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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全文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

荒野塞壬 著

现代都市连载

最具实力派作家“荒野塞壬”又一新作《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受到广大书友的一致好评,该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是萧霁温知渝,小说简介: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的“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那个人凤眼含泪,表情冷淡,眼神阴戾“阿姐骗我。”,温知渝方才知道,她死的那一天,曾经的阿霁也“死”了。“阿姐想要我成...

主角:萧霁温知渝   更新:2024-08-22 1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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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全文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精彩片段


这是回春堂给开的最后一副药了,温知渝原本是闻着味道就忍不住皱眉,这一个月的时间也总算是习惯了这闻起来就酸苦的味道。

倒是温霁,中间换了三次药,每一次都喝十分干脆,和喝茶没什么区别,最多会拽着温知渝的袖子,讨一颗麦芽糖吃。

不知不觉,温知渝已经将温霁带回来一个月了,小孩子本来就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一个月的时间,肉眼可见的圆润了一些,温霁嚼着麦芽糖,也忍不住松了一口气,这一日三顿的药汤实在是难熬,他年纪小,却又隐忍,更何况在温知渝面前,总是想让自己更乖巧一些。

可八岁的孩子,本来就好哄的很,更何况,温知渝对他这样好,所以大概是松快了一些,也敢表达出自己的不喜了“阿姐,这药,还要喝吗?”

“宋郎中说了,是药三分毒,这伤也好的差不多了,至于身子的亏空,就慢慢补着吧。”温知渝也拿了一块麦芽糖塞进口中,等着麦芽糖软化。

“阿姐说的是。”温知渝看着温霁乖巧的样子,在心底给自己点赞,不就是养小孩吗?这也不是很难啊,瞧瞧,这多正常一小孩啊。

“好了,喝完药就去读书吧,我去给你准备些茶点。”温知渝如今倒是稍微适应了在这里的生活,虽然对她来说这地方实在是不方便,只是没电这一点,就足以让她在夜晚陷入深深的低谷了。

“阿姐,那些书我已经背过了。”温霁跑过去抱着一摞书放在温知渝面前“请阿姐考校。”

“你全都背过了?”温知渝不可思议的看着那一大摞书,在古代,温霁这个年纪去开蒙其实算不得晚,不过温知渝去打听了一下,这东二巷子读书人不少,自然对溪源县的书院是了如指掌。

溪源县虽然只是个县城,可却有一家书院极为出名,那书院中的夫子可是举人出身,说是在官场上不得志,才回到老家来教授学生。

巷子中有人家中的孩子也在那举人门下读书,倒是可以引荐一二,不过那夫子也有规矩,只收已经开蒙的孩子,且要夫子考校之后才会收。

温知渝便去书店,将开蒙的书本买了个遍,试图先让温霁熟悉一下,到时候再找个秀才夫子开蒙。

但是,这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温霁竟然都已经背下来了。

温知渝翻开千字文,只起了一个头,温霁就背下来了,温知渝看了看手中的书,又看了看温霁,眼神有些复杂,这就是男主光环吗?拥有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智商。

“阿姐,我可哪里说错了?”

温霁看着温知渝变化的眼神,有些踌躇的开口,早在让阿姐考校之前,他已经默背了许多遍了,难道哪里出错了吗?

“你背了多久?”

“阿姐给我念过之后,就能背个大半了,平日再多读几遍,就能背下了。”温霁老实的说着,温知渝想起自己八岁的时候,背个乘法表都用了半个月。

温知渝点了点温霁的额头“阿姐知道了,你啊,简直就是天选的别人家的孩子。”

温霁闻言,抿了抿唇瓣,忍不住开口反驳“阿姐,我不是别人家的孩子。”

温霁的眉间皱起,十分认真的反驳着这句话,温知渝知道这娃较真,前些时日她带着温霁出门,巷子里的孩子叫了她一声姐姐,温霁就挡在她面前,不许那孩子叫她。

“她是我的阿姐,不许你这样叫。”温霁虽然长得瘦小,但到底已经八岁了,对面不过是个五六岁的小姑娘,当即就被吓哭了,最后还是温知渝给了一块糖哄好的。

“是啊,我温知渝的阿弟就是聪慧,既然如此,明日我们就去见夫子吧,这上学可是宜早不宜晚的。”

温知渝知道古代的科举有多难,即便温霁聪慧,也未必能在他十八岁的成为举人,顺理成章的去往京城“你可要争点气啊。”即便温知渝确信,温霁会在十八岁的时候回到京城,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但不同的身份,造成的后果也不同。

举人,贡士,进士,哪怕只是一个举子,都会让温霁在京城的日子好过不少。

而温霁想的自然更为现实,前两日的时候,他就听到巷子里几个婶婆说起他们家的事来。

温家姑娘倒是个好的,可到底是个孤女,还带着一个拖油瓶,虽然到了说亲事的年纪,却始终不曾说,更何况,这一家子就两个人,一个姑娘家,一个小子,可怎么撑得起来啊,难不成要招婿吗?那好人家的儿郎怎么会来当上门婿啊?

温霁当时就在墙后听着,阿姐在他面前从不说这些事,只是每天念着怎么给他补身子,以及送他去念书。温霁知道,这世上多仗势欺人的,阿姐很少会带着他出去闲逛,阿姐长得好,而他们家人丁单薄,若是引起他人注意,会很容易受欺负的,如今只有他读书好,考取功名,才能保护他的阿姐。

小孩黑白分明的眸子看着靠在小榻上翻书的温知渝,他好不容易有了阿姐,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欺负她。

温霁果然是天才,温知渝带着温霁先去见了夫子,夫子单独考校了一番,就点头认下了这个学生,尤其那位黄夫子了解到温霁父母双亡,只有一个年纪尚小的阿姐,还减免了一部分束脩,只要求让温霁好好读书,直言温霁乃是可塑之才。

温知渝做出一副惊喜的样子,但心底却是波澜不惊,这可不是个可塑之才吗?气运之子的存在啊,出了书院之后带着温霁去买了笔墨纸砚,如今只是去念书,还不必买太好的,不过这些东西和书本一样,着实不便宜。

若是要供温霁考上举人进士,那二百两银子也是捉襟见肘啊,而且,她又一向不会委屈自己,温知渝提着一块五花肉,打算回去做红烧肉。

两个人大包小包的回了府,温知渝看着屋子里的吃穿用度,放在溪源县,样样都是中上等的,温知渝有些后悔,当初该要上两千两银子的。

“阿姐?”

温霁看温知渝在那发呆,温知渝回过神,看着眼前的小豆丁,心安理得的将这一切归于养孩子果然费钱。


温知渝看着温霁好不容易的休沐日,却要在家中打扫房间,难得有些不好意思。

“阿霁,你别忙了,等你去上学的时候,我再打扫就行了。”

温霁拿着抹布擦着桌子的死角“阿姐平日已经很忙了,反正我今日休沐,也有时间做这些事。”

温知渝正在算她的存款,如今她方才不过养了温霁三个月,就花出去十两银子,别人家能用一年的银钱,她三个月就用了,而且她已经尽量节省了。

温知渝拿出五两碎银子,其他的都收了起来。

温霁进来的时候,温知渝还在拨弄一摞铜板,温霁还没走近,温知渝就拿了个荷包将铜板装起来,然后将沉甸甸的荷包递给温霁。

“来,阿霁,这是零花钱,平日肚子饿了,记得买点心吃。”

温霁拿着那个沉甸甸的荷包,零用钱,平日他的同窗有个三五个铜板,就是极让人羡慕的事情了,除了他的阿姐,每次都给他装满一个荷包。

温霁平日几乎不会花用,只在有时候见到家中的点心和果子没有了,会在下学回家的时候给温知渝带一些回来。

“今日正好你休沐,我们去牙行看看吧。”温知渝将碎银子塞进自己的荷包“家中只我们两个人到底是有些不方便,有些粗使活计,还是要找个能干的婆子最好。”

温知渝刚带着温霁回来的时候,就说着要找个做事的,可三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

“阿姐不是说要请隔壁的婶子们帮忙找吗?怎么又要去牙行了?”

温霁平日读书时间也紧,他开蒙的时间太晚了,虽然背书是天赋,可有些东西,却是要靠勤学苦练的,尤其是写字,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练习。

所以家中的事情,温知渝不主动说,温霁也的确不太清楚。

“这个啊,别提了,是给介绍了不少人,可我瞧过了,没几个能用的,到时候若是用的不好不用了,还得和邻里闹矛盾。”温知渝这理由倒也说得过去,但她没说的是,还有人给她介绍了家中无父母的单身汉,这可真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若是真的让进了门,谁知道是当长工,还是上门婿。

温霁却自己想清楚了,这些人是在有意试探阿姐的底线。

“那的确是去牙行好一些,虽然花用会多一些,可事情本身却是简单了不少的。”

温知渝点头“可不是吗?咱们家就两个人,心眼多一些,思虑多一些也是应该的。”

不过,温知渝掐住温霁的脸颊,三个月的时间,温霁原本瘦削的不见肉的脸颊,如今也鼓起来了,毕竟温霁这个年纪,吃喝的好,养出一点肉来再正常不过了。

“这些都是大人该想的,你这个小孩,就别操心了。”

温知渝收拾了桌子上的东西,就要带着温霁去牙行,温霁依旧一脸严肃“这件事,自然该我和阿姐一起去的。”温霁比谁都清楚,他家的阿姐心善又好骗,所以他得警醒些。

但是两个人还没出门,房门就被敲响了,温知渝去换衣服,让温霁去开门看看来人。

温霁看了一眼面前的婆子,客气有礼的喊了一声“宋二嫂。”

宋家是东二巷子最里面那一户人家,一大家子住在一个小院子里,老人和孩子都不少,家中的男丁都出去做苦力找活计了,才让一家子的生活勉强过得去。

生活在县城里的人,若是没个正式的活计,过得是要比农家更难的,毕竟一应吃用,全都是要用银钱买的,这宋二嫂是宋家的二媳妇,宋家的人平日极少和巷子里的人相处,偶尔遇到都是来去匆匆的样子。

温家在东二巷子里是极为出名的,温家有个风吹草动,巷子里的人背后都要议论一下。

一个正值婚嫁年纪的漂亮姑娘,带着个八岁的幼弟,再加上家中有些薄产,若是得了手,可不就是一块肥肉吗?

可没几日,巷子里人人都知道,这温家的小少爷是个神童,听闻那开书院的举人老爷可是特意减免了束脩,就为了收下这个学生。

自那之后,温家的风言风语一夜就消失了个大半。

平日见到温霁,宋二嫂还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可今个,看着温霁招呼他们进来坐在院子中和他们说话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对着一个八岁的孩子,竟然不自觉的紧张起来。

宋家自然也听说了,温家的小儿子幼年被拐走,三个月前才找回,在这之前,分明只是个在街上讨生活的乞儿,有些人说起的时候,言语之中自然多有不屑。

可在她看来,眼前这孩子,瞧着和从小锦衣玉食养着的小少爷也无甚差别。

“温小少爷,不知温姑娘可在家中?”

“在的,阿姐同我打算去一趟牙行,家中要个做杂事的,正打算出门呢。”

温霁说着的时候,余光看了一眼跟着宋二嫂的妇人,那人听着牙行之后,神情便更拘谨了几分。

这城中,男人还能去扛大包赚个辛苦钱,可女人想要找个活计,艰难许多不说,月钱也低。

这温家就两个主子,看着也是好相与的,说是要个粗使婆子,活计瞧着也轻松。

平日,这粗使婆子丫鬟,都得是富贵人家才用得起的,便是这东二巷子里,不少人能供着家中孩子读书,却没听说有哪家请婆子的。

宋二嫂也听说了,温家姑娘推拒了不少介绍来的,可这到底是个赚钱又稳定的活计,温家条件苛刻些也是应该的,她也是想带着娘家嫂子来看看,说不准就成了呢?也能让她在娘家得个脸。

“宋二嫂带着的这位婶婶可也是来找活的?”

温霁主动开了口,面前那两个妇人忙不迭的点头,按理来说,她该等着温姑娘来说的,可盯着温霁,她不自觉的就开了口“这是我娘家嫂嫂,干活利落,人也老实,想着找个活计,这不您家中也找婆子吗?”

“小少爷,我在乡下是干过农活的,有的是力气,我啥脏活累活都能干。”那妇人开了口,还有些怯懦。

温霁打量着眼前的妇人,极普通的长相,和寻常农妇没什么区别,农活做多了,便显出几分老态来。

“不知婶婶家中还有什么人吗?”

“家中两个姑娘都十一二岁,还有个男娃,刚满六岁,男人在田里忙活,还有婆母和公爹。”

宋李氏不敢隐瞒,老老实实的说了。

虽然眼前坐着的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可她却莫名觉得惶恐,这读书人就是不一般啊。


“阿姐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挚友在侧,将来我们阿霁应该不会孤独了吧。”

今年溪源县过了院试的足有七人,其中三个人都是廪生的名次,且都是少年英才,可是给了溪源县县令一笔极大的功绩,县令高兴,不仅赏赐了金银布匹,还单独设宴,要宴请他们七人。

温知渝看着手中的请帖,她还是第一次知道县令的名字。

“要去吗?县令的请帖都送来了,这个可推不得。”温知渝稍显无奈,他们家不缺银子,但依旧是无权无势,而权势显然要比财富更重要一些。

“自是要去的,阿姐不必担心,我心中有数。”温霁的确不担心,平阳侯将萧彦放在他身边,还插手他的事情,无论他愿不愿意,他现在再是任性,都会有人给他兜底的,因为温霁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温知渝推着温霁回屋“今日天不热,我们在家吃烧烤吧。”

温霁还没应答,温知渝看着如今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小孩“这两日不许进书房,知道吗?”

“阿姐?”

“这几日一直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是不是这一次院试压力太大了?就说年纪小,抗压能力不行。”

温霁眨眨眼,轻声应了一句“好,听阿姐的。”

“既然是县令大人请客,穿着可不能这样随便,得给你准备一套新衣服。”

“阿姐,我的衣服已经很多了。”温霁有时候都觉得自己那一柜子的衣服,将他变成了个花孔雀。

温霁穿衣一向简单,但是温知渝却偏爱颜色鲜艳而且样式繁复的衣服,她很清楚,温霁在这些事情上很随意,应该说,是随她拿捏的,只要温知渝将衣服给他,他就一定会穿。

数日之后,温霁看着眼前的衣袍难得有些后悔,暗红色的,乍看上去,款式并不繁复,但连腰带上都镶嵌着两颗猫眼石,是无法遮掩的华丽。

“阿姐,我一定要穿吗?”温霁有些艰涩的开口。

“怎么?不好看?嫌弃?”温知渝盯着他,让温霁将自己未出口的话语全都收了回去。

“不是,我只是觉得太过招摇了些。”

温霁几乎都能预料到了,这衣服穿在他身上,会招来何种目光了。

“怎么招摇了?无事,你年纪小,穿些鲜艳的衣服,不会有人笑话的,更何况,阿姐第一眼瞧见的时候就觉得这颜色衬你。”

温知渝都这般说了,温霁便无话可说,拿着衣服乖乖去里屋换了。

温霁别的不说,样貌却是自幼就顶好的,除了刚认识的时候还是一个脏脏包,又瘦又脏,所以颜值低了一些,可如今的少年,虽然身材纤细,还未长成,却已经是流光华彩的耀眼模样了。

正红色不适合,原本想着暗红色是不是太重了一些,可温霁的容貌如今已然能称得上昳丽,他的气质也谈不上温雅,如同出鞘的利剑,带着锋芒。

温知渝看着温霁穿着新衣出来,顿时眼前一亮,温霁果然撑得起这样的颜色“你看,阿姐的眼光不错吧,你看看,那些秀才们哪个能比我们家阿霁漂亮啊。”温知渝像是回到了幼年打扮娃娃的时候。

奇迹温温,很有趣。

温霁知道这衣裳好,他刚才摸了一把衣服料子,顺滑柔软,且很透气,等天气热起来之后,将内衬脱了,只穿着这袍子应该会凉爽许多。

“若是我们阿霁是个姑娘,可不知道要引来多少少年郎倾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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