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投机。
我很快就被他的风趣幽默吸引了,自然也就忽略了他不修边幅的穿着打扮。
甚至还觉得那正是他是文人的风骨和不羁的灵魂外露。
现在想想,那也只不过是因为他已经穷途末路了。
而我恰在那个时候出现,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从那天以后,我们便开始书信来往。
那本书顺利出版,霍希臣也拿到了一笔不算丰厚的高酬。
也恰恰是那本书,让他名声大噪。
收获了一众忠实的读者。
大概王艳妮就是那个时候成了霍希臣的狂热书迷。
那个时候的少女,大多怀有文学梦。
还是崇拜才子佳人的时代。
我也不例外,对这个青年才俊自然高看一眼。
他在心中向我倾诉创作的艰辛和不易。
王艳妮在信中向他表达爱慕之情。
他说我是他的知音,也是他的伯乐。
王艳妮说他是她崇拜的偶像。
在我的帮助下,他一次次突破瓶颈,创作出更多力作。
我也靠着他的影响力,独立门户。
三年后,我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吸收了一大批热衷于创作的作者。
霍希臣也是我们工作室的扛把子。
拿到文学大奖的他,当众向我求婚。
仓促之下,连求婚戒指都没有准备。
我含泪接受了他手里的奖杯。
在场所有的同行和业内人士,共同见证了文坛上了一对佳偶天成。
婚后,我依然兢兢业业的操持着我们共同的事业。
为了让他专心创作,我甚至包揽了所有家务。
只为帮他打造一个舒适的氛围和环境,我甚至花光了所有积蓄,买下了一栋郊外别墅。
那个时候,霍希臣也全权将他所有版权,交给我的工作室来打理。
可每当我提议想要个孩子的时候。
霍希臣都以时机不对,搪塞过去了。
后来,干脆提议丁克。
他还说:“我们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现代人,不要被老一辈传宗接代的思想束缚。”
他这么一说,倒显得我有些食古不化了。
“可偌大的家里,空荡荡的,有个孩子或许会热闹一些不是吗?”
“国外很多高知人群都会选择丁克生活,再说我也不想你这么辛苦,工作室的事情已经够你忙的了。”
的确,他说的有道理。
我们不需要一个孩子来证明爱或不爱。
讨论过几次后,我也就同意了丁克。
毕竟,我俩都是事业型的人。
事业都在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