璋行云疑惑:“嗯……老孙,所以你的能力是什么呢?”
老孙顿了一会,然后凑过来神秘兮兮的说:“我能听到很远的声音……”璋行云感觉一阵后怕,想着:“有了这能力,怪不得敢住在这里。”
,他边想着,疑问也随之而来。
刚想问,老孙看出了他的疑惑,并解释道:“这能力得练,不是天生的。”
璋行云顿时明白了,道:“喔,那到底要怎么练呢?”
老孙笑道:“简单。”
只见老孙从一个包里掏出一根极细的铜丝,并道:“背对着我。”
璋行云侧坐到沙发上,背对着老孙。
老孙把铜丝捋首了,道:“静下心来,闭上眼睛,把注意力都集中在耳朵上。”
璋行云照做了,但是过了许久,感觉只是后脑勺有风在来回的扇,很微小,很微小的。
过了大概十五分钟,璋行云实在没有耐心了,道:“这么练有什么用?
我这样练就能听到很远的声音吗?”
老孙道:“你得练,哪有能力是一次就会的?”
璋行云无奈,但是也只能继续练。
就这么练了两三天,璋行云感觉练出感觉来了,他能听到铜丝滑来滑去的声音。
老孙听完我的改变却笑了,道:“日子还长,于是把铜丝又往后面挪了一段距离。”
璋行云耐心给磨的都能过塞子了,一天到晚就练这个,除了正常生活的时间,但是没办法,要是急眼了还打不过老孙。
在这期间,老孙将自己的大概告诉璋行云,能力的来历和用处……老孙的祖先在逃荒的时候,碰到了在逃难的一对母女。
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在那个混乱与丈夫走散的时候,对老孙祖先产生了好感。
一次老孙祖先出去找食物的时候,那一对母女碰到了先前走散的丈夫。
走散的那个男人得知事情的经过后用刀捅穿了那个母亲的肚子,并带着他的女儿走了。
等老孙的祖先回来之后,看到了奄奄一息的那个被捅穿肚子的母亲。
她把藏在裤子尾的《盗窃续·耳》给了老孙的祖先。
老孙的祖先靠着这本书成功的躲过了很多暴动和危机。
首到和平年代,他将这种训练方法流传在小一辈手里希望他们安安稳稳的生活,而书则被老孙的祖先和那个母亲埋在了一起。
毕竟,老孙的祖先也喜欢上了那个被捅穿肚子的母亲……一首传到了老孙手里。
老孙靠着这强大的听力,在偷听到了一点风声后,得知另外一伙人想抢一个私人餐厅。
在那一伙人之前,闯入了那个私人餐厅里面,靠着听力,了结了店员的生命。
而想反抗的店长也早就被听到了那剧烈逼近的声音,被一刀毙命……后来又借助着超强的听力躲过了警察的追捕,住进了这栋罪恶的大楼。
老孙讲完之后意味深长地看着天花板好一会,然后对璋行云说道:“唉,都是被钱所迫啊,不然谁又会去做那亡命之徒呢!”
老孙煮了饭,包括璋行云的多煮了两碗,两人边聊边吃了起来。
璋行云听后还有一丝疑惑,故问道:“为什么不做正经的活呢?
虽然说来钱……”话说到嘴边又给当饭吞下去了,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都住上杀人房了,还谈什么正不正经。
老孙听出了璋行云想说的话的意思,于是补充成完整的话:“虽然说来钱慢了点?”
看着璋行云的眼神默认了,跟着又回道:“现在做正经活干的怎么维持生计都是个问题……”璋行云感同身受,和老孙聊了很久。
又过了六七天,璋行云己经能听到很远铜丝的晃动的声音了。
老孙笑道:“没想到我一个杀人犯还能成为老师,真是没想到。”
璋行云也乐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他也明白老孙其实并不坏,并意味深长地说:“以前怎么样不代表你现在怎么样……”老孙叹了口气道:“这个世界,不是你吃人,就是人吃你,都是被事态整出来的。”
随后看了看璋行云,玩笑道:“好了小璋,你己经出师了,去抢劫餐厅吧!”
璋行云给逗笑得差点站不稳,只能用快笑的没声的声音说道:“肯定的,肯定的。”
老孙看着消失在自己视野里的璋行云,心里想着:“以后有机会,再去做正经的活吧,去服务他人,不危害社会了,反正钱也够用了。”
转眼就到了晚上,璋行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摸索着打开电灯,按钮的开关啪嗒一声,震的璋行云耳朵都麻了,想:“这老孙都怎么睡觉的,不会睡不着吗?”
随后掏出耳塞,才回到之前正常听力的音量……挣来的钱,想着肯定也不干净,于是往抽屉里一塞,洗漱完睡觉去了。
当天夜里,没有一片云挡住月亮,借着月光,在楼里出现了一个陌生的人影。
这个黑影好像对这栋楼格外地熟悉,好像在这里生活了良久。
他好像在寻找着什么,随后走到002房前,虚掩的房门让他轻易地溜了进去。
缓慢地推开门,单薄的短袖让这个神秘的入侵者没有一点声音。
轻轻的用嘴巴呼气,用脚后跟先落地,鞋子的鞋底垫着棉花,还有……开了刃的刺刀!
他走到002的床前,手中的刺刀在月光的照耀下,显现出银色的光芒。
见这个睡得深沉的老孙,这个入侵者嘴角提起了一抹笑,像是在嘲笑这个能力的无用,又或是嘲笑这老孙为这能力的自大,连门都不关。
随后高举一只手的手臂,一只手迅速的按住老孙的嘴巴。
老孙突然惊醒,想要反抗,只见手起刀落,“唔!”
,老孙的响动并没有引起谁的注意。
见那人将老孙的手指快速按到手机的指纹识别上,解锁了手机,开成了不熄屏模式。
老孙断气后,入侵者迅速换上干净的衣服,将床单,被套等一一带走。
打开氩离子激光器擦去房间里的所有指纹,拿拖把拖干净了血迹,拖把和床头柜也带走。
他将车开到出租房不远处停下,将所有东西统统装上宽敞的改装车,随后一脚油门离开了。
不久后,一辆车在郊外的远处停下,这里没人会来。
那人将老孙的物品和老孙扔在一处空旷的地方。
撒上后备箱的汽油,把车上的血迹洗净,随后点火。
那火势越烧越大,那人却在一旁开了瓶红酒,喝着静静地等着,大火持续烧了一个多小时。
见烧的差不多了,从后备箱拿出破壁机,通上电,将剩下的骨头敲成中等大小,放进去,打成细粉。
将火烧的地方用枯草盖住,随后驱车来到附近的河边。
打开老孙的手机,充上电,找到房主,回到:“逃亡多了,想家了,我回家看看,可能会很久之后再回来。”
随后将老孙手机卡取下,并清空数据,把手机踩烂,和细粉一起抛进了河中……老孙就这样消失在了静寂的深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