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现已完本,主角是李延玺沈骊珠,由作者“妃弄墨”书写完成,文章简述: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主角:李延玺沈骊珠 更新:2024-11-01 0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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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TXT》,由网络作家“妃弄墨”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现已完本,主角是李延玺沈骊珠,由作者“妃弄墨”书写完成,文章简述: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她有些惊慌地退后了半步。
想开口叫太子自重。
然而,除了最开始那一搂一抱之外,他也并未做出什么失礼的举动。
沈骊珠心头烦闷地别过脸,“那我就替浅碧谢过殿下,若是无事的话,殿下就自便,我先走了……”
“走去哪儿?”李延玺皱眉,再次抓住了她的手腕,“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跟孤一道离开。”
她今晚来鹊桥仙还有重要的事,沈骊珠自是不愿意听他的,开口时清冷的声音就难免透出一抹锋利,“什么叫做这里不是我应该来的地方?难道你们男子来吃酒玩乐就是光明正大,年少风流,女子来就是不贞不洁了?”
李延玺:“……孤不是这个意思。”
少臣很少见到殿下跟谁低头认错的时候,便是天子面前,殿下也敢在金銮殿上与之争辩,一较长短,分毫不让。
这个沈姮姑娘还真是……
将殿下给拿捏得死死的。
这么说,东宫终于要有女主子了?
少臣依旧是面瘫脸,但眼睛亮了亮。
这时,领路的小厮焦急地找了回来,见到沈骊珠好好的,瞬间松了口气,“阿姮姑娘,原来您在这儿,还以为您遇上了什么事儿!请跟我来吧。”
沈骊珠从地上重新捡起药箱。
李延玺这才注意到,她竟然是带着药箱的。
“……你来这里,是给人诊病?”李延玺问。
沈骊珠“嗯”了声。
或许是涉及行医,她竟然难得的跟李延玺解释了句,“就算欢楼女子,也有看大夫问诊的权利。甚至因为她们的行业,比普通人更容易染疾。”
李延玺墨眸狭长,似带着一丝灼意地盯着她,问道:“那你呢?频繁出入风月之地,你就没想过自己的名声会毁于一旦?”
名声?
沈骊珠早已经不在乎,她淡淡垂眸,道:“殿下应当听过一句话,虽千万人吾往矣。”
“我或许没有那样的高尚,但这世间,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
李延玺说不出是什么感受,也许是一种如获至宝的惊喜,然后连带着心脏都柔软了一片。
他其实算不得什么好人。
一路南行,见众生疾苦如在熔炉煎熬,也曾斩郡王,诛贪佞,得百姓赞誉,称他“爱民如子”,将来必定是位名垂青史的明君。
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他“东宫储君”的身份上。
他并不曾对谁有过格外的怜悯。
她却不同。
她只是小小女子。
心中却有明媚山河。
虽出身并非显贵,却更胜那些困于后宅,成日只知争风吃醋,无趣愚昧的簪缨贵女。
李延玺从她手里拿过药箱,在沈骊珠的怔愣中,勾唇笑了下,“走吧。不是要给人诊病?”
沈骊珠抿唇。
太子他到底想干什么?
…
秦施施是鹊桥仙的头牌,比起鸢红的小阁,她有着贵女一般的宽敞华丽的闺阁。
只是不论是布置陈设,还是其间燃着的熏香,却透出一种讨男子喜欢的艳浮。
她躺在床上,卸了妆饰,有种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之美,面色苍白楚楚,叫了声:“阿姮姑娘。”
见到沈骊珠身后跟着一起进来的李延玺,秦施施眼神微微疑惑,“这位是……”
男子戴银面,着暗衣,拎着阿姮姑娘常用的那只药箱,气势却不似一般人。
沈骊珠不知如何解释,难道说是太子吗?
那真是将东宫的颜面置于何地。
她想了想,唇瓣轻抿,道:“他是……我的随从,帮我拎药箱的。”
睁眼瞎说完,沈骊珠脸有些热。
“春夏交界,本就是疾病多发时节,只是偶感风寒而已,咳咳,没有什么大碍,养—养就好了……”沈骊珠没跟浅碧说自己趁夜去过鹊桥仙,跳河落水的事情。
正如浅碧没有跟沈骊珠说过,自己见过太子的事。
她们都不愿对方担心。
就连浅碧发现药箱不见的事情,沈骊珠也找理由含糊了过去。
病情反复缠绵了十几日,等沈骊珠好起来时,整个人清减了—圈,原本就细盈的腰身越发弱柳扶风。
浅碧不得不连夜将她从前的衣裳——收了腰身的尺寸,穿起来才不至于显得空荡。
养病期间,沈骊珠每隔—日,便叫府中小厮替她跑—趟城西乌衣巷巷尾的糕饼铺买白糖糕。
这是她跟秦施施约定好的通信方式。
糕饼铺是沈骊珠之前救过的—位妇人开的,若是秦施施想通了,要上告御状,欲寻她,可将信笺交予老板娘。两人再约定相见时间与地点。
届时,沈骊珠会将太子赠予的白璧以及那个心愿,转赠给秦施施,助她伸张苦楚和冤屈。
大晋储君—诺千金,沈骊珠不担心自己惹恼了李延玺,他就推翻了承诺。
白璧归还,也算了断他们之间的因果,以后最好不相见。
既是帮了秦施施,也是帮她自己。
沈骊珠这般想着。
谁知,—连半月,都不曾有秦施施的消息。
沈骊珠便已知晓她的意思,不禁心头微叹。
世道待女子诸多苛责,就算施施姑娘放弃上告,选择忍下这屈辱,她也始终是令人怜惜叹惋的苦主,不应该被任何的言语苛责。
她坐在水榭边,随意掰碎了—块糕点投入湖中,各色锦鲤争先恐后探出头来争食,这样活泼鲜动的景致,却也只引来沈骊珠—声叹息。
身后响起脚步声,“表姐何故叹气,莫不是想未来表姐夫了吧?”
沈骊珠转头,只见齐宝衣步履轻盈而来,鬓边流苏簪摇晃,那话俏皮又戏谑,惹得沈骊珠脸微热,轻叱了声,“宝衣,不许瞎说。”
齐宝衣笑嘻嘻地道:“哪里是瞎说了,二公子身体病弱,每逢冬日都要到山里温泉庄子暂住,直到春末近夏的时季方归,仔细想想,表姐定亲之后,还是第—次跟二公子这么久没见面吧?”
沈骊珠有—丝恍惚,这段时日,自从李延玺出现起,就占据了她太多的心神与喜怒哀乐,被齐宝衣—提,她才想起确实是跟未婚夫陆亭遥许久未见了。
陆亭遥病弱畏寒,听大夫建议可多泡温泉,对他的身体多有助益。恰逢金陵城附近的小雁山被发现有—口天然的温泉,疼爱幼子的陆父陆母便买下山头,围绕着温泉的泉眼建了座华美的别庄。陆亭遥每年都会搬到小雁庄去住几个月,度过那漫长、寒冷、又难熬的冬季。
陆家父母并不长住小雁庄,沈骊珠—个女子不好主动跟过去。
他们只是定了亲,并未成婚,那样相见不合礼数。
是以,从陆亭遥搬去温泉庄子上以来,跟沈骊珠已有三四月未见面。
当然——
这也很正常。
要知道许多夫妻成亲前也未见过—次面呢。
哪怕定亲的前—晚,外祖母曾拉着她的手低声叹息,“我们骊姐儿明明是侯府嫡女,这样的身份便是连王孙公子也配得起,要是没有那件事,何苦要你嫁给—个知府家身体病弱的嫡次子……”
或许,不是他未曾注意。
而是不愿相信。
骊珠将来要嫁予陆家次子,他便先入为主、爱屋及乌地认为陆亭遥是好人,陆敬尧也是个勤勤恳恳的好知府。
毕竟天翎卫从民间探查走访得到的消息,无不是在这样说明着。
他但愿她嫁得良人,免她惊扰流离,—生无忧顺遂。
希望陆敬尧是好官,希望陆家好好的。
但,千金台又确实奢靡,令太子产生了怀疑。
最后,裴景澜闭了闭眼,听见太子道:“……那就且去这场婚宴看看吧。”
-
三日后。
金陵陆府。
沈骊珠乘坐齐家的马车前来,车上悬挂着族徽。
她被浅碧扶下车。
陆如薇亲来相迎,“骊珠,宝衣,你们可算来了!”
齐宝衣打扮得金光灿灿,光是手腕间的金臂钏就足有三两重,红宝石头面华贵非常,却又不失明媚的少女气。
相比之下,沈骊珠的打扮就要寡淡得多,她今日穿了身蓝色广袖的衣裳,只领口与裙摆镶绣了几许繁复花纹,窥得—丝精致。
脸上依旧遮着面纱,乌黑浓丽的长发挽起,这次没用发带随意扎扎就好,却也没有梳多繁复华丽的发髻。
鬓边只用了根银色的钗,银色流苏微微垂在额角。
但,美人就是美人,就算这样素净寡淡的妆容衣饰,站在盛装的齐宝衣身边,也丝毫没有被比下去,反而透出—种似月光的清冷来。
眼波明明未曾流转,却好像在勾撩在谁的心尖上。
陆如薇微微屏住了呼吸,不禁心想道:
也许,三年前的东宫选妃宴上,也不全然是骊珠的错。
她只这样简单的打扮了下,就很勾人了,若是华裳红妆,再以花钿描红,真不敢想象得有多么妩媚娇美。
当然,也……并不是太子殿下的错。
谁叫骊珠就连眼波都似娇娆引诱,而太子殿下不好美色呢。
陆如薇脸颊微微嫣红,痴痴地想。
这些天,她陪伴在“太子”身边,已彻底对他倾心。
她甚至有些庆幸。
还好。
骊珠并不得太子殿下喜欢,她不必担心。
三年前,殿下就没有看上骊珠。
三年后就更不会了。
何况,现在已经是她未来的二嫂嫂了。
骊珠会嫁给她二哥。
而她……
会成为东宫姬妾。
这就是最好的安排。
陆如薇抿起嘴,羞涩地笑了下。
末了,她回过神来,想起太子御驾就快到了,猜想骊珠是不愿意见到太子的,便赶忙让书砚替骊珠引路。
“骊珠,今日大哥婚宴,等会儿还有—位重要的客人前来,府中事务繁忙,请恕我招待不周,就让书砚送你去风雪轩吧。”
书砚是二哥哥的贴身小厮。
被派来专程接骊珠去风雪轩的。
书砚对沈骊珠的态度很是尊敬,眼里透着自家公子即将见到心上人,为他高兴的欣喜,连声音都是—股活泼轻快的劲儿,“骊珠小姐,浅碧姑娘,请随我来吧。”
沈骊珠点头道,“好。”
齐宝衣就不跟着去了,人家未婚夫妻小别重逢,她跟着去干什么?
“表姐你去吧,我等下去席间找母亲就是。”
待沈骊珠随书砚离开,齐宝衣转头问陆如薇,“对了如薇,你说的重要客人是谁啊,竟然要你堂堂知府千金亲自迎接?”
陆如薇抿唇—笑,压低了声音,曼声回答道:“是太子殿下。”
话才将落,齐宝衣惊呼—声,“——什么,太子?!”
可,可是……
她跟表姐说,太子不会来参加婚宴的啊!
她满手鲜血浓腻,只觉得心下惊颤惶惶。
李延玺一笑,在浅碧回来前,撒开了沈骊珠的手。
浅碧跨进小厨房,绿裙活泼,“小姐,我把鱼线找来了,这样长短的您看可以么?”
一进来,浅碧便发觉两人的气氛有些不对劲。
她家小姐眉眼似有惶惑一闪而过,而那登徒子衣裳半敞,胸膛鲜血尽染。
浅碧将两人都瞧了瞧,下意识觉得不对劲,可又说不上哪里不太对。
只得将鱼线交到沈骊珠手上。
沈骊珠深吸了口气,平复了心境,才接过,“浅碧,烧些热水来。”
“好。”
这边,浅碧熟练地生火,烧水。
那边,沈骊珠净了手,重新走到李延玺身后。
原本断裂在胸口的箭羽,因为那重重一按,已尽数没入身体,而背上只微微冒头的乌金箭尖,却出来了一截,要比先前更容易取出。
沈骊珠微微一怔。
难道……
太子刚刚并非是无缘无故发疯,而是怕她力气小,难以取箭,所以才这般以近乎自伤的方式,将断羽按入身体?
她眼睫忽颤。
又想,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呢?
说到底,还不是为了给他拔箭治伤。
这样的天潢贵胄,生来矜贵傲慢,哪里是为别人考虑半分的性子,不然三年前也不会……
想着,沈骊珠定了定心神,只希望尽快给太子治好伤,把这尊瘟神给送走。
她指尖轻盈又灵活,将鱼线小心缠上箭头的倒勾处。
打结,系紧。
然后,拽住鱼线尾端,用力往外一拉——
断箭穿膛而过,哐当一声,落入铜盘里,鲜血飙射而出。
李延玺脸色一霎苍白,不禁沉沉地闷哼了声,身体也有一瞬似绷紧到极致的弓弦,而后骤然松软下来。
沈骊珠却不顾溅在自己额头、面纱、衣裳上的污血,早已拿起洒了止血散的棉片,将前后两处伤口按住。
待血渐渐止住,沈骊珠才给他胸前、后背缠上纱布固定。
一圈圈缠绕。
身前的女子偶尔用清冷的声音叫他“抬手”。
她微微弯腰,光洁的额头沁着点点晶莹的薄汗。
颊边一抹晕开的血迹,给清冷的眉眼蓦地添了几丝艳色。
她眼睫低垂着,神色专注且认真,仿佛没有注意到他打量的目光,只专心地给他包扎。
李延玺却至此移不开眼。
谁都知道,大晋储君不爱女色。东宫至今连半个美妾宠姬都没有。
太子并不曾这般近距离地打量过一个女子。
她的发丝随着弯腰的举动,落了一缕在他的小臂上,像是青萝缠绕,在那些清苦沉涩的药香之下,隐约有着柔软而明艳的香气,若有似无的。
就这么勾上了心尖……轻而易举。
身上的痛楚都仿佛被分散了些许。
李延玺搭在膝盖上的长指动了动,忽然就好奇起这姑娘的真容来。
他开口提醒道,“姑娘,面纱脏了。”
沈骊珠恰好给太子包扎完,起身退开一步,闻言垂眸瞥了眼面纱和衣裳处的血污,连眉都不曾蹙一下,淡淡道了句,“无妨。”
但,心头已经不欲要了。
李延玺却当沈骊珠是医者仁心,连衣裳被血污弄脏都不介意。
那上面……
是他的血。
李延玺心头似被什么勾了勾,蓦然间掠过奇异的柔软。
然后,便连一贯矜贵散漫的语气都温软了些许,“弄脏了姑娘的面纱和衣裙,总归是我的不是。只不过在下如今遭难,身无长物,待得日后……归家,必定以华衣美服、绸缎千金为姑娘双手奉之。”
这是大晋太子的允诺。
价值千金。
沈骊珠心知李延玺的身份,对于这话自然是相信的。
但是,她一边整理药箱,一边淡声道:“公子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并不喜爱那些。”
正在生火烧水的浅碧,微微别过脸去,眼底隐约浮动着几缕细碎晶莹。
哪有芳华正好的女子不爱华衣?
小姐从前也是活泼俏丽的女儿家,姿容是一众姐妹里最为出色的。
侯府嫡女,生来尊贵,被锦衣华服的娇养着,不识愁滋味,每日里最大的烦恼,可能就是今个儿穿什么衣裳,梳什么头发,用什么胭脂,画什么妆容了。
所以,她与……轻红,一个最擅长梳各种各样漂亮的发髻,一个最擅长描眉点妆,每天都将小姐打扮得漂漂亮亮。
但,一切从三年前那场宫廷夜宴便改变。
小姐不再爱笑,也不再喜红妆,甚至起初连昔时最爱的揽镜自照都不敢,因为她的脸……毁掉了。
为了救下她和轻红。
老夫人不许府医给小姐医治。
小姐的颊边从此留下一道浅白的疤痕。
浅碧读书不多,却怔怔地想,这便是书上说的白璧生瑕了吧。
之后,小姐便长期以纱掩面,遮住了曾经名动上京却又一夜被毁的光艳容颜。
原本活泼明艳爱笑爱闹的性子变得沉闷寡言,过于的循规蹈矩,明明是花季,却穿着白、青、墨兰等颜色老气的衣物,也不戴任何的首饰头面,只着青衣素钗,再也找不到从前的半分痕迹。
就好像曾经那个明媚光艳的少女……彻彻底底的被抹杀掉了。
想起从前般般,浅碧眼眶滚烫,而后恨恨地想:
‘都怪那天杀的狗太子!’
浅碧还不知道她心里怨恨的那个狗太子,此时就在眼前。
不然浅碧肯定要准备“弑君”了。
这也是沈骊珠不敢告诉浅碧,李延玺身份的原因。
怕她做出什么冲动之举。
她此生所剩的东西已经不多,不愿再失去浅碧。
沈骊珠眼睫微垂,想了想,又清清淡淡地道:“我喜欢银子,公子若是一定要报答,不如折换成现银给我吧。”
浅碧有些吃惊地圆滚了眼睛。
小姐什么时候喜欢金银这等俗物了?!
从前是侯府嫡女,贵妃侄女,娇宠无双,哪里会把钱财放在心上?
而后遭逢大变,小姐连红妆华裳都不在意了,怎么会在意银子这等俗物?
浅碧心有疑虑。
只觉得今日小姐有些不同寻常……
她惊疑的眼波一转,落到那男子身上,心下掠过一丝恍悟。
这人看向小姐的眼神似是灼灼,怎么瞧都是不怀好意!
小姐将自己说成是喜爱金银的俗人,想必也是避免惹上麻烦罢。
浅碧不愧是跟了沈骊珠多年的人,知道她心中的所思所想,没错,沈骊珠的确是这样想的。
自古人情债最难偿还。
她不愿跟太子沾染上半分关系。
既是病患与医者,银货两讫,各断因果最好。
为此,沈骊珠不介意被对方误会是喜爱金银的俗人。
她又补充了一句,“对了,公子今日用了上好的金疮药,止血散,还踩坏了我墙角种的药材,加上衣裳钱和看诊费,诚惠十两金。”
十两金,过分昂贵的数目,可以说是明晃晃的敲竹杠了。
不过,沈骊珠相信,太子殿下给得起,才这样开口。
世间男子大多欣赏不张扬媚俗的女子,厌恶傲慢、跋扈、贪婪。
果然,太子殿下温软了片刻的声音,恢复成了一贯的慵懒散漫,透着矜贵的疏离感,“好,既是姑娘所求,那便……如你所愿。”
沈骊珠纤细的身体微微退后,面纱晃漾了一瞬。
她抿起唇,错开李延玺的气息,提着药箱就走。
药箱有些沉重,系带被她挂在右边的肩上,却很快被跟上来、走在她身旁的李延玺接了过去。
太子倒也没有纡尊降贵,真的做个替她拎药箱的“小厮”,而是将之扔给了身后的少臣。
少臣双手接住,小心地抱着。
不敢不小心。
沈骊珠停步,抬眼,“……殿下。”
她的眼睛里,似生了浅浅的怒色,薄薄的火焰从那被冰雪封住的深处翻卷上来。
李延玺想,这双眼睛总是冷得像冰雪,还是有些情绪更动人些。
他不禁又想起方才——
“孤夸你而已,你为何生气?”
“我有一事想问殿下……”而沈骊珠想的却是秦施施,敛了几分太子总是来招惹她的怒色。
两人声音同时响起。
少臣拎着药箱,识趣地闪身消失。
他修炼得最到位的,就是藏匿踪迹的功夫。
能够在殿下身边待得最久,也是因为寡言少语,以及懂眼色。
“殿下一定要知道么?那好。我便告诉殿下……”沈骊珠敛眸,轻纱遮住了她的容颜,低垂的睫羽藏住了她眼底的神色。
她声音淡极地回答李延玺,就像是在说着别人的事情。
“因为我年少无知时,曾因美貌祸及性命,被逼得自毁了容颜,从此便不喜人提起。”
“所以,还请殿下以后不要说那种话了。”
“听着,很刺耳。”
李延玺墨眸蓦然抬起,视线落在女子脸上,眸光颤动了下。
哪怕她以纱覆面,眼尾处也有一抹痕印显露了出来。
他从来都知道,只是不曾细看,更不曾问过这道疤痕的来历,以为她生来便是如此。
如今细看,只觉惊心。
那疤痕颜色已经淡去,但位置离眼睛只有不过寸余。
她说……自损容颜。
可见划伤自己的脸时,不曾有过片刻的迟疑与留情,险些连眼睛都毁了去。
这仅仅只是露出来的冰山一角,那面纱之下呢?
太子惊怒至极。
他甚至不难想象一个纤弱女子是被逼迫到怎样的走投无路的地步,才会狠心毁掉自己的容颜,以求保全自己的性命。
那惊怒里,转瞬又翻涌起无数的怜惜,最后化作了咬牙切齿的一句——
“是谁?”
“谁逼迫你至此,告诉孤?”
李延玺下意识攥紧了沈骊珠的手腕,一字一顿地问她。
沈骊珠竟然也没立刻挣开,她透过面具窥见了李延玺脸上的怒气,有些微微失神。
“……告诉殿下,为什么要告诉殿下,殿下难不成要为我做主吗?”她睫羽轻轻眨动了两下,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李延玺答,“自然。”
“孤乃东宫太子,一国储君,万人之上,难道还不能替你讨回公道不成?”
“阿姮,只要你说出来,孤必定为你做主。”
却见沈骊珠低笑了声,“是啊,你是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天底下没有不能做的事情……”
可是李延玺,毁我至此的人,就是……你啊。
难道你还能杀了自己不成?
李延玺见她笑起来,那并不是知晓自己能得报大仇的开怀,而是一种凄清的笑,带着几分莫名的嘲讽。
“阿姮?”李延玺蹙眉,哪怕那截细白手腕被他攥紧在掌中,这一刻,李延玺却觉得离她很远,很远,自己快要抓不住她了。
沈骊珠并不奢求此生能够释怀,东宫太子尊贵恣意,覆手天下,他怎么会有错?
“殿下,你捏疼我了。”她收起笑,慢慢地将自己的手腕从李延玺掌心间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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