮郭正义报仇,也没打算和自己为敌。这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吴尽欢走了,而李红星却瘫坐到了地上,直到这时他才感觉到冷,原来背后的内衣不知在何时已然被汗水浸透了。
吴尽欢哼着二人转的小调,走出楼门,刚到外面,躲在角落里的孙凯和高航便快步跑了过来。二人异口同声道:“欢哥,刚才我看到李红星回家了。”
现在,不仅高航叫吴尽欢‘欢哥’,连孙凯也跟着这么叫了。
孙凯是个简单又直接的人,他这条命是吴尽欢救下的,他已经打定了主意,以后自己就跟着吴尽欢了,不管他愿不愿意,接不接受,总之,他就是跟定他了。
“我等的就是李红星回家,他不回来,我又和谁去谈事?”吴尽欢淡笑着说道。
“欢哥和他谈妥了?”
“嗯,从今以后,再无瓜葛。”
厉害!
孙凯和高航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在心里暗赞一声。
李红星是什么样的人,他俩再清楚不够,他就是属疯狗的,无论是谁,只要被他给盯上了,想甩都甩不掉,但就是这样的李红星,把义哥都废掉的李红星,竟然被吴尽欢两三下就给解决了。
现在,连孙凯都打心眼里佩服他。
“欢哥,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孙凯正色问道。
未等吴尽欢接话,孙凯又道:“不管欢哥以后有什么打算,我都跟定你了!”
他话音刚落,高航也跟着说道:“我也是!”
高航打架不行,但头脑可是一等一的,很有识人的眼光。在他看来,现在的吴尽欢,绝对是个能成大事的人。
看看高航,再瞧瞧孙凯,吴尽欢忍不住揉了揉额头,刚解决了李红星这个麻烦,可新的麻烦又来了,这两人显然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的赖住自己了。
“没什么打算,唯一的打算,就是赚钱。”
孙凯眼睛一亮,喜笑颜开道:“以欢哥的这身本事,想赚钱还不容易?只要欢哥带着我们打垮了李红星,以后李红星的地盘就都是我们的了,光吃保护费都能吃得饱饱的!”
“我不想混黑道,不想终日过打打杀杀的日子。”前世,他已经杀过太多的人,从里到外,黑得彻底,不知被全世界多少个国家通缉,连洗白的机会都没有,这一世,他不想再重蹈覆辙。
孙凯闻言,大失所望,除了打架火拼,他这辈子也不会别的事了。
高航倒是能感觉得到吴尽欢对混黑道的排斥,他眼珠转了转,说道:“欢哥,要是想赚大钱,我倒是知道条门路。”
“哦?说说看。”吴尽欢来了兴趣,看向高航。
高航说道:“去Y市边境做易货生意。”
“易货?”
“在Y市,很多人和他们私下里做易货生意。虽然是不被允许的,实际上,也没人去管。”
孙凯疑问道:“他们能买的起我们的东西?”
“没钱,但他们手里有货,是我们买他们的。”
“那地方穷得叮当响,他们手里有什么?”
“那可多了,像木材、高丽参、水晶、玉石、玛瑙,都是很值钱的。”
孙凯抓了抓头发,嘀咕道:“和他们人做生意,我们手里也得有本钱啊!”义哥不在了,地盘也被李红星那帮人抢的差不多了,现在他们穷的兜里比脸都干净。
高航说道:“不用拿本钱。”
孙凯瞪大眼睛,惊讶道:“黑吃黑啊?”
“黑你个头!”高航对吴尽欢道:“欢哥,边境那边,很多生意人都不愿意亲自和那边的人人交易,宁愿出钱找人代替他们去做交易,而且给的钱不少,出一万两万的有,出三万五万的也有。”
孙凯看眼吴尽欢,见他若有所思的没接话,他问高航道:“他们为什么不自己去做交易?”
“边境那边,做易货生意的大多都是国外雇佣兵,那些雇佣兵驻扎在边境,说不上哪天就调走了,在他们调走之前,有些人便想着大捞一笔。”
“我靠!格格,你说的这个易货生意,等于是拿命去拼啊!”
高航耸耸肩,说道:“大多数的国外雇佣兵还是讲信誉的,也挺可靠,但遇到个别起了贼心的,也只能怪自己倒霉了。不然的话,你以为那些老板脑子进水了,肯出一两万、三五万的找人代他们去易货?”
孙凯琢磨了一会,摇头说道:“我怎么觉得和国外的雇佣兵打交道,比在道上混还危险啊?”
在道上混,最起码双方还是公平的,你拿板砖,我也拿板砖,你用片刀,我也用片刀,可雇佣兵不一样,人家手里有枪啊,真起了歹念,连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高航没有理孙凯,看向吴尽欢,问道:“欢哥,你看这事?”
一直静静聆听的吴尽欢,终于开口说道:“我看这个易货生意倒是可以去试试。”
每次交易,都能有小几万的收入,虽然算不上大钱,但比普通人的收入要高得多。
当然了,高收入伴随而来的也是高风险。听吴尽欢同意做易货生意,孙凯瞪大眼睛,问道:“欢哥打算什么时候去?”
“越快越好。”
另一边的刘智敬小心翼翼地问道:“欢哥,我能不能跟你们一起去?”
吴尽欢眼中突然射出骇人的精光,一字一顿地说道:“和国外雇佣兵做生意,如同和阎王打交道,弄不好就会一命呜呼,你,真的不怕死,真的想和我们一起去吗?”
在边境做易货生意,他确实需要人手,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要的,别的都在其次,最主要得胆子够大。
刘智敬深吸口气,向吴尽欢重重地点下头,语气坚定地说道:“欢哥,我不怕,脑袋掉了,大不了就碗大个疤瘌,没什么大不了的!”
“连死都不怕?”
“与其浑浑噩噩、窝窝囊囊的活着,还不如拼一下!”
郭正义手下的这些小混混,要么是父母双亡的,要么是父母离异没人管没人问,早早的辍学出来混社会了,他们也都明白,如果光靠他们自己,这辈子都别想出人头地,至于跟着吴尽欢能不能出人头地,谁都不敢保证,但至少能有那么一点希望。
吴尽欢注视刘智敬许久,见他没有丝毫的胆怯和犹豫,他目光渐渐柔和下来,笑道:“好,算你一个!”
这次跟着吴尽欢一同到Y市的,除了高航、孙凯、刘智敬三人外,还有五、六个小混混。
他们都抱着和刘智敬同样的想法,与其混吃等死的过完这辈子,不如跟着吴尽欢出去闯一闯。
接下来的一段时日,吴尽欢都是跟着陈家栋练武。
他二人相处的模式很简单,要么是陈家栋教他练武,要么是陪他练武,二人之间似乎有一种默契,都不问对方的私事。
因为出身的关系,吴尽欢很讨厌也很提防别人打听他的私事,以己度人,他自然而然的也就养成了从不过问别人私事的习惯。
至少陈家栋为何不问他的家庭、背景,他不知道,那也不再他关心的范围之内。
只要自己能学到有用的本事,他就心满意足了,至于其它,那都无关紧要。而且他现在的底子很干净,不怕任何人去偷偷调查。
在没有接触武学之前,吴尽欢对功夫的认知,觉得大多都是花架子,这个拳,那个掌的,只是打起来很好看,但在实战中的作用不大。
等他真正接触了武学之后才明白,自己以前的认知错的离谱。
学别的东西,要么是先苦后甜,要么是先甜后苦,只有学武,是先苦后也苦。
首先是入门难,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一个简单的招式,得反复练上成千上万次。
等好不容易入门了,认为自己有点成就了,很快又会发现,武学博大精深,需要探索的地方太多,而在探索武学的路上,又是苦之又苦。
吴尽欢跟着陈家栋练了几天的拧旋走转,然后老头子给了他两本书,一本是八卦掌的三十六决,一本是八卦掌的四十八法,让他回家照着书自己练。
每天早上,老头子都要检查他的功课。
有练得不对,或者他不懂的地方,老头子再加以指点,只是,陈家栋能指点到吴尽欢的地方并不多,他传授吴尽欢更多的是练武的经验,以及需要注意避开的弯路。
还是那句话,对于一个一点就通、举一反三又无比勤奋的学生,做师父的很难生出什么成就感。
吴尽欢早上跟着陈家栋练武,回家后,练三十六决和四十八法,空闲的时候,看看课本,背背功课,日子过得简单,却也充实。
时光流逝,转眼间已快到开学的日子。
这个假期,一个多月的时间,吴尽欢足足瘦了四十多斤,身高长了五厘米,现在是一米七零,一百四十斤,看上去,还是个有些胖的少年,但与之前肉球成精的形象比起来,已经要好上许多。
就连被脸上肥肉挤在一起的五官,现在也渐渐展开,露出清秀之相。
尤其是他的那对桃花眼,比以前大了不少,让人看得更加真切,犹如黑曜石般的双眸,偏偏又像蒙着一层迷雾似的,朦朦胧胧,似醉非醉,任谁见了都会忍不住多看上两眼。
要说他变化最大的,还是他自身的气质。
以前的吴尽欢,总是畏畏缩缩,经常低着头,一副怕见人的样子,而现在的他,精气神十足,皮肤都泛起一层光彩,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子朝气。
开学的前一天,冯继中请喻欢和吴尽欢吃饭。
看到吴尽欢的时候,冯继中被吓了一跳,他和吴尽欢也就一个来月没见,可他现在的样子,用冯继中的话讲,都瘦脱相了,与放假之前相比,完全是两个人。
“尽欢,你现在可真是一天一个样啊!”冯继中感叹道。
“我现在长开了。”吴尽欢笑呵呵地说道。
他对减肥的效果还算满意,但对这副身体的体质,实在是郁闷透顶。
这副身子,以前亏得太厉害,就算他苦练了一个多月,体质仍是不行。
陈家栋也说过这件事,目前他的体质就是他最大的短板,要想改善,就一个字,练!
练气,只要把气练上去,体质自然而然也就改善了。
“嗯,果然是长开了。”冯继中端详着他,颇有女大十八变之感。
他转头对喻欢笑道:“喻姨,等尽欢长大了,你肯定不用担心他找不到老婆,就他这对桃花眼,太勾人。”
以前没看出来,现在倒是露出端倪了,尽欢的这对眼睛,完全继承了他妈妈。
要说年轻的时候,喻欢当真是万里挑一的大美人,即便是现在,她也是风韵犹存,只不过保养太差,生活压力太大,让她整个人看上去很没精神,给人的直观感觉就是暗沉。
喻欢被他的话逗乐了,笑道:“欢欢才多大,找什么老婆?”
冯继中笑道:“说起来也快!以前尽欢才这么高,这一转眼,都快赶上我了。”
喻欢听得咯咯直乐,吴尽欢不耐烦地问道:“还要不要点菜了?”
“饿了?行,咱们点菜!尽欢,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对了,”冯继中恍然想起什么,从一旁的纸袋里拿出一只盒子,递给吴尽欢,说道:“送你的。”
吴尽欢接过来一看,惊讶道:“手机!”
喻欢也看清楚了,是新款的苹果手机。她连忙摆手说道:“不行不行,继中,你怎么能给孩子送这么贵重的礼物呢!”
冯继中一笑,说道:“以前,尽欢不是一直嚷嚷着要手机吗,那时候我没送给他,是怕他贪玩,耽误了学习,我看现在尽欢可比以前懂事多了,也知道学习了。高中生,基本人人都有手机了,咱尽欢也不比别人差什么,拿着用,用坏了,冯哥以后再给你买。”
喻欢还是推辞,冯继中只是一个劲的笑,却坚持不肯把手机收回来。
吴尽欢拿着手机盒,倒也没有推辞,有手机,的确要方便许多。
重生之前,他几乎没体会过亲情,也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重生之后,他终于体会到了。
不要对我这么好,我怕我承担不起。
看着吴尽欢紧紧拿着手机的盒子,低垂着头,一声不吭,冯继中笑问道:“尽欢,你不是感动的要哭了吧?”
吴尽欢回神,对冯继中一笑,说道:“冯哥今天这么大方,该不会是升官发财了吧?”
冯继中眼睛一亮,干咳了两声,特意抬手弹了弹肩章。
“呦。”三级警督啊!
冯继中嘿嘿一笑,说道:“支队副队长。”
“恭喜恭喜,我说的嘛,冯哥今天怎么这么大方,果然是升官了。”吴尽欢笑道:“升副队长,冯哥送我个手机,如果升正队长了,冯哥是不是得送我辆车了。”
冯继中仰面而笑,说道:“成!如果冯哥哪天真升到支队长了,就给你买辆车,贵的咱买不起,QQ还是可以有的。”
这顿饭,宾主尽欢。饭后,喻欢还在向冯继中抱怨,不该给孩子买这么贵的手机,冯继中则是满不在乎,开车把喻欢和吴尽欢送回家。
到家之后,吴尽欢把手机给了喻欢,说道:“以后你用这个,你现在的手机给我用。”
喻欢惊讶地看着他,说道:“这是你冯哥给你买的!”
“我用不上,有个旧手机就可以了。”
吴尽欢早已过了追求新潮的年龄,手机于他而言,只有两个功能,一是通信,二是武器,确切的说,凡是他身上的东西,哪怕是一张银行卡,都可以当做武器来使用。
就在他重生前,与追杀他的洪门人搏斗的一刻,他还用手机杀过一人,当时他把手机塞进对方的嘴巴里,一拳打进去,让手机卡在对方的嗓子眼,窒息而死。
听了他的话,喻欢的心里也说不出来是个什么滋味。以前,她总觉得欢欢太不懂事,太任性,太不知道体谅人,而现在,欢欢则是太懂事了,懂事得都不像是个十八岁大的孩子。
突然之间,她感觉自己好像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
“就这样吧。”吴尽欢放下手机盒,转身回去自己的房间,完全一副不容人拒绝的态度。
喻欢再次陷入沉思。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母子二人的主导地位在悄然发生改变。
欢欢和她说话时,语气中常常会不自觉地带着命令的口吻,现在好像他才是家长,而自己倒像是个孩子。
喻欢摇了摇头,总之,这个假期欢欢的变化太大,甚至让她都有些无法适从。
翌日,开学的第一天。
吴尽欢还和往常一样,四点起床,叠好被子,洗漱干净,去到公园的时候刚好四点半。
八卦掌的招式,他已经全部学会,但光把招式学会没有用,那只是有个花架子而已,想要真正的融会贯通,需要长年的反复练习。
他先自己练习半个小时的拧旋走转,等到五点,陈家栋到了,他把八卦掌的掌法从头到尾练一遍,老头子在旁看罢,觉得没什么问题,而后两人一起练推手。
练推手的时候,吴尽欢能清楚地感受到陈家栋身上的暗劲,他得咬着牙挺着,使出浑身的力气,才能勉强在原地站稳桩,不至于被老头子的暗劲弹开。
又练了半个小时的推手,老头子停下来,问道:“欢欢,今天开学了吧?”
“嗯。”
“既然开学了,就要以学业为主,以后不要再来找我,我也不会再来这里。”
吴尽欢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倒也没多说什么,点点头,说道:“知道了。”
“想正式拜我为师,你现在还不够格,至于以后有没有机会,还要看你自己的努力......”
不等老头子把话说完,吴尽欢打断道:“我没想过要拜你为师啊?八卦掌是你上杆子教我的,我可从来没求着你学。”
“臭小子。”老头子老脸一红,抬腿就是一脚。
吴尽欢身形滑得入泥鳅一般,提溜一转,轻松闪过老头子的一脚。练了这么长时间的拧旋走转,他也不是白练的,身法的敏捷比以前要强过很多。
吴尽欢深吸口气,拿出手机,看看时间,说道:“老爷子,我也该走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以后有缘,我想我们还会再见。”
说完话,他把放在一旁的衣服捡起来,随意地向肩上一搭,冲着陈家栋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走出公园。
“这个臭小子,比我还洒脱,还绝情。”望着吴尽欢渐行渐远的背影,陈家栋无奈地摇摇头。
本以为知道自己不再教他后,他会向自己哭求一阵子,结果这臭小子倒干脆,说走就走,毫不留恋。
Y市。
华夏与加蓝国之间的边境城市。
中间隔着一条山岚江,相距最近的地方,连五百米都不到,站在江的这一边,能清楚地看到对岸。
正因为相隔太近,两岸的对比也越发的鲜明,华夏这边,沿江都是高楼大厦,而江的对面,加蓝国则是清一色的围墙和矮小破旧的平房。
高航的表叔名叫王立民,一个三十多岁又一事无成的人,他身材不高,体型偏瘦,皮肤黝黑,其貌不扬。
在客运站见到吴尽欢、高航等人后,王立民很是热情,又是帮买矿泉水,又是帮忙拿行李。
“小哥几个都没吃饭吧,表叔请你们吃冷面。”王立民咧着嘴笑道:“可别怪表叔小气,等表叔有钱了,一定请你们到大饭店!”
吴尽欢对王立民的印象还不错,笑道:“王叔太客气了。”
王立民看得出来,自己的表侄和其他的小青年都以吴尽欢马首是瞻,显然,他是他们当中的头。
仔细打量吴尽欢,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在这群小青年中,算是年龄比较小的,身材稍微有些偏胖,模样倒生得俊秀,特别是那对水汪汪、雾蒙蒙的眼睛,十分的勾人。
“尽欢和航子认识好久了?”
“嗯,是认识很久了。”吴尽欢很早就认识高航了,只不过两人没有太多的交集罢了。
“航子最近可是跟我提起你好几次呢,说你身手好,头脑也好,人又够义气!”
吴尽欢乐了,说道:“要说头脑,格格可不输我。”
他能这么快又这么顺利解决学校那边的麻烦,还是靠高航的出谋划策。
“格格?”王立民不知道高航的绰号。
孙凯笑到:“王叔还不知道吧,高航的小名叫格格。”
王立民愣了愣,哈哈大笑起来,高航打小就聪明又早熟,满肚子的心眼,和格格这个绰号实在沾不上边。
他们一行人,就近找了一家当地风味面馆,点了几碗冷面。
吃饭中,吴尽欢直截了当地说道:“王叔,我们来Y市,就是为了打工赚钱的,不知什么时候能开始工作?”
王立民面色一正,拿出手机,看看时间,说道:“尽欢......我这么叫你,没关系吧?”
吴尽欢摇摇头。
王立民继续道:“这样吧,尽欢,下午,我带你们去见个老板。”
说着话,他瞅了瞅其他人,又道:“小哥几个不用都跟去,尽欢、航子跟我去就行了。”要是这么多人都跟去,起码还得多打两辆出租车,那可都是钱啊!
孙凯连忙道:“王叔,我跟你们一起去!”
见吴尽欢没有反对,高航也点了头,王立民笑道:“行,凯子也跟我们一起去!”
吃过饭后,王立民先是帮他们安排住处,一间位于破旧小区的老房子,两室一厅。
两间屋子各摆放了两张高低床,正好够吴尽欢八人住的。
环境和条件是都差了一些,但租金很便宜,每个月才三百块钱,吴尽欢等人应付起来也不至于太吃力。
安排妥当住处,王立民带着吴尽欢、高航、孙凯,打车去往城郊。
出租车抵达城郊的一家木材厂停了下来。
王立民付了车资,带着吴尽欢三人走进木材厂内。
木材厂的规模不算大,里面囤积的木材倒是不少,穿着制服的工人们正在忙碌的工作。
看到王立民等人来了,一名穿着衬衫、西裤、皮鞋的中年人走了过来。
“周老板!”王立民急忙迎上前去,与对方握手。
中年人说了一声老王,算是打过了招呼,而后向吴尽欢三人打量一番,问道:“老王,这就是你找的人?”
没等王立民回话,吴尽欢走上前去,笑道:“是周老板吧,我叫吴尽欢,初次见面,以后还请周老板多关照。”
看他年纪不大,场面话说得倒是不错,听得出来,在社会上的阅历不浅。
“既然你们是老王介绍来的,废话我也不多说了,今晚帮我接收一批木材,酬金五千,没问题吧?”木材厂的老板名叫周玉廷,生得相貌堂堂,红光满面,看起来就像个生意人。
才五千?周玉廷给的酬金和高航当初说的价码差得有点多。
吴尽欢淡笑未语,高航能感觉得出他的不满,向表叔看了过去。王立民干笑着说道:“周老板,五千的酬金是不是有点少啊!”
周玉廷嗤笑出声,说道:“老王,你也不是第一次接触这一行了,其中的规矩你还不懂吗?第一次合作,我肯出五千的酬金已经不少了,这还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如果这次做得不错,等下回合作,酬金我再加三成。”
王立民满脸堆笑地点点头,向吴尽欢三人使个眼色,示意他们周玉廷说得没错,第一次合作,大家不知根不知底的,酬金的确要少一些。
高航和孙凯拿不定注意,看向吴尽欢,后者沉吟片刻,说道:“行,周老板,这次就按你的规矩办,酬金五千,不过等下一次,我们的酬金可就不能这么少了,毕竟十来口人等着吃饭,五千块钱,还不够我们兄弟塞牙缝的呢!”
年纪不大,口气倒是不小!周玉廷笑问道:“小兄弟,你们有十多个人?”
“是。”吴尽欢回答得干脆。
周玉廷说道:“木材生意,本小利薄,风险也不大,几千的酬金,真不算少了,想要做酬金多的,那就得做宝石生意,一次抽个几万的佣金也很平常。”
吴尽欢心中一动,问道:“周老板做宝石生意吗?”
周玉廷看着他呵呵地笑了,即没说做,也没说不做。
过了片刻,他说道:“今晚九点,我的人会在西江码头等你们,至于具体的地址,老王清楚,到时让他送你们过去就行。”
说完话,他看看手表,对王立民笑道:“呦,老王,我这还有点事,先去忙会,就不陪你们了。”
王立民点头哈腰地说道:“周老板请便,请便!”
周玉廷向王立民随意地挥挥手,又看了一眼吴尽欢,背着手,笑呵呵地走开了。
等周玉廷走远,高航来到王立民近前,说道:“表叔,怎么一次才五千,也太少了吧!”
王立民轻叹口气,说道:“是少了点,但也没办法,毕竟你们初来乍到,什么名气都没有,只能从小慢慢做起。”
在回去的路上,王立民向吴尽欢三人详细讲解一番易货的情况。
帮做易货的佣金,是和交易额直接挂钩的,一次木材生意,充其量几万、十几万的成本,能抽的佣金也就是几千,而高丽参或者宝石的生意,一次的交易额能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佣金自然也是以几万块钱打底的。
周玉廷最常做的是木材生意没错,但私底下,他也做高丽参的生意。
不过像高丽参这种贵重的易货生意,基本都被几个大团伙垄断了,帮周玉廷做高丽参易货的团伙,老大名叫金守业,加蓝国人,他手底下有一大帮兄弟,在Y市颇为吃得开。
刚才吴尽欢问周玉廷有没有做宝石生意,显然是想挖金守业的墙角,周玉廷淡笑未语,是笑他不自量力,初生牛犊不怕虎。
以前和金守业对着干的人不少,但现在,那些人都不见了,而金守业还在Y市活得好好的呢,从中也能看得出来,这个人的能耐非比寻常。
听完王立民的介绍,高航和孙凯面面相觑,看来在Y市帮人家做易货,也不是那么容易的,Y市这里早已存在固有的势力,他们再想插足进来,又谈何容易?
高航和孙凯看向吴尽欢,后者说道:“欢哥,你看?”
“不要急,慢慢来,我们就先从小做起。”吴尽欢眼帘低垂,若有所思地说道。
“对、对、对!”王立民连声附和道:“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来就想赚大钱,那也不现实,你俩都听尽欢的,咱们从小做起。”
王立民也担心他们不知天高地厚,一来Y市就去招惹金守业。
作为Y市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王立民听说过金守业的很多事,那是个心狠手辣的主,无论是谁,只要惹上了他,都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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