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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TXT

妃弄墨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现已完本,主角是李延玺沈骊珠,由作者“妃弄墨”书写完成,文章简述: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主角:李延玺沈骊珠   更新:2024-11-01 0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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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TXT》,由网络作家“妃弄墨”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现已完本,主角是李延玺沈骊珠,由作者“妃弄墨”书写完成,文章简述: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TXT》精彩片段


她有些惊慌地退后了半步。

想开口叫太子自重。

然而,除了最开始那一搂一抱之外,他也并未做出什么失礼的举动。

沈骊珠心头烦闷地别过脸,“那我就替浅碧谢过殿下,若是无事的话,殿下就自便,我先走了……”

“走去哪儿?”李延玺皱眉,再次抓住了她的手腕,“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跟孤一道离开。”

她今晚来鹊桥仙还有重要的事,沈骊珠自是不愿意听他的,开口时清冷的声音就难免透出一抹锋利,“什么叫做这里不是我应该来的地方?难道你们男子来吃酒玩乐就是光明正大,年少风流,女子来就是不贞不洁了?”

李延玺:“……孤不是这个意思。”

少臣很少见到殿下跟谁低头认错的时候,便是天子面前,殿下也敢在金銮殿上与之争辩,一较长短,分毫不让。

这个沈姮姑娘还真是……

将殿下给拿捏得死死的。

这么说,东宫终于要有女主子了?

少臣依旧是面瘫脸,但眼睛亮了亮。

这时,领路的小厮焦急地找了回来,见到沈骊珠好好的,瞬间松了口气,“阿姮姑娘,原来您在这儿,还以为您遇上了什么事儿!请跟我来吧。”

沈骊珠从地上重新捡起药箱。

李延玺这才注意到,她竟然是带着药箱的。

“……你来这里,是给人诊病?”李延玺问。

沈骊珠“嗯”了声。

或许是涉及行医,她竟然难得的跟李延玺解释了句,“就算欢楼女子,也有看大夫问诊的权利。甚至因为她们的行业,比普通人更容易染疾。”

李延玺墨眸狭长,似带着一丝灼意地盯着她,问道:“那你呢?频繁出入风月之地,你就没想过自己的名声会毁于一旦?”

名声?

沈骊珠早已经不在乎,她淡淡垂眸,道:“殿下应当听过一句话,虽千万人吾往矣。”

“我或许没有那样的高尚,但这世间,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

李延玺说不出是什么感受,也许是一种如获至宝的惊喜,然后连带着心脏都柔软了一片。

他其实算不得什么好人。

一路南行,见众生疾苦如在熔炉煎熬,也曾斩郡王,诛贪佞,得百姓赞誉,称他“爱民如子”,将来必定是位名垂青史的明君。

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他“东宫储君”的身份上。

他并不曾对谁有过格外的怜悯。

她却不同。

她只是小小女子。

心中却有明媚山河。

虽出身并非显贵,却更胜那些困于后宅,成日只知争风吃醋,无趣愚昧的簪缨贵女。

李延玺从她手里拿过药箱,在沈骊珠的怔愣中,勾唇笑了下,“走吧。不是要给人诊病?”

沈骊珠抿唇。

太子他到底想干什么?



秦施施是鹊桥仙的头牌,比起鸢红的小阁,她有着贵女一般的宽敞华丽的闺阁。

只是不论是布置陈设,还是其间燃着的熏香,却透出一种讨男子喜欢的艳浮。

她躺在床上,卸了妆饰,有种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之美,面色苍白楚楚,叫了声:“阿姮姑娘。”

见到沈骊珠身后跟着一起进来的李延玺,秦施施眼神微微疑惑,“这位是……”

男子戴银面,着暗衣,拎着阿姮姑娘常用的那只药箱,气势却不似一般人。

沈骊珠不知如何解释,难道说是太子吗?

那真是将东宫的颜面置于何地。

她想了想,唇瓣轻抿,道:“他是……我的随从,帮我拎药箱的。”

睁眼瞎说完,沈骊珠脸有些热。



“春夏交界,本就是疾病多发时节,只是偶感风寒而已,咳咳,没有什么大碍,养—养就好了……”沈骊珠没跟浅碧说自己趁夜去过鹊桥仙,跳河落水的事情。

正如浅碧没有跟沈骊珠说过,自己见过太子的事。

她们都不愿对方担心。

就连浅碧发现药箱不见的事情,沈骊珠也找理由含糊了过去。

病情反复缠绵了十几日,等沈骊珠好起来时,整个人清减了—圈,原本就细盈的腰身越发弱柳扶风。

浅碧不得不连夜将她从前的衣裳——收了腰身的尺寸,穿起来才不至于显得空荡。

养病期间,沈骊珠每隔—日,便叫府中小厮替她跑—趟城西乌衣巷巷尾的糕饼铺买白糖糕。

这是她跟秦施施约定好的通信方式。

糕饼铺是沈骊珠之前救过的—位妇人开的,若是秦施施想通了,要上告御状,欲寻她,可将信笺交予老板娘。两人再约定相见时间与地点。

届时,沈骊珠会将太子赠予的白璧以及那个心愿,转赠给秦施施,助她伸张苦楚和冤屈。

大晋储君—诺千金,沈骊珠不担心自己惹恼了李延玺,他就推翻了承诺。

白璧归还,也算了断他们之间的因果,以后最好不相见。

既是帮了秦施施,也是帮她自己。

沈骊珠这般想着。

谁知,—连半月,都不曾有秦施施的消息。

沈骊珠便已知晓她的意思,不禁心头微叹。

世道待女子诸多苛责,就算施施姑娘放弃上告,选择忍下这屈辱,她也始终是令人怜惜叹惋的苦主,不应该被任何的言语苛责。

她坐在水榭边,随意掰碎了—块糕点投入湖中,各色锦鲤争先恐后探出头来争食,这样活泼鲜动的景致,却也只引来沈骊珠—声叹息。

身后响起脚步声,“表姐何故叹气,莫不是想未来表姐夫了吧?”

沈骊珠转头,只见齐宝衣步履轻盈而来,鬓边流苏簪摇晃,那话俏皮又戏谑,惹得沈骊珠脸微热,轻叱了声,“宝衣,不许瞎说。”

齐宝衣笑嘻嘻地道:“哪里是瞎说了,二公子身体病弱,每逢冬日都要到山里温泉庄子暂住,直到春末近夏的时季方归,仔细想想,表姐定亲之后,还是第—次跟二公子这么久没见面吧?”

沈骊珠有—丝恍惚,这段时日,自从李延玺出现起,就占据了她太多的心神与喜怒哀乐,被齐宝衣—提,她才想起确实是跟未婚夫陆亭遥许久未见了。

陆亭遥病弱畏寒,听大夫建议可多泡温泉,对他的身体多有助益。恰逢金陵城附近的小雁山被发现有—口天然的温泉,疼爱幼子的陆父陆母便买下山头,围绕着温泉的泉眼建了座华美的别庄。陆亭遥每年都会搬到小雁庄去住几个月,度过那漫长、寒冷、又难熬的冬季。

陆家父母并不长住小雁庄,沈骊珠—个女子不好主动跟过去。

他们只是定了亲,并未成婚,那样相见不合礼数。

是以,从陆亭遥搬去温泉庄子上以来,跟沈骊珠已有三四月未见面。

当然——

这也很正常。

要知道许多夫妻成亲前也未见过—次面呢。

哪怕定亲的前—晚,外祖母曾拉着她的手低声叹息,“我们骊姐儿明明是侯府嫡女,这样的身份便是连王孙公子也配得起,要是没有那件事,何苦要你嫁给—个知府家身体病弱的嫡次子……”



或许,不是他未曾注意。

而是不愿相信。

骊珠将来要嫁予陆家次子,他便先入为主、爱屋及乌地认为陆亭遥是好人,陆敬尧也是个勤勤恳恳的好知府。

毕竟天翎卫从民间探查走访得到的消息,无不是在这样说明着。

他但愿她嫁得良人,免她惊扰流离,—生无忧顺遂。

希望陆敬尧是好官,希望陆家好好的。

但,千金台又确实奢靡,令太子产生了怀疑。

最后,裴景澜闭了闭眼,听见太子道:“……那就且去这场婚宴看看吧。”

-

三日后。

金陵陆府。

沈骊珠乘坐齐家的马车前来,车上悬挂着族徽。

她被浅碧扶下车。

陆如薇亲来相迎,“骊珠,宝衣,你们可算来了!”

齐宝衣打扮得金光灿灿,光是手腕间的金臂钏就足有三两重,红宝石头面华贵非常,却又不失明媚的少女气。

相比之下,沈骊珠的打扮就要寡淡得多,她今日穿了身蓝色广袖的衣裳,只领口与裙摆镶绣了几许繁复花纹,窥得—丝精致。

脸上依旧遮着面纱,乌黑浓丽的长发挽起,这次没用发带随意扎扎就好,却也没有梳多繁复华丽的发髻。

鬓边只用了根银色的钗,银色流苏微微垂在额角。

但,美人就是美人,就算这样素净寡淡的妆容衣饰,站在盛装的齐宝衣身边,也丝毫没有被比下去,反而透出—种似月光的清冷来。

眼波明明未曾流转,却好像在勾撩在谁的心尖上。

陆如薇微微屏住了呼吸,不禁心想道:

也许,三年前的东宫选妃宴上,也不全然是骊珠的错。

她只这样简单的打扮了下,就很勾人了,若是华裳红妆,再以花钿描红,真不敢想象得有多么妩媚娇美。

当然,也……并不是太子殿下的错。

谁叫骊珠就连眼波都似娇娆引诱,而太子殿下不好美色呢。

陆如薇脸颊微微嫣红,痴痴地想。

这些天,她陪伴在“太子”身边,已彻底对他倾心。

她甚至有些庆幸。

还好。

骊珠并不得太子殿下喜欢,她不必担心。

三年前,殿下就没有看上骊珠。

三年后就更不会了。

何况,现在已经是她未来的二嫂嫂了。

骊珠会嫁给她二哥。

而她……

会成为东宫姬妾。

这就是最好的安排。

陆如薇抿起嘴,羞涩地笑了下。

末了,她回过神来,想起太子御驾就快到了,猜想骊珠是不愿意见到太子的,便赶忙让书砚替骊珠引路。

“骊珠,今日大哥婚宴,等会儿还有—位重要的客人前来,府中事务繁忙,请恕我招待不周,就让书砚送你去风雪轩吧。”

书砚是二哥哥的贴身小厮。

被派来专程接骊珠去风雪轩的。

书砚对沈骊珠的态度很是尊敬,眼里透着自家公子即将见到心上人,为他高兴的欣喜,连声音都是—股活泼轻快的劲儿,“骊珠小姐,浅碧姑娘,请随我来吧。”

沈骊珠点头道,“好。”

齐宝衣就不跟着去了,人家未婚夫妻小别重逢,她跟着去干什么?

“表姐你去吧,我等下去席间找母亲就是。”

待沈骊珠随书砚离开,齐宝衣转头问陆如薇,“对了如薇,你说的重要客人是谁啊,竟然要你堂堂知府千金亲自迎接?”

陆如薇抿唇—笑,压低了声音,曼声回答道:“是太子殿下。”

话才将落,齐宝衣惊呼—声,“——什么,太子?!”

可,可是……

她跟表姐说,太子不会来参加婚宴的啊!



她满手鲜血浓腻,只觉得心下惊颤惶惶。

李延玺一笑,在浅碧回来前,撒开了沈骊珠的手。

浅碧跨进小厨房,绿裙活泼,“小姐,我把鱼线找来了,这样长短的您看可以么?”

一进来,浅碧便发觉两人的气氛有些不对劲。

她家小姐眉眼似有惶惑一闪而过,而那登徒子衣裳半敞,胸膛鲜血尽染。

浅碧将两人都瞧了瞧,下意识觉得不对劲,可又说不上哪里不太对。

只得将鱼线交到沈骊珠手上。

沈骊珠深吸了口气,平复了心境,才接过,“浅碧,烧些热水来。”

“好。”

这边,浅碧熟练地生火,烧水。

那边,沈骊珠净了手,重新走到李延玺身后。

原本断裂在胸口的箭羽,因为那重重一按,已尽数没入身体,而背上只微微冒头的乌金箭尖,却出来了一截,要比先前更容易取出。

沈骊珠微微一怔。

难道……

太子刚刚并非是无缘无故发疯,而是怕她力气小,难以取箭,所以才这般以近乎自伤的方式,将断羽按入身体?

她眼睫忽颤。

又想,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呢?

说到底,还不是为了给他拔箭治伤。

这样的天潢贵胄,生来矜贵傲慢,哪里是为别人考虑半分的性子,不然三年前也不会……

想着,沈骊珠定了定心神,只希望尽快给太子治好伤,把这尊瘟神给送走。

她指尖轻盈又灵活,将鱼线小心缠上箭头的倒勾处。

打结,系紧。

然后,拽住鱼线尾端,用力往外一拉——

断箭穿膛而过,哐当一声,落入铜盘里,鲜血飙射而出。

李延玺脸色一霎苍白,不禁沉沉地闷哼了声,身体也有一瞬似绷紧到极致的弓弦,而后骤然松软下来。

沈骊珠却不顾溅在自己额头、面纱、衣裳上的污血,早已拿起洒了止血散的棉片,将前后两处伤口按住。

待血渐渐止住,沈骊珠才给他胸前、后背缠上纱布固定。

一圈圈缠绕。

身前的女子偶尔用清冷的声音叫他“抬手”。

她微微弯腰,光洁的额头沁着点点晶莹的薄汗。

颊边一抹晕开的血迹,给清冷的眉眼蓦地添了几丝艳色。

她眼睫低垂着,神色专注且认真,仿佛没有注意到他打量的目光,只专心地给他包扎。

李延玺却至此移不开眼。

谁都知道,大晋储君不爱女色。东宫至今连半个美妾宠姬都没有。

太子并不曾这般近距离地打量过一个女子。

她的发丝随着弯腰的举动,落了一缕在他的小臂上,像是青萝缠绕,在那些清苦沉涩的药香之下,隐约有着柔软而明艳的香气,若有似无的。

就这么勾上了心尖……轻而易举。

身上的痛楚都仿佛被分散了些许。

李延玺搭在膝盖上的长指动了动,忽然就好奇起这姑娘的真容来。

他开口提醒道,“姑娘,面纱脏了。”

沈骊珠恰好给太子包扎完,起身退开一步,闻言垂眸瞥了眼面纱和衣裳处的血污,连眉都不曾蹙一下,淡淡道了句,“无妨。”

但,心头已经不欲要了。

李延玺却当沈骊珠是医者仁心,连衣裳被血污弄脏都不介意。

那上面……

是他的血。

李延玺心头似被什么勾了勾,蓦然间掠过奇异的柔软。

然后,便连一贯矜贵散漫的语气都温软了些许,“弄脏了姑娘的面纱和衣裙,总归是我的不是。只不过在下如今遭难,身无长物,待得日后……归家,必定以华衣美服、绸缎千金为姑娘双手奉之。”

这是大晋太子的允诺。

价值千金。

沈骊珠心知李延玺的身份,对于这话自然是相信的。

但是,她一边整理药箱,一边淡声道:“公子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并不喜爱那些。”

正在生火烧水的浅碧,微微别过脸去,眼底隐约浮动着几缕细碎晶莹。

哪有芳华正好的女子不爱华衣?

小姐从前也是活泼俏丽的女儿家,姿容是一众姐妹里最为出色的。

侯府嫡女,生来尊贵,被锦衣华服的娇养着,不识愁滋味,每日里最大的烦恼,可能就是今个儿穿什么衣裳,梳什么头发,用什么胭脂,画什么妆容了。

所以,她与……轻红,一个最擅长梳各种各样漂亮的发髻,一个最擅长描眉点妆,每天都将小姐打扮得漂漂亮亮。

但,一切从三年前那场宫廷夜宴便改变。

小姐不再爱笑,也不再喜红妆,甚至起初连昔时最爱的揽镜自照都不敢,因为她的脸……毁掉了。

为了救下她和轻红。

老夫人不许府医给小姐医治。

小姐的颊边从此留下一道浅白的疤痕。

浅碧读书不多,却怔怔地想,这便是书上说的白璧生瑕了吧。

之后,小姐便长期以纱掩面,遮住了曾经名动上京却又一夜被毁的光艳容颜。

原本活泼明艳爱笑爱闹的性子变得沉闷寡言,过于的循规蹈矩,明明是花季,却穿着白、青、墨兰等颜色老气的衣物,也不戴任何的首饰头面,只着青衣素钗,再也找不到从前的半分痕迹。

就好像曾经那个明媚光艳的少女……彻彻底底的被抹杀掉了。

想起从前般般,浅碧眼眶滚烫,而后恨恨地想:

‘都怪那天杀的狗太子!’

浅碧还不知道她心里怨恨的那个狗太子,此时就在眼前。

不然浅碧肯定要准备“弑君”了。

这也是沈骊珠不敢告诉浅碧,李延玺身份的原因。

怕她做出什么冲动之举。

她此生所剩的东西已经不多,不愿再失去浅碧。

沈骊珠眼睫微垂,想了想,又清清淡淡地道:“我喜欢银子,公子若是一定要报答,不如折换成现银给我吧。”

浅碧有些吃惊地圆滚了眼睛。

小姐什么时候喜欢金银这等俗物了?!

从前是侯府嫡女,贵妃侄女,娇宠无双,哪里会把钱财放在心上?

而后遭逢大变,小姐连红妆华裳都不在意了,怎么会在意银子这等俗物?

浅碧心有疑虑。

只觉得今日小姐有些不同寻常……

她惊疑的眼波一转,落到那男子身上,心下掠过一丝恍悟。

这人看向小姐的眼神似是灼灼,怎么瞧都是不怀好意!

小姐将自己说成是喜爱金银的俗人,想必也是避免惹上麻烦罢。

浅碧不愧是跟了沈骊珠多年的人,知道她心中的所思所想,没错,沈骊珠的确是这样想的。

自古人情债最难偿还。

她不愿跟太子沾染上半分关系。

既是病患与医者,银货两讫,各断因果最好。

为此,沈骊珠不介意被对方误会是喜爱金银的俗人。

她又补充了一句,“对了,公子今日用了上好的金疮药,止血散,还踩坏了我墙角种的药材,加上衣裳钱和看诊费,诚惠十两金。”

十两金,过分昂贵的数目,可以说是明晃晃的敲竹杠了。

不过,沈骊珠相信,太子殿下给得起,才这样开口。

世间男子大多欣赏不张扬媚俗的女子,厌恶傲慢、跋扈、贪婪。

果然,太子殿下温软了片刻的声音,恢复成了一贯的慵懒散漫,透着矜贵的疏离感,“好,既是姑娘所求,那便……如你所愿。”



沈骊珠纤细的身体微微退后,面纱晃漾了一瞬。

她抿起唇,错开李延玺的气息,提着药箱就走。

药箱有些沉重,系带被她挂在右边的肩上,却很快被跟上来、走在她身旁的李延玺接了过去。

太子倒也没有纡尊降贵,真的做个替她拎药箱的“小厮”,而是将之扔给了身后的少臣。

少臣双手接住,小心地抱着。

不敢不小心。

沈骊珠停步,抬眼,“……殿下。”

她的眼睛里,似生了浅浅的怒色,薄薄的火焰从那被冰雪封住的深处翻卷上来。

李延玺想,这双眼睛总是冷得像冰雪,还是有些情绪更动人些。

他不禁又想起方才——

“孤夸你而已,你为何生气?”

“我有一事想问殿下……”而沈骊珠想的却是秦施施,敛了几分太子总是来招惹她的怒色。

两人声音同时响起。

少臣拎着药箱,识趣地闪身消失。

他修炼得最到位的,就是藏匿踪迹的功夫。

能够在殿下身边待得最久,也是因为寡言少语,以及懂眼色。

“殿下一定要知道么?那好。我便告诉殿下……”沈骊珠敛眸,轻纱遮住了她的容颜,低垂的睫羽藏住了她眼底的神色。

她声音淡极地回答李延玺,就像是在说着别人的事情。

“因为我年少无知时,曾因美貌祸及性命,被逼得自毁了容颜,从此便不喜人提起。”

“所以,还请殿下以后不要说那种话了。”

“听着,很刺耳。”

李延玺墨眸蓦然抬起,视线落在女子脸上,眸光颤动了下。

哪怕她以纱覆面,眼尾处也有一抹痕印显露了出来。

他从来都知道,只是不曾细看,更不曾问过这道疤痕的来历,以为她生来便是如此。

如今细看,只觉惊心。

那疤痕颜色已经淡去,但位置离眼睛只有不过寸余。

她说……自损容颜。

可见划伤自己的脸时,不曾有过片刻的迟疑与留情,险些连眼睛都毁了去。

这仅仅只是露出来的冰山一角,那面纱之下呢?

太子惊怒至极。

他甚至不难想象一个纤弱女子是被逼迫到怎样的走投无路的地步,才会狠心毁掉自己的容颜,以求保全自己的性命。

那惊怒里,转瞬又翻涌起无数的怜惜,最后化作了咬牙切齿的一句——

“是谁?”

“谁逼迫你至此,告诉孤?”

李延玺下意识攥紧了沈骊珠的手腕,一字一顿地问她。

沈骊珠竟然也没立刻挣开,她透过面具窥见了李延玺脸上的怒气,有些微微失神。

“……告诉殿下,为什么要告诉殿下,殿下难不成要为我做主吗?”她睫羽轻轻眨动了两下,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李延玺答,“自然。”

“孤乃东宫太子,一国储君,万人之上,难道还不能替你讨回公道不成?”

“阿姮,只要你说出来,孤必定为你做主。”

却见沈骊珠低笑了声,“是啊,你是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天底下没有不能做的事情……”

可是李延玺,毁我至此的人,就是……你啊。

难道你还能杀了自己不成?

李延玺见她笑起来,那并不是知晓自己能得报大仇的开怀,而是一种凄清的笑,带着几分莫名的嘲讽。

“阿姮?”李延玺蹙眉,哪怕那截细白手腕被他攥紧在掌中,这一刻,李延玺却觉得离她很远,很远,自己快要抓不住她了。

沈骊珠并不奢求此生能够释怀,东宫太子尊贵恣意,覆手天下,他怎么会有错?

“殿下,你捏疼我了。”她收起笑,慢慢地将自己的手腕从李延玺掌心间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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