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徐牧姜采薇的现代都市小说《姑娘别怕,为夫真是好人 全集》,由网络作家“李破山”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根据姜采薇所说,第二个丫鬟叫夏霜,嫁了个种佃田的老书生。焦急地把柴门叩响,待屋里的人走出来,姜采薇瞬间喜极而泣,激动地抱着出屋的人影,连身子都颤了。“小、小姐,你怎么来了?”出屋的女子村妇打扮,裤腿上还沾着泥巴,似是伙食不好,脸面上已经有了淡淡的蜡黄。不用说,这小村妇就是丫鬟夏霜了。“我夫君还在读书,你们进屋,小、小声一些。”姜采薇急忙拿出两匹麻布,递到夏霜手里。“小姐,你留着自个做衣裳,奴婢有衣遮身就成了。”有衣遮身么?身上的那件衩裙,估摸着是男袍子改的,密密麻麻地打满了补丁。“进屋,进屋,小声、小声一些。”夏霜不忘又叮嘱了一番,不时还抬起头,看着站在后面的徐牧。她也知道,自家小姐嫁了个棍夫。棍夫啊,是很坏的人。司虎走在最后,提着...
《姑娘别怕,为夫真是好人 全集》精彩片段
根据姜采薇所说,第二个丫鬟叫夏霜,嫁了个种佃田的老书生。
焦急地把柴门叩响,待屋里的人走出来,姜采薇瞬间喜极而泣,激动地抱着出屋的人影,连身子都颤了。
“小、小姐,你怎么来了?”出屋的女子村妇打扮,裤腿上还沾着泥巴,似是伙食不好,脸面上已经有了淡淡的蜡黄。
不用说,这小村妇就是丫鬟夏霜了。
“我夫君还在读书,你们进屋,小、小声一些。”
姜采薇急忙拿出两匹麻布,递到夏霜手里。
“小姐,你留着自个做衣裳,奴婢有衣遮身就成了。”
有衣遮身么?身上的那件衩裙,估摸着是男袍子改的,密密麻麻地打满了补丁。
“进屋,进屋,小声、小声一些。”夏霜不忘又叮嘱了一番,不时还抬起头,看着站在后面的徐牧。
她也知道,自家小姐嫁了个棍夫。棍夫啊,是很坏的人。
司虎走在最后,提着两条好肉入屋,弥漫的肉香气,才终于让那位久坐灯下的老书生,慌不迭起了身子。
“夏霜,哪儿来的贵客?”
“自家小姐来走亲的,夫君,你且去看书吧。”
“不急的,已经看了一日,刚好有些累乏。”
老书生几步走前,身上洗白了的文士袍,都明显有些不合身了。
徐牧犹豫了下,寻思着要不要留下几两碎银,当投个资,若是日后这位寒窗苦读的书生,蓦然高中了,也好有条路子。
可惜,他很快否定了这种想法。
他看得很清楚,旧书桌上,摊开的那本书籍,并非是什么四书五经,而是一本手抄的春宫黄本儿。
姜采薇也识字,刚巧也看见了,转过头来,脸色瞬间通红。
老书生不动声色地收起手抄本,嵌入了裤袋里。
“我原本想去城中酒楼,与诸多同窗欢聚的,但偏偏身子有些不适。”
“以后再来,莫要带酒肉了,我时常吃的,前两日河州的几个大户,还请我赴宴,吃了顿全鹿席。”
老书生言语镇定,仿若真事一般。
徐牧顿住身子,一时不知怎么作答。这年头,寻常百姓里,能吃上肉的人家,可不多见了。
提着肉条的夏霜,这时一个不慎脱手,肉条便滚到了泥尘里。
惊得原本镇定自若的老书生,怪叫一声,心疼地急忙弯腰,捡起肉条又吹又拍。
徐牧脸皮一抽,这模样,该有三两年不知肉味了吧。
两条好肉下了锅,只消一会,诱人的肉香气,便弥漫了整间屋子。
老书生鼻子都吸红了,好不容易等上了桌,便急忙寻了碗筷,夹了几捧,大口吞咽起来。
徐牧懒得动招揽的心思了。
从刚才的对话中,他已经了解到,这书生就尤文才,已经三十有七,考了十几年的乡试,连秀才也没考上,依旧是个童生。
家里租种的佃田,现在全推给了夏霜劳作,自个每日缩在屋头里,看着春宫黄本儿。
“小姐,真、真的吗!”旁边的墙角里,夏霜由于声音激动,不自觉提高了些。
“真的……徐郎开了酒坊庄子。夏霜,你不如一起过来。”姜采薇声音温柔,对自己的两个丫鬟,她向来视同姐妹一般。
如今春荷死了,愧疚如她,更想保护好夏霜。
“我听说你是个棍夫。”夏霜还没回话,吃了两碗肉的尤文才,已经开始了淡笑。
“并非是想笑哥儿,但我身为大纪的读书人,自知礼仪周法,恐怕与哥儿不是一路人。”
徐牧笑了笑,几乎没有犹豫,“我亦不敢高攀。”
徐牧也懒得坚持了,索性起了身,往马车外看去。
“周遵?”
即便是最边上的马车,也不过是十几步的距离,周遵似乎是耽误了些。
“周遵?”徐牧又喊了一声,脸色迅速变得发白。
数不清的林鸟拍着翅膀,从头顶“梭梭”飞过,目光可及的棘草里,隐隐有小兽惊颤的低吼。
三匹老马焦躁地扬着蹄子,晃得马车上的物件,咚咚作响。
连月光都适时隐匿,被林木的叶梢惶惶遮住。
“东、东家!大虫跳出草了!”
周遵颤栗的声音,在附近暴声而起。
周遵颤栗的声音,惊得在场的几人,皆是脸色剧变。
徐牧从旁抽出哨棍,惶然往前跑了几步,面前的景象,让他一时惊得咋舌。
一头硕大的黄斑吊睛猛虎,威风凛凛,正往下刨着利刃般的巨爪,不断剐出阵阵迸溅的血珠。
周遵无愧是条好汉,手里那柄朴刀,死死地护在脑袋前,但即便如此,胸前的位置,也已经被剐得血肉模糊。
“东家……救我。”周遵吐出一句,泊泊的血水从嘴里咳了出来。
“救人!”徐牧不敢再耽搁,喊了一声之后,和司虎周洛二人,齐齐冲了上去。
小婢妻姜采薇,也拿着老柴刀,淌着豆大汗珠,紧张地跟在徐牧后面。
吼——
徐牧刚把哨棍打出,巨虎怒嘶一声,瞬间将哨棍拍断。
周洛红了眼睛,抬起铁胎弓,便射了下去。
铁镞箭透入虎皮,惹得巨虎愈发狂暴,冲着四周又吼了几声之后,往下疯狂拱着虎首。
周遵痛叫的声音,越发地吃力嘶哑。
“司虎!”
司虎恼怒地抬起朴刀,几步冲到巨虎之后,眨眼之间,便连剁三刀,似是剁到了虎骨,在昏暗中溅起粒粒火星。
这一下,果真把那头巨虎惹怒了,弃了奄奄一息的周遵,虎尾重重一扫,将司虎扫得趔趄之后,便摆转身子,瞬间把司虎扑倒在地。
徐牧看得睚眦欲裂,从地上捡起周遵的朴刀,便朝着巨虎捅去。
朴刀才捅入小半截,虎尾又扫起,将徐牧撞飞到十步之外。
“徐郎!”姜采薇惊声一叫,颤手握着柴刀,踏着两条打抖的腿,死死挡在倒地的徐牧面前。
“快,周洛,去把周遵扶走。”徐牧捂着胸口,咳出几声。
那头巨虎,似是恨透了司虎,并未转移目标,此时,两只巨大的虎爪,眼看着就要剐烂司虎的胸膛。
“司虎——”
“吼!”
地上的司虎,喉头滚动两下,居然发出近似虎吼的声音,脸色瞬间涨红,抬起两条粗壮的手臂,死死箍住巨虎的两个前爪。
在以前,徐牧并不知道司虎有多大的力气,根据原主人的回忆,有一次收人命租时,为了防止欠债的赌徒骑牛逃走,居然双手倒拖牛尾,将半吨多重的黄牛,一下子拖崩。
顾不得身上的酸痛,徐牧惊喜地站起来,看着前方雨幕中,一个缓缓挺直身子的人影。
姜采薇惊愕地眨着眼睛。
连扶着周遵的周洛,也一时惊得说不出话。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徐牧颤声怒喊。
“抱虎!”
司虎也仰起了头,脸上涨得越发通红,铁臂般的双手,突然间迅速收缩,死死钳住巨虎的身子。
吼吼吼!
巨虎的嘶吼,一声接着一声,却挣扎不得,连着两只虎爪,也被紧紧箍住。
将周遵放到一边,周洛也吼声连天,拾起朴刀,几下冲近,不断捅入巨虎的腹下。
徐牧也急忙起身,捡起半截哨棍,疯狂朝着虎头砸去。
“东家有话!我等速速迂回!”
“凿穿敌人——”
十骑彪悍的黑影,自东往西,又从西往东,来回冲杀了好几番。
“扫马腿!让尔等扫马腿!这些尽是老马!”彭春气得脸色发白,放在以前,哪里会有这等事情。
—个野庄子,以十骑老马,十个村夫,便能大破几十人的剪道山匪。
“二大王,扫不得,刚走近就被戳了!”
“都是废物。”
彭春大怒,将回话的山匪,用马槊—下挑死。
在他的面前,几十个山匪,死的死,伤的伤,还有许多,都害怕地窜入了密林。
铛——
彭春神色—惊,慌忙回了铁马槊,发现先前在马车上的巨汉,不知何时,已经冲到了他面前。
“再来!”司虎昂起头,眼里透出战意,迅速回了朴刀,继续往前抡斩。
“莽夫,来日再战!”
铁马槊荡开朴刀,拍了黄骠马,彭春要急急往山上赶,赶出几步,却发现周围如静止了—般。
胯下的黄骠马,疯狂地扬起前蹄,嘶声高叫。
彭春战兢转头,看见了—个让他终生难忘的梦魇,那位使朴刀的大汉,此刻弓腰踏腿,单手攥住了马尾。
“你要作甚——”
吼!
司虎涨红了脸,单臂鼓起青筋,随即往后奋力—拖。
黄骠马身子—歪,重重栽倒在地。
地上的黄骠马,吐着白沫,四条蹄腿如同抽了疯—般,慌乱地摩挲着。
拾起铁马槊,未等立稳身子,刚抬起脸的彭春,眼睛吓得鼓起。
铛铛铛!
巨汉跃身而来,手中的朴刀,连着滚了三刀。
昏色的晨雾里,彭春额头渗出豆大汗珠,即便抵住了巨汉的剁斩,却还是落了—乘,为了攒力气,不知觉屈膝跪入了泥土里,看着极其狼狈。
他鼓着脸,搅着舌头,可惜,没等舌下的暗针吐出,便被—支石镞箭透入后肩,入肉三分。
连着那枚即将吐出的暗针,也悄然坠地。
徐牧收起木弓,冷冷踏出百余步,走到彭春面前。
“牧哥儿,他使诈!我剁了他!”司虎气得大叫。
“不急。”
徐牧语气平静,垂头看着彭春。
“老北山,二大王,不过如此。”
“你别得意!”彭春怒吼着抬头,想要起身。却不料,被司虎抬腿—踏,整个人腰骨都似是断了,只得颤栗地收回动作。
“徐坊主,你与我之间,算是不打不相识。”
“然后呢。”
“你且放了我,我回了山,自然会替你美言,此后四通路—带,你生意会做得风生水起。”
“没有你们,我会更加风生水起。”徐牧摇着头,只觉得好笑。
他向来不喜欢与虎谋皮,老虎嘛,是吃人不吐骨头的。
“你敢杀我?我老北山上,另有上千好汉!屠了你的庄子!你不过—个野庄子的东家,莫要自误了!”
徐牧懒得废话,抬手示意了下,司虎重重—巴掌掴下,掴得彭春脸面撞入泥土,彻底晕了过去。
周围的光景,那些山匪喽啰,除了十几个死伤在地的,余下的,早已经逃得不见了踪影。
“陈盛,带人摸—下,把铁制的武器都拿上。”
可惜,陈盛带着人来来回回摸了两番,除了彭春的铁马槊外,只找到—把用竹竿绑着的断刀,其他的,便是再普通不过的木制武器了。
连摸的碎银子,都凑不够—两。
扫完战场,徐牧分了分,仅让司虎和另外两个好汉,跟着入城送酒。余下的人,绑着昏迷的彭春,匆匆回了庄子。
“牧哥儿,我发现—件事情!”司虎兴奋地打着缰绳,转过头来,脸色激动无比。
“啥儿事情?”
从城南到城北,在街上逛了半日,徐牧都没有想出赚银子的办法。
即便在脑海中,密密麻麻堆叠着上千条致富经……但这些东西,总得需要一笔启动资金。
加上给司虎的那份,现在也拢共不到二两银子,玩毛的商海浮沉。
“牧哥儿,我们今夜去哪儿睡?不睡牛棚的话,城西有家新客栈,听说五文钱就能睡一晚。”
“回家。”徐牧疲惫地揉着额头。
有些事情,他要和那位小婢妻说清楚,告诉她,以后自己要好好生活,最好离开望州这等边关之地。
当然,作为名义上的夫君,徐牧也会尽力凑出一笔盘缠。
夫妻一场,恩爱不成仁义在。
离着自家破院,约还有几十步路,徐牧抬起头,便看见了炊烟袅袅。
理了理身上的劲衣,将布履上的黄泥磨掉,徐牧才慢慢推开老旧的院门,往破烂不堪的屋头走去。
跟在后边的司虎一脸古怪,印象中,他从没见过徐牧这般的做派,他还记着,前些时候去清馆,徐牧是猴急着在大堂就脱了衣服。
屋头里的人影,似乎听到响动,急忙将虚掩的门关上,慢慢过了许久,才缓缓松开一条门缝,探出小半个脑袋。
“徐、徐郎?”声音很好听,却隐隐带着疲惫。
“徐牧,你的苦籍夫君。”
门瞬间打开,那姑娘丢掉手里的柴棍,红着眼睛,走到徐牧面前。
还没等徐牧开口,便立即从怀里摸出十几枚铜板,递了过来。
“徐郎,奴家今日卖柴七担,赚得十四文。”
司虎见状,刚要过来拿走,被徐牧眼睛一瞪,急忙努着嘴走到一边。
“你赚的银子,为何要给我?”
“奴家赚的……都会交给徐郎,明日起,奴家早起一些,能赚得到二十文。”
若是恩爱夫妻,这时候徐牧便该说“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赚钱养家”。
但他们不是,命运用一条无形的绳索,将他们绑在了一起。
一个是穿越而来,一个是逃难所逼。
徐牧垂下头,在微微的月光下,沉默地看着面前的姑娘,有好看的酒窝和桃杏般的眼睛,鹅蛋般的脸颊上,即便刷了两层锅灰,依旧清秀得动人。
“徐郎,奴家明早寅时便去打柴,或、或能卖二十五文!”见着徐牧不接银子,姑娘有些着急。
徐牧心底,突然有些不舒服。
寅时,则是半夜三四点。
“徐郎,奴家每日吃得也很少,一日只吃一碗芋糊。”姑娘身子哆嗦。
望州城里,多的是棍夫卖妻的事情,那些逃难避祸的苦籍婢妻,被卖到清馆做花娘,是最寻常不过的结局。
她以为,多赚了银子,面前的这位棍夫相公,或许就不会卖她了。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入城机会,她不想就这么输了。
在入望州之前,为了替父医病,她还欠着银子。很多的银子,足够让她很长时间,都深陷黑暗之中。
即便是个棍夫,只要不把她卖掉,她都想好好活着。
月光铺过院子,映照在各有心事的两人身上。
徐牧一时不知所措,他从没想过要卖妻,而是不知道,该要拿面前的小婢妻怎么办才好。
小婢妻咬着嘴唇,咬出了血,依然高高抬着纤瘦的胳膊,把十四个铜板,举到徐牧面前。
半炷香过去。
徐牧以为,小婢妻终究是要放弃的。
但没有。
即便手都抖成筛糠了,小婢妻依然倔强地抬着。
“徐郎,银子给你……请、请不要卖了奴家。”
“奴家不做花娘,奴家打柴,烧炭,帮工洗衣,都会想办法赚银子。奴家纵使日日操劳,也想活得清清白白。”
接了银子,那就代表着还有希望。
松开嘴唇,她嘴角渗出血丝,瘦弱单薄的身子,在月色中显得越发憔悴无力。
徐牧沉默立着。
有晚风吹起,乱了小婢妻的秀发,也乱了他的心绪。
他犹豫着,终究是伸出了手,握住了裹满湿汗的十四个铜板,也间接握住了姑娘的手。
小婢妻瞬间红了眼睛,遥遥想起那一年差点摔下山崖,她的父亲也是如此,朝着她伸出了手,用力握住,救她于危在旦夕。
“谢谢徐郎,谢谢徐郎!”
“回屋吧。”徐牧叹了口气,只觉得手里的十四个铜板,如同灌了铅般的沉重。
“徐、徐郎,奴家煮了芋羹。”
待走入屋,小婢妻急忙捧着一个热气腾腾的粗碗,小跑过来。
粗碗里,是煮成糊糊的芋羹,满得快溢出来。以现代人的目光,着实有些难以下咽。但并非说是小婢妻的厨艺有问题,而是古人的吃食,原本就如此。
条件好些的,会和成野菜粥,撒一些肉丝上去。
至于稻米细麦,当然也有,不过都是富贵老爷们的专属,寻常百姓,大多只吃芋薯类的根茎块。
接过芋羹,徐牧刚吃了两口,便觉得像吞蜡一般,难以下咽。
又怕小婢妻多想,只得一口气猛吸下去,还不忘假装痛快地抹了抹嘴巴。
小婢妻急忙又端来一碗热水,放到桌上以后,脆生生地退在一边。
“不用如此的。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姜姓,姜采薇。”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
小婢妻抬起头,目光微微错愕,“徐郎懂诗文?”
“略懂一些。”徐牧站起来,原本堆到嘴边的话,突然说不出口。
原本的意思,他是想给姜采薇一些远行盘缠,随后便一别两宽,不再有瓜葛牵连。
但现在姜采薇的模样,但凡他敢说出来,估计都会伤透这个姑娘的心。
再者,身上的那丁点碎银,根本不足够让姜采薇做安家之用。
“明日不用早起打柴,我放了些银子在被褥下,买一床被子,添些家什。”
“徐郎,银子奴家能赚的!”闻声,姜采薇大急,声音过于激动,已然隐隐带着哭腔。
她是怕这银子一收,很有可能,过几日便被卖掉。
徐牧有些无奈地揉了揉额头,“我的意思,是让你帮着我买,毕竟没床被子,我回家睡得也不舒服。”
“奴、奴家明白了。”姜采薇声音慢慢放松。
“那你早些安歇。”
姜采薇立在一边,不敢开口挽留,她生怕又惹徐牧不开心。
徐牧走出破院,往前走了近百步,才突然想起什么,急忙回头去看。
果然,隔着木窗,他看见姜采薇可怜兮兮地端起瓦罐,将最后一丁点芋羹倒入粗碗,大口地吃了起来。
“牧哥儿,你那小婢妻一日交二十文,一月便是六百文……”
徐牧瞪了一眼,惊得司虎急忙捂住了嘴。
他的牧哥儿,以前可是见钱眼开的主,乖乖,可真是被打坏脑子了。
“司虎,去抱些干草,今夜便睡那边吧。”徐牧叹着气,指着离家不远的一处旧牛棚。
穿越三日,便睡了三夜牛棚。
清晨,望州城的街路上,行人寥寥。
“牧哥儿,我们做什么?三狗他们都去城外绑姑娘了。”
“绑个犊子。”
徐牧左右看了几眼,带着司虎往前走。
即便是银子来得快,他也不想做脏了良心的事情。
“牧哥儿,你好似变了个人。”
徐牧没有答话,惊喜地抬起头,此时,一辆赶早的马车,正歪歪扭扭地在街路上驶过。
沿途之中,洒下了一片酒香气。
“牧哥儿?你怎的又走神了?”
“司虎,跟我走!”
“牧哥儿要做甚?”
“做酒!”
徐牧语气兴奋,他才想起来,古代的酒,用的几乎都是发酵酿造的法子,度数很低,相当于后世的啤酒,喝起来还有些酸涩。
但如果用蒸馏法来造酒,就完全不一样了,度数极高,烈酒滚喉而过,连毛孔都要舒坦。
而且,蒸馏的材料并不难找,无非是普通杂粮,蒸馏锅的替代品,用陶罐也完全没问题。酒曲的话也有,并不算贵。
当然,这等乱世用粮食酿酒,并非是上策。但贫富不均的世道,大多的粮食,实则都在奸商粮行的手里。时间长了,一样会烂在仓房。
就好比后世那句诗文,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虽然说做私酒生意,大概率会惹到强人,但眼下而言,这几乎是他最好的致富经了。什么猪油烧碱肥皂,这年头,穷苦人有滴菜油,都巴不得滚三天的瓦罐。
至于硝石火药做大王的路子,徐牧不敢想,官家对于这类东西,管制的比铁制武器还严。
迎春放个小花炮,都要捂在被窝里。崩个屁响亮些,都有可能引来官差盘问。
带着司虎,徐牧匆匆走到集市,花半两银子买了二十斤老苞谷,再到陶器店,好说歹说才杀价到二钱银子,买了三个灯笼大的陶罐。
待一切就绪,徐牧匆匆赶回破院,准备开始私酒大业。
“小婢妻又出去了。”刚回到,司虎便吐出一句。
抱着陶罐,徐牧怔了怔,抬头往前一看,才发现院子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堆起了几摞打好的新柴。
离着不远的旧牛棚,也重新清理了一遍,棚子上铺了稻草,棚子里放了一张老木床,床上,整齐地叠着一张新被子。
徐牧心头微微感动,即便再破再烂,这间破院,难得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司虎,搬木桶过来洗干净。”
“还有那些老苞谷,搓了苞米也洗干净。记得先熬煮一番。”
“牧哥儿,我不吃苞米。”
“要不要吃好酒?”
“富贵楼的二月春?”
“呸,那算个卵好酒,你听我话,过段时间,我请你吃天下最好的酒。”
徐牧信心百倍,蒸馏酒一经面世,在这个时代,必然是极为惊人的奇迹。
酿酒的时长,无疑是越长越好,以熟料酿酒来说,一般要超十天的时间,七八天也能成形,再往前推的话,醇香与口感会有所损。
揉了揉额头,徐牧突然想到什么,将牛棚清理了一半位置过来,把陶罐木桶之类的物什,统统搬了进去。
这时候可没有什么知识产权的说法,谁的拳头硬,那就是说法。
徐牧可不想大业未兴,便被一些狗犊子搞了盗版。
洗干净搓下的苞米,熬煮之后放入木桶,再添上酒曲。徐牧根据上一世的记忆,兑了井水比例,随后寻了一件破冬袄,紧紧盖在上面,等着发酵成酒。
上一世那会,他时常回入乡走亲,对于自酿酒的过程,记忆犹新。
事实上,只要他愿意,直接可以用酒楼里的黄酒来蒸馏,但这样一来,要添的材料银子起码多一倍,有些得不偿失。
索性,照着全套方法来做,到时候出了问题,也能吸引一番教训。
“司虎,找些东西压住。”
司虎溜着院子跑了一圈,抱来几坨石头,甚至还抱来了一把生锈的老柴刀。
“哪儿来的刀?”徐牧脸色一惊。
大纪律法,寻常百姓若是私藏铁制武器,可是重罪。私酒才刚起步,他可不想出什么纰漏。
“嘿,牧哥儿你忘了,官差都见过的,这把老柴刀又锈又钝,都懒得登记了。”
徐牧松了一口气,突然发现一件事情,原主人的记忆里,除了清馆里的花娘,剩下的,便是一些狗屁倒灶的记忆点了。
“牧哥儿,啥时候才能吃酒?”司虎抹着手,蹲在地上,出神地看着被冬袄盖住的木桶。
“不急,很快便有。”
徐牧已经打定主意,到时候,这第一份蒸馏酒,除了给司虎小尝几口,剩下的,都用来打响名头。
放在后世来说,这叫体验营销。
“司虎,别看了,先休息一下。”
忙活了大半天,徐牧着实有些累了,又见着姜采薇刚买的新被子,不知觉困意添了几分,刚上了木床,便昏昏沉沉地睡去。
等醒过来,已经是天色昏黑。
揉了揉眼睛,徐牧远远便看到,院里的那间小破屋,昏暗的桐籽油灯下,小婢妻忙碌的身影,随着灯光不断摇曳。
徐牧起了身,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在院子牛棚的边上,已经搭了一扇柴门。
不用说,肯定是姜采薇做的。
犹豫着下了床,徐牧原本不想惊动姜采薇,却不料动作终究大了些。
姜采薇惊喜地小跑出来,和昨夜一样,还没开口,便把手里攥着的铜板,递到徐牧面前。
“徐、徐郎,奴家今日帮工洗衣,赚二十文。”
那只手,分明都泡肿了的,天知道这一日时间,她洗了几桶衣服。
徐牧犹豫了下,第二次把铜板接了过去。
这模样,都跟个上门收债的小恶霸差不多了。
姜采薇却显得无比高兴,又匆匆跑进屋里,端了一个粗碗过来,依旧是芋羹糊糊,不同的是,这一次糊糊上面,和了些野菜。
“你吃了么。”
“奴家吃了二大碗。”
徐牧才不信这些鬼话,摆了摆手,“我在酒楼吃过了,你自个留着吃。”
怕姜采薇不信,徐牧还故意噎出了一个饱嗝。
“你吃了吧,我都饱了的。”
捧着粗碗,姜采薇站了一会,终于相信了徐牧的话,脆生生地转身回屋。
不久,屋里的桐籽油灯下,一个垂头吃饭的瘦弱人影,动作虽然显得略微僵硬,却吃得无比欢欣。
徐牧转过头,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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