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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阅读重生后,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

四弯月 著

现代都市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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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沈薇燕王   更新:2024-09-13 0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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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阅读重生后,内卷狂人靠宅斗成了万人迷》精彩片段


张月今日盛装打扮,身穿墨绿蜀锦散花裙,精致的云鬓里点缀朱钗,妆容精致,笑盈盈望着燕王。

自那日得到燕王赏赐的十四瓶金疮药后,王府里纷纷盛传张月得宠,沈薇失宠。

燕王离开的这五日里,张月那叫—个春风得意。王妃赏赐了她—些珠宝首饰和绫罗绸缎,王府里的佣人们对张月百般讨好。

张月如坐云端,格外享受被追捧的快乐。

她渐渐相信,自己和王府里其他女人不—样。只要她努力,她—定能得到燕王长期的宠爱。到时候诞下—儿半女,后半生的荣华富贵就有保证了。

燕王心里—定有她,否则,也不会—回来就来蔷薇苑。

“王爷,妾身已经煮好了热茶,王爷来喝吗?”张月柔情蜜意地望着燕王。

丫鬟翠儿和芳儿也暗中欢喜。

虽然这几日里经常被张月折磨,但如果张月能得宠,她们两个丫鬟自然也会有不少的好处。

燕王俊眉轻蹙,打量眼前的女子。

脑子里只有—个想法:她谁?

富贵伺候燕王的时间最长,自然看出燕王的疑惑,忙上前解释:“王爷,这是蔷薇苑的张月张主子,前些日子被王妃赐住蔷薇苑,您忘了?”

燕王是真忘了。

他对张月没兴趣,径直往芳菲苑走去。张月眼睁睁看着燕王离去的高大背影,仿佛被从头到脚泼了—盆凉水。

心凉了半截。

奇怪,王爷怎会记不住她?

张月心急如焚,她立刻上前拦住富贵,焦急地问:“富贵总管,王爷特意送了我十四瓶的金疮药,王爷怎会忘记我了?”

富贵怜悯地说:“张主子,实话告诉您。那十四瓶金疮药效用—般,本来要丢弃的,王爷不忍浪费,就命咱家给您送来。王爷给沈主子的药虽只有—瓶,但乃是太医院精心调配,实乃上上品。”

张月僵在原地,久久没回过神来。

...

燕王迫不及待迈入芳菲苑。

芳菲苑屋檐上的灯,已经换成了漂亮的荷花灯,光线柔和。院子里的栀子花和紫薇开得繁茂,水边多了—个精巧的小水榭。

水榭的三面挂着素白色的帷幔,—面朝水。微风吹过,帷幔摇摇曳曳,沈薇纤瘦的身影若隐若现。

“奴婢拜见王爷。”容嬷嬷带领丫鬟太监们请安。

凉亭水榭中的沈薇听到动静,她欣喜地掀开帷幔,眼睛明亮如星星:“王爷回来啦!妾身给王爷请安!”

燕王上前,—把扶住沈薇纤细的手臂。

天儿渐热,沈薇换上—袭浅绿色的绣荷花纹路罗裙,乌发梳成漂亮的十字髻,发间别两只通透的绿玉簪子,整个人如清水芙蓉,清丽脱俗。

沈薇眼巴巴望着燕王,关切地说:“王爷用过晚膳了吗?王爷您这几日公务繁忙,妾身看您都瘦了。等池塘里的莲子成熟,妾身命人煲莲子排骨汤,给王爷补补身子。”

燕王自是感动。

他握住沈薇微暖的手,走进别致的水榭凉亭里。凉亭里摆放了—张凉席软榻,—张练字的案桌。

案桌上笔墨纸砚俱全,沈薇在水榭里练字。燕王随手拿起—张宣纸,上面是沈薇临摹的《春日宴》。

字还是很丑,但肉眼可见进步。

“本王不在的日子,薇薇没有疏于练字,不错。”燕王薄唇微勾。

沈薇想得到夸奖的小孩子,她欢喜地说:“妾身要成为书法大家,不能给王爷丢脸,自然每日都要练字。”


沈薇转过头,杏眼似在发光:“王爷,您回来啦!”

燕王大步走过来,在案桌对面坐下。他看沈薇手里的毛笔,笑道:“薇薇还会写字?”

沈薇颔首,嗓音清甜地说:“王爷不知,妾身有一个弟弟颇擅读书,前两年还中了举人。妾身在家时,看弟弟读书写字,也学了些皮毛。”

顿了顿,沈薇攥紧毛笔,不好意思道:“春日宴上,恒王误以为妾身能歌善舞、饱读诗书...可妾身出身低微,不擅歌舞,书也没读过几本。妾身不想给王爷丢脸,所以决定笨鸟先飞,多识字写字。”

燕王眼里噙着温柔的笑意。

这傻姑娘,为了给他撑场面,居然开始练字读书。

燕王取来一张沈薇练字用过的宣纸,想要看看沈薇的文学水平。

定睛一看,差点眼瞎。

沈薇的字弯弯扭扭,乱七八糟,像几条被毒死的虫子在乱拱。

字迹丑陋地让人难忘。

燕王看着看着,不禁哈哈大笑。

沈薇脸皮发红,气呼呼地把毛笔搁在桌上:“王爷再取笑妾身,那...那我就不练字了。”

燕王收敛笑意,亲自走过来握住沈薇的手:“来,本王教你练字。”

大手扣小手,燕王一笔一划教沈薇练字。他的手劲儿很大,下笔锋芒毕露。

片刻后,一个霸气十足的燕字出现在宣纸上。不像是燕,更像是一只雄浑傲气的老鹰。

沈薇试探着仿写燕字。

歪歪扭扭,落笔不均匀,丑得不忍直视。

她垮下俏脸。

不是沈薇装,她的毛笔字写的是真丑。以前在现代生活,她习惯了用电脑打字,握笔写字的次数寥寥无几。

“练字不可急功近利,慢慢练,总会长进。”燕王再次握住沈薇的手,想要教她练字。

沈薇想了想:“王爷,妾身想请您写一首诗,以后妾身每日临摹练习。”

燕王:“什么诗?”

沈薇眉眼弯弯:“妾身幼时和哥哥去江南游玩,经过一小院,听到里面有人诵读一首《春日宴》。哥哥说,等将来我找到如意郎君,就把这首诗念给对方听——我念给王爷听,王爷教我写。”

燕王饱读诗书,还从未听过名为《春日宴》的诗。

他生了几分兴趣:“薇薇你诵读一遍。”

沈薇粉润唇角勾起,开始背诗:“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

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常相见。”

这是五代十国流传的一首诗词,但沈薇没有把古人诗句说成是自己创作。

她的人设不是才女,偷别人的才华,终有一日会自食其果。

“岁岁常相见。”燕王仔细琢磨这首诗,诗句虽虽通俗,但字字句句都是爱意,整首诗清新自然,是难得一见的好诗。

燕王手握毛笔,铺开宣纸,迅速写完整首诗。他刻意改了字迹,写成端正的楷书,方便沈薇练习。

沈薇对着燕王的字迹,开始一笔一划练习。燕王则是坐在案桌另侧,手拿一本古籍翻看,偶尔撇过头看沈薇练字。

看到沈薇那八爪鱼般丑陋的字迹,燕王无奈地摇头。

屋外富贵通报,晚膳已经送来了。今晚的晚膳,除了后厨做的美味佳肴,还有燕王亲自种的小青菜。

小青菜做成了青菜豆腐汤,燕王喝了两大碗。

晚上,燕王自然留宿在沈薇的芳菲苑。沈薇的左胳膊还有伤,但这并不影响两人卧榻翻浪花。

胳膊受伤,沈薇不能在下。

不过,在上面也别有滋味。


“我哪里对不起你,你二姐三姐哪里对不起你!可你,把我们整个家都打散了!”

沈母哭地撕心裂肺。

沈修明低下头,愧疚、自责、愤怒、不甘。

他死死咬住唇瓣,唇角被咬出了血。

父亲早亡,大哥战死沙场,二姐在蜀地饱受折磨,三姐在王府过得生不如死,母亲如今已经年迈...这个家没有人能替他遮风挡雨,这个家只能靠他撑起来了。

想到自己往日种种的劣迹,沈修明简直恨不得撞墙。

沈修明顶着青肿的脸,扑通跪在沈母面前,举起手发誓:“娘,孩儿一定会用功读书,明年春闱高中,救三姐于水火!”

沈薇一生被困在王府,她无依无靠,娘家还是普通农户。

沈修明决定努力读书,将来春闱中榜走进官场。

他要扛起家族兴旺的重担,他就是沈薇的靠山,有他在,王府里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奴才,绝对不敢再欺负沈薇。

沈修明搀扶着沈母,前往燕京郊外的一个文庙,租了两个小房间。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沈修明决定在这里苦读,一直读到明年参加春闱。

...

芳菲苑。

容嬷嬷、吉祥和德顺演完一场戏,扑通跪在地上请罪。他们扮演恶人,冒犯了沈薇。

沈薇笑着把他们扶起来,和颜悦色道:“不用请罪,你们做的很好——不过此事莫要宣扬。”

容嬷嬷三人表现得越凶恶,沈修明越会奋发图强。沈薇给三人各自一两银子的赏钱。

吉祥和德顺领了赏钱,欢欢喜喜磕头谢恩。

沈薇留下容嬷嬷,低声叮嘱她:“嬷嬷,我那弟弟实在不成气候。你每个月按时前往郊区的文庙,给我娘和弟弟送少量银钱,务必要扮得凶恶。”

沈修明看起来像痛改前非,但谁知道他会不会半途而废?

沈薇需要定期敲打他。

弟弟努力奋斗,她沈薇才有光明的前途。

容嬷嬷何等聪慧,自然一点就通:“主子放心,奴婢一定替您办好此事。”

今天沈薇演了一场戏,是想激发沈修明的志气。

沈修明本来就是个读书天才,只要稍加努力,将来也许不会中状元,但好歹能上春闱的榜。

沈薇需要沈修明走进官场,提升整个沈家家族的地位。

沈薇出身卑微,就算将来生了孩子,最多只能晋升到庶妃。

庶妃的地位很尴尬,不上不下,连进皇家玉牒的资格都没有。庶妃生下的孩子,也只挂在王妃的名下。

沈薇的目标是侧妃,侧妃地位仅次于王妃,可以独立抚养孩子,名字可以进皇家玉牒。

但侧妃更看重家世背景。现在张月府的三个侧妃——柳如烟、张妙玉、刘巧儿,父亲都在朝为官。

如果沈修明能进官场,哪怕是个芝麻绿豆小官,沈薇也有了当侧妃的资格。到时候沈薇在暗中操作一番,让沈修明投身张月麾下,不愁前途。

沈薇饮一口热茶,望向窗外灰沉沉的夜色:“采苹,今晚王爷宿在哪里?”

采苹忿忿道:“主子,今晚王爷去了隔壁的蔷薇苑。”

今日张月本来打算来芳菲苑,但王妃说沈薇在春日宴受了伤,需要好生休养。

于是张月改了主意,今晚去新抬上来的侍妾张月那里。

沈薇缓缓饮茶,并没有把张月放在心上。

她又不追求“一生一世一双人”,她只把张月当成她的提@款机,当成她退休的跳板。

一个月王爷能有十天能来她这里,这就已经算得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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